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金融发展基本情况_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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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金融业发展基本情况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擎作用。永仁县的金融业在上级金融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发展。各金融机构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立足实际,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为目的,树立“永仁经济发展金融业才能发展”的意识,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基本情况
到目前,永仁县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永仁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仁县支行、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仁县支行、永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仁融鑫小额贷款公司、永仁兴红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提供服务的营业网点15个(农行永仁县支行3个,永仁县农村信用社9个,邮政储蓄1个,永仁融鑫小贷公司1个,永仁兴红小贷公司1个)。
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努力改善金融服务,大力组织存款,积极发放贷款,支持重点领域、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及“三农”发展,促进了县域的较快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稳步增长,各项贷款持续快速增长,截止永仁县2013年9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50,733万元,同比增长27.12%。前9个月新增存款38,737万元,比年初增长18.27%;永仁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03,472万元(其中:个人消费贷款68094万元,单位普通贷款3527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7,567万元,增长36.32%,增速居全州第一位,比全州平均水平20.11%高16.21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24,114万元,增长30.39%,增速居全州第一位,比全州平均水平17.78%高12.61个百分点。
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情况
1、切实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力度。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增加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对有还贷能力、贷款担保能落实的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注重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贷投入,支持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水源涵养和保护项目,支持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二是支持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建设。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经济的发展,围绕把永仁建成优质烟叶、水果、蔬菜、蚕桑生产基地的目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好基地、拓展市场。三是突出涉农支持的职能作用。农村信用社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巩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办“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农户房屋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业务,建立健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用好利率浮动政策,实现支农信贷投入的稳定增长;农业银行积极整合资源,围绕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支持农村具有还款来源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对资信好的龙头企业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在信贷资金上给予优先安排,并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提高扶贫贷款资金使用效益,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对“三农”金融服务的能力。
2、切实加大对永仁县2013年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畜牧、粮经作物、惠农政策、外出务工、蚕桑、蔬菜、林果、林下资源、扶贫等农民增收项目的信贷支持。二是加大对维的并网光伏电站、干巴拉并网光伏电站、秀田并网光伏电站、小木马并网光伏电站、旧基地并网光伏电站、红山坡并网光伏电站、大雪山风电站、农网改造升级、220千伏变电站、迤资二级电站等能源项目的信贷支持。三是加大对阿朵所水库建设、他克水库、小
(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08国道升级改造、永武南永路与108国道连接线、永兴至回头湾公路、大坝至的鲁公路、莲池至勐莲公路、拉古至外普拉公路、万马河大桥等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四是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永定河城区段综合治理二期、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办公新区配套设施建设、生态公园建设、宜就和中和集镇供水、宜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房地产开发、永仁客运中心一级站等城镇项目的信贷支持。六是加大对落实10项农民增收措施促农民增收600元以上、培植100个乡镇专业村组、“千村万户”农村家庭积雨型水窖建设、7个乡镇商贸街建设、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小
(二)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通乡油路和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全覆盖计划”等惠民实事的信贷支持。
3、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主要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放宽贷款准入条件。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际情况,拓宽小微企业贷款准入的信用等级范围,降低准入的注册资本金额度、现金流动额度等相关硬性指标条件限制,使企业能达到贷款准入条件。二是创新信贷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开办适合区域经济特色和区域优势的信贷品种,加大信贷投入,更好的支持企业发展。
4、切实加大对“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切实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信贷支持。二是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支持。三是切实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水平。
三、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的途径和政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居民储蓄率持续高位运行,表明经济结构调整任重道远。截止9月末,永仁县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为137,618万元,比年初增长27.09%,比去年同期增长73.41%。从整个宏观调控结果的角度进行分析,投资渠道狭窄、物价房价的攀升、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居民对未来预期不乐观等因素,是目前我国居民储蓄规模持续扩张的重要原因。此外,没有更合适的投资渠道,也助推了居民储蓄的快速增长。
