江西农村电气化建设及农民联办小水电考察报告_江西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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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村电气化建设及农民联办小水电考察报告
陈本超
〔内容摘要〕 通过对江西省铜鼓县农村小水电发展的考察,结合六盘水市的现状,提出了下一步发展农村小水电的建议。
〔关键词〕 江西 水电 红苏村 水资源
〔作者简介〕 六盘水市地方电力局
2005年11月上旬,贵州省地电企业协会组织全省地电企协成员单位,赴江西省考察学习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及农民联办小水电的经验,实地考察了铜鼓县红苏村农民联办小水电现场。由此提出了六盘水水电开发及资本金筹集的建议。
一、江西省小水电发展基本情况
江西省是举世闻名的革命老区,铜鼓县是秋收起义的策源地,是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的地方。近年来江西的经济发展较快,小水电的发展别具特色,受到了国家的重视。江西省小水电体制、农网两改一同价的实施在全国都具有代表性,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中国电力体制及小水电建设发展,基本反映了我国各个时期小水电发展的状况及重大变革。
江西省国土面积16.92万km²,总人口4230万人,国民生产总值4000亿元,全省主要有五大江河水系(赣江为贯穿全省的第一大河),总理论蕴藏量684万kw,可开发量630万kw,已开发160万kw。全省99个县有66个由小水电供电。“七五”期建成全国第一批初级电气化县9个;“八五”期建成全国第二批电气化县16个;“九五”期建成全国第三批电气化县20个;“十五”期建成全国第四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10个。“八五”以来建成初级电气化县45个,中级电气化县10个。1999年实施“两改一同价”、农网改造、农村供电体制改革、小水电网与国网农电的改制重组,小水电占股份40%,电网企业占股份60%,供电部门管电网,地方办电源,小水电全部上网,上网电价0.18元/kW·h,送广州、浙江电价可达0.3元/kW·h,对地方兴办小水电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政府引导、农民自发开发小水电
近几年来建设的小水电站基本都有农民参股,全省有135座15.04万kW新建小水电中有70座大约3万kW有农民入股,农民直接受益。政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加强水资源管理,对水资源有偿使用立法。对农民开发水资源进行市场化研究,优化配置、有偿转让或拍卖。
2、规范管理,从流域规划及管理上进行指导。“十一五”期的小水电开发规划要求农民要有一定的入股比例。对农民办电收费问题进行研究、引导、扶持、帮助。
3、加强对农民兴办小水电的领导,规范电站管理。关键是抓好电站安全运行及防洪问题,确保公共安全。
4、投资多元化。对国家、集体、个人投资兴办水电的,政府给予引导、协调、帮助、给政策。成立农民办电协会(赣州农民办电协会已成立)和《小水电行业协会》来管理农民集资办电。
5、开发商申请开发水电站,先与电站所在村组签定开发协议,水务局再审查是否符合开发规划,再按规划和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开发,没有和村组签定协议的不予审批立项。先开发水头高,技术条件优越,单位投资5000元/kW以下,电能投资1.2元/kW·h以下,投资回收年限不超过10年的项目。
三、铜鼓县农村小水电的发展
铜鼓县系赣西北边陲,与湖南浏阳、平江县接壤,全县辖3乡6镇13.7万人,区域面积1548 km²,森林覆盖率达86.4%,年平均降雨量1733mm,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9.02万kw,可开发量6.46万kw,人均拥有水电资源471瓦,是全国第二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达标县。
1999年农网改造后,由供电部门管网,小水电丰水期上网电量及电价过低,难以维持正常运转,而枯水期地方及老百姓正常的生产生活用电又得不到保障。电网购入电价0.45元/kW·h,县电价0.56元/Kw.h,而小水电上网电价才0.18元/kw·h。
铜鼓县委、县政府重视发展小水电,提出走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路子。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发动职工集资修建变电站及供电网络,发展供电市场,向江苏、浙江、广东送电,效益明显提高,从而站稳了脚跟。“十五”期间铜鼓被列入全国第四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名单,县水务局把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作为一项主要的中心任务来抓,提前一年通过达标验收。近两年来,铜鼓县农民和城镇居民参股建设的小水电站达42座,启动民间资金8000多万元。创造就业岗位160个,解决从业人员380人;带动相关产业就业1200人。全县农村小水电装机4.02万kW,年产值2160万元,小水电产业每年带动人均增收180元,年创利税千万元。
四、红苏效应
红苏村位于铜鼓县大段镇南端的崇山峻岭之中,距县城40余公里,该村总面积25km,共有5个村民组98户486人。2001年,村委会经研究认为:红苏村水能资源丰富,开发小水电是红苏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增收的一个新亮点。经勘测,红苏河多年平均流量1.5m/s,落差集中,可开发小水电站7座,装机容量达1700kW,年产值可达400万余元,是林业收入的4倍,人均水电纯收入可达5800元。
2001年秋,村主任欧阳淼生率先拿出自已的全部积蓄,联合两户村民投资68万元,在自家门前修建第一座农民股份制电站——红苏电站,装机260kW,于2002年6月建成发电,发电6个月的电费收入就达12万元,经济效益良好,“红苏效应”从此诞生。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马引来万马奔”。红苏电站的顺利建成和良好的投资回报,使本村开发小水电的热潮高涨。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红苏村已建、在建水电站发展到7座,总装机3450kW,建成后年发电量1250万kW.h,年电费纯收入可达150万元,全村人均“小水电”收入3000余元。全村98户486人中参与小水电开发的农户47户256人,有三分之一的劳动力直接由农民变成了懂发电技术的水电从业人员,该村由原来靠山吃山的林业村变成了借水发财的水电村。鸿家一级站450kW,二级站400kW,由11户农民集资联办,每户集资9万余元,2005年上半年已户均分红1.3万元。
五、“红苏效应”的启示
1、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开发小水电,保持了生态环境,涵养了水土,保护了水源,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持续利用的良性循环。
2、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启动民间资金。采用农民入股的方式开发小水电,不但地方得了税收,而且股民也得到了红利,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提高农民的收入。
3、认真研究国家对小水电绿色可再生能源的产业优惠政策,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在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指导下,配套地方具有操作性的兑现政策,使合法投资者具有安全感,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成立小水电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内部管理及协调、沟通、咨询、调研的作用。政府部门依法审批、搞好服务,减少行政干预。
32六、对六盘水市水电开发及资本金筹集的建议
1、电站资本金筹集问题:
江西省铜鼓县在“红苏效应”的启示下,一个13.7万人口的小县,近两年启动民间资金8000多万元,农民和城镇居民参与集资入股建设小水电站42座。红苏村是一个98户486人的小村,从2002年6月红苏电站投产后的三年时间里,共开工建设7座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450kW。笔者认为他们的条件并不比六盘水好,但他们的精神和思想值得借鉴。
2、水能资源的开发权问题。水能资源是可再生的廉价能源,属国有资源。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涉及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大事,如果开发不合理或被开发商(投资者)占有,在水资源并不十分富裕的情况下,势必引起今后长远的供水矛盾。因此,对开发方式和规模必须慎重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供需关系。再则,因水资源属国家所有,无论单位、企业、集体、个人开发都必须限期定量有偿使用,随意授权将导致投资者对国有水能资源的长期无偿占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在这方面应吸取外地的经验,对多年占有资源开发权而未开工的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