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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工商法字[2010]号
关于2009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工商局,太原市高新区、经济区工商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部署,省局于2009年11月16日起开展了200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本次执法检查按照统一要求的检查步骤、时间和方式对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了整改、纠正的措施。现将检查工作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执法检查的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指导。
2009年年初,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法制工作要点和全省系统工作实际,将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列入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主要内容,重点安排部署。9月,省局制定了《山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对全省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的重点项目和考核标准做了细化和量化,并统一了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和标准要求。10月21日,接总局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后,及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工商法字[2009]330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执法检查方案,克服百年不遇大雪灾害,东西部多数山区县交通阻断的困难和影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本次执法检查行动。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本次执法检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和我省工商系统法制工作重点,主要检查了: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依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③ 新行政处罚、复议和赔偿文书的使用情况;④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情况;⑤《工商行政管理所办案程序规定》执行情况⑥案件评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检查从11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检查方式以执法机构自查、同级法制机构抽查和上级机关检查相结合,采取了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执法工作台帐、查阅案卷、综合评议考核、调查问卷、回访当事人、实地抽查经营户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截止2009年12月5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抽查、检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案卷3403件。其中,省局办理的10件,市级局办理的130件,县级局办理的1927件,工商所办理的1336件。通过抽查、联合检查,共发现不符合程序规定的案件145件,其中包括采取和解除强制措施程序的16件;执法依据不当的案件73件。这些问题案件占本次全部检查案件总数的6.4%。
二、案件质量有所提高,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经过近年来不断的学习和培训,以及广大执法人员的辛勤努力,依法行政水平在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有所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从执法主体方面看。一是工商机关新的“三定”方案和停止征收“两费”的形势,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知识结构、法律素质、办案技能和服务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各级工商机关普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培训工作,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大大加强。忻州市局组织“执法业务巡回宣讲团”用两个半月的时间,深入全市执法机关和工商所进行巡回培训,通过以案说法、现场办案等多种形式,对新文书的使用、制作、工商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总局28、29号令等内容,都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阳泉市局通过公开征求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认真 3 归纳整理,全面掌握培训需求的第一手资料,明确法制培训的方向和目标,本着学习、工作相互兼顾的原则,开展“一旬一案一点评、一月一所一评查、一季一法一培训”活动,优化执法人员知识结构,提高执法能力。二是省局连续3年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第一线每年评出100名“全省工商系统办案能手”,并积极开展办案能手巡回演讲、以案说法和案件讲评活动,普及传授办案实战技能,充分发挥300名办案能手在依法执法、依法办案中的骨干示范作用。三是结合换发新执法证的工作,省局将工商行政管理现行主要法律法规编辑成1545道题,编印成《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题库》,保证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岗干部人手一册,并以此题库为重点内容,对全省所有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对未参加本次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换发新执法证。这些做法对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机构办案能力和水平,培养中坚执法办案力量,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从执法程序方面看。此次检查中所检查到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到证据取得,以及结案等各个环节总体上都比较规范,在履行法定程序方面没有出现大的庇漏。省局为规范和完善工商所办案程序,制订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办案程序规定》也对促进工商所“四化”建设,适应小局大所工作机制,规范工商所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工商所职能,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这次检查反映出工商所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工商所办案数量在迅速增长,所办案件质量也在稳步提升。
(三)从执法依据、证据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方面来看。检查的一般程序案件中,在执法依据的适用,证据的收集,证据的效力,证据的相互印证,以及证据的合法性上都有很大的提高。本次检查的案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约占本次检查案件总数的50%,基本都经过了规定的程序,查封扣留财物都认真填制了财物清单,总体上比较规范。