2、县域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融资难仍较突出。一是小企业信用度低,融资抵押担保依然困难。信息不对称,融资难度大,县辖大部分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再加上少数企业业主信用观念淡薄,造成银行“恐贷”、“慎贷”;抵押物缺少,融资担保难。二是小企业总体素质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同时,小企业管理水平低、品牌意识不强,管理上常带有浓重的“家庭式”色彩,经营随意性较大,企业的成功对机遇的依赖性较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三是银行内部机制制约,对小企业融资的门槛较高。
3、县域金融发展受诸多因素的制约。一是金融机构萎缩,服务功能弱化。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在乡(镇)的营业网点基本撤销,仅有农村信用社在乡(镇)设立有营业网点,金融服务 的空间和范围缩小。二是资金外流现象仍然严重,支农信贷资金紧缺。国有商业银行在收缩县域信贷业务的同时,存款业务反而增加,新增存款基本上存到了上级行,如2013年9月末县农业银行存款市场占比高达51.33%,存贷比例仅为22.94%。三是农村信贷结构支持面有限。金融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主要集中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和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而对农村经济至关重要的农业综合开发、市场体系建设、产业化经营项目等基础性投入支持力度不够,成为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综合效益型转变的“瓶颈”。四是农业和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缺位。农村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受到诸多政策法规约束,抵押融资受到较大限制;抵押物难选择,农业贷款扶持的农业、林业等产业,其资产多为农产品、林业资源,若作为贷款抵押物其自然风险很大;县域信用担保体系缺位,难以顾及农村地区的小企业、农村种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担保。五是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县级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少之又小”。县级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仅有小额存单质押低风险贷款审批权,在信贷规模紧缩、国有商业银行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的战略大环境下,主要承担服务农村的信用社显得“独臂难撑”。2013年9月末,县农村信用社存款市场占比仅为42.9%,而贷款市场占比高达71.46%。
(二)解决的途径和政策建议。
1、针对居民储蓄率过高的问题,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在社保、医疗卫生和教育领域的财政支出,加大对居民的收入再分配,降低居民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同时,还应进一步扩宽百姓融资渠道,增加居民财富的保值增值途径,提升对未来的乐观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提供多层次消费产品,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
2、加大银企合作力度,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能力。中小企业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练好内功上,除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经营者素质、决策水平,企业财务信息可信度与透明度外,还应加快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走集约化发展道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了解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国家政策变化,引导企业增强经营管理能力、扩展市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建立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保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为申请贷款提供基础依据;积极引进人才,提示管理层和员工的整体素质,要改变单纯依靠扩大规模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转而依靠科技进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提高企业的效益水平;要珍惜企业的信用记录,积极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树立诚信立业、合法经营的理念,提升企业的信用形象。
3、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增加中小企业融资品种。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转变发展战略、优化信贷结构、分散业务风险、提高有序质量;完善内部考核体系和考核机制,适当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容忍度,降低信贷准入门槛,引导和鼓励基层银行机构及业务人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推行和扩大股权质押,应收账款抵押、联户担保等方式的应用范围,积极推进票据融资业务,积极探索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新业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成长性小企业培育工程。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更优的金融服务。
4、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服务方式。一是贷款额要尽量满足农户和企业实际贷款需要。二是贷款投向要多元化,满足不同经营主体和农民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方面的资金需求。三是实行差别贷款利率政策,贷款利率要按支持行业不同划分档次。四是金融机构应当改善服务,简化贷款及担保手续,扩大抵押品的范围、类型。对信用度高的农户应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和更加便捷的贷款手续。
5、不断优化农村社会信用环境,为争取资金创造良好条件。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道德环境。要在确定农户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农户资信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使农民能够从正当渠道得到足够资金,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要动态地评定农户信用等级,特别是应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考核,及时调整对信用户核定的信用贷款额度,增强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控制的能力,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6、各部门协调和沟通,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方面,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金融机构运行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发挥两者之间的桥梁和纽 带作用。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与政府部门要加强合作,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农户等的沟通和交流,扩大信用宣传,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7、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全方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的特殊作用。三是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应继续改善县域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树立“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就支持谁发展”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大对县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的重视、支持和倾斜,增加农信社资金流动性,更加增强其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