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主任职责(新版本)_病理科主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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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主任职责(2010新版本)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培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之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4.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经院长批准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5.确定本科医、技人员的岗位轮换、值班、会诊、外出培训等事宜。制定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带教计划。
6.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培养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及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的具体意见。
7.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管理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研究生导师的工作,配合校、院完成高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
8.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本科保管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伤。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保管工作。
9.参加科内快速冰冻切片,科内、外及院内、外疑难病例的诊断和会诊工作:决定是否需要院外会诊。
10.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及医疗纠纷鉴定书。
11.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间的关系。
12.组织和参加本科室内外、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各科取得联系,征求意见、相互配合、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在科主任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科副主任可负责科室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