(四)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看。配合新文书的使用,行政处罚案件从证据逐一罗列到违法事实的分析,再到自由裁量的做出,表现出较强的因果关系和说理性。检查的案件中,大都能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避免出现行政处罚畸重畸轻现象。大同市局、晋中榆社县工商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各级工商机关法制机构、工商所法制员在日常办案的执法监督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案件核审和各级案件评审委员会(包括评审小组,下同)充分发挥作用,很好地贯彻执行了案件核审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评审制度。各级工商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案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对重大和疑难案件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大了对重大和高风险行政行为的监督。本次检查的案件中,有40%的案件经过了案件评审委员会评审,其中经评审后补充纠正的达到15%以上。晋中市各级工商机关评审不搞形式、不走过场,2009年全市案件评审委员会评审案件 200 件,纠正问题84个,纠正案件13件;案件评审小组评审391件,纠正问题125个,纠正案件10件。通过案件评审,促进了办案水平的提高,也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晋城市局本次评查案件41件,其中经过案件评审委员会评审的22件。通过评查,选出十件优秀案卷,并对案卷的优点进行点评,供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限期整改。朔州市局还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许可档案190个,对不规范之处提出整改意见400余条,逐一建立检查记录,督促改正,使执法监督落到实处。
(六)全系统积极开展了行政指导工作。2009年初,全省系统工作会议强调行政执法应以纠正违法为目的,要预防违法行为发生,要帮扶企业促进发展。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本着“立足职能、全面导入、因事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对监管服务对象开展了以“信用山西”建设、品牌战略、实施“五农工程”为主体的行政指导工作。一是省局通过整合政府各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指导企业诚实守信,完善中小企业、工商户信用信息体系,促进信用评价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此外,还立足工商职能,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和出资,支持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信用贷款,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开展品牌战略,推进产业结构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全力推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品牌兴省”战略,积极引导帮助企业注册商标,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目前已连续主办了三届“山西品牌节”。三是开展“五农工程”,通过大力实施红盾护农、商标兴农、合同助农、经纪人活农、经济组织强农等“五农工程”,采取多种行政指导措施帮助引导农村发展品牌农业、订单农业,鼓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级市工商局也立足工商职能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行政指导制度。长治市工商局规定,行政许可要对当事人“信息公开、事务提醒、申办导示”,违法预防要对当事人“知法防误、建章立制、苗头预警”,执法办案要对当事人“教育为主、重在纠正”等。
(七)新行政处罚、复议和赔偿文书逐步规范。从2009年5月起,全省统一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行政处罚文书,省局统一了处罚文书编号,并在全系统开展了新文书的推广、使用和培训工作。这次检查中各地所抽取的2009年5月份以后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使用了统一编号的新行政处罚文书,文书的管理和使用比较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09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从维护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服务全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出了一些成绩。但通过本次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执法程序仍不完善。通过本次检查,发现的执法程序问题主要表现在:超出办案时限没有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不严格依法履行告知程序或告知法律救济途径不全,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程序不合法,采取强制措施缺少解除程序或没有对解除强制措施情况作出说明等。
(二)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不规范,部分案件在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中有关于自由裁量理由的表述,但仍存在表述用语不标准、不规范或自由裁量证据不足的情况;部分案件甚至没有对采取从重处罚的自由裁量作出表述。
(三)《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落实不够。主要表现在未经授权或委托越权执法,未经案件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部分案件评审记录不全面。
(四)执法人员缺乏执法风险意识。如对没有管辖权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移交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以及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理,存在执法风险隐患。
各级工商机关要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认真分析执法办案上存在的问题原因,更要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省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并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通过本次检查也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应用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能正确理解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的平等法律关系;重实体轻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仍是各级工商机关的重要任务。二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普法宣传和新闻宣传,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法律的知晓度和遵循度。要让全社会和行政相对人都认识到行政处罚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教育行政相对人认识法律的强制特性,促进当事人及群众知法、懂法从而守法。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从重打击各种经济违法案件、惩治暴力抗法、阻饶执法等典型案例,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三要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消费维权、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能,将行政指导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全部业务工作中,坚持行政指导与刚性管理手段相结合,把行政指导作为市场整顿规范的重要手段,实现教育为主、预防在先、标本兼治、长效监管,逐步建立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工商行政管理新机制。
二○一○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工商 执法检查 通报
抄报:省政府 国家工商总局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印发
共印40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