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司法_曲江曲江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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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是“马坝人”的故乡,“石峡文化”的发祥地,华夏民族古老文化的摇篮之一。早在13万年前人类祖先马坝人就在此繁衍生息。自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县,至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200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曲江撤县设区。区域面积1651平方公里,辖9个镇、85个行政村和17个居委会,32万人口。钟灵毓秀的曲江,曾孕育出盛唐名相张九龄、北宋名臣余靖等一批历史名人,先后荣获“全国文化模范县”、“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称号,连续7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区)”。

曲江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曲江地处粤北中部,南连珠三角,北靠内陆腹地,自古就有“五岭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之枢纽,湘、粤、赣交通之咽喉”之称。今日曲江,正处在珠三角资本扩散和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并已逐渐成为珠三角经济辐射内地的战略通道,区位优势明显。境内京广铁路、武广高铁、京珠高速公路、广乐高速公路、106国道和北江纵贯南北,韶赣高速公路、323国道横穿东西,铁路、公路和北江纵横交错。

曲江物华天宝,资源丰富。曲江是全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拥有小坑国家森林公园和罗坑、沙溪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活立木蓄积量达800万立方米。曲江被誉为“有色金属之乡”,铁矿储量在1亿吨以上、占广东省总储量的1/8,铅、锌、铜矿储量名列全省第一,锑矿储量居全省第二。境内的韶钢集团年产能达800万吨,韶关发电厂目前总装机容量达100万千瓦,2×60万千瓦机组已动工建设。全区水电站星罗棋布,已建成小水电站143宗、总装机容量18万千瓦。2010年,全区火电和水电年发电量达90.2亿千瓦时。

曲江山川秀美,妙物天成。唐代大文豪韩愈曾留下“曲江山水闻来久”之佳句。境内有被誉为佛教“南宗祖庭”的千年古刹南华禅寺,有史前古人类“马坝人”遗址和“石峡文化”遗址,有云雾缭绕、水天一色的小坑国家森林公园,有山峦叠嶂、苍翠欲滴的罗坑省级自然保护区。曲江被誉为“温泉之乡”,主要有漕溪温泉假日度假村、枫湾温泉度假村、小坑温泉、汤溪温泉等休闲观光度假基地。2010年全区接待游客21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9亿元,分别比增6.8%和26%。

曲江载体完善,蓄势待发。近年来,曲江区按照“规范控制、市场运作、以地生财、滚动发展”的原则,不断创新城市经营理念,充分挖掘城市发展潜能,大力盘活城区土地资源。改造了旧城区,整治了马坝河“一河两岸”,建设了江畔花园、源河豪庭、源河豪苑、中华园、碧华园、东城花园、君悦华庭、东城雅居、半山豪苑、曲江剧院、城南小学、曲江中学等一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了一批文化广场、健身广场和便民市场,有效拉大了城市框架,不断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位,增强了城市的凝聚力、服务力和辐射力。经济开发区发展步伐加快。2010年,曲江经济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0家,企业用工1.3万人,实现税收1.35亿元。近年来,曲江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幸福曲江为目标,以加快建设韶关新城区、珠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韶关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广东休闲度假祈福首选地为抓手,大力推进同城一体化,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大南华文化旅游科技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市各县(市、区)前列。2010年,全区完成生产总值98.71亿元,其中区属生产总值51.4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3.28万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9.57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1亿元;贸易出口总额达1.18亿美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和外贸出口总额居全市各县(市、区)首位。

二○一○年半年工作总结

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机关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曲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注重固本强基,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和台帐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指导和督查督办,以管理促进发展。坚持落实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制度,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司法所能围绕中心工作,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全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健全组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共117个,其中区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1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102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529人,逐渐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二是以教育培训为重点,强化调解能力建设。各司法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增强了人民调解员对各类型矛盾纠纷的调解能力。三是在抓好定期排查的基础上,以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为主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落实”。围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包案责任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元月4日,四川籍民工陈某、贾某等7人来到枫湾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反映他们与华农“温氏”韶关浪石猪场建筑工程承建商罗某的劳资纠纷,扬言要进行阻工,示威等过激行为。枫湾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及时协调组织派出所、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场稳控局面,另一方面马上与承建商罗某取得联系,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枫湾司法所与派出所、劳动保障等部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宣讲政策、以法释理,双方最终和解,承建商罗某当场支付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7000元。四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综治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强化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提高工作效率。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613宗,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管控。我局着力强化管理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创新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今年我区新增刑释解教人员19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7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社区矫正人员13人。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47人,已衔接187人(其中五年内刑释人员164人,三年内解教人员23人),已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台帐。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社区矫正人员59人,见档见人的已接收13人,其余社区矫正人员正在进一步衔接中。各司法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一是建立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花名册,并逐一进行登记、走访,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就业等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对重点的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管控,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二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三是针对近期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出现的校园暴力事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租住在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两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备战迎检验收,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程

(一)全力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今年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验收之年。工作启动伊始,我局与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联合下发了《韶关市曲江区迎接全国、省、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召开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协调会,落实相关单位的责任及任务。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认真按照《韶关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对前五年的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依据规划要求,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普法档案归档,积极迎接检查验收。

(二)认真开展各类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和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活动等各项专题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8日,参与在我区樟市镇举办的韶关市“送法下乡”活动,各参与单位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和到学校上法制课等,增强了农村村民的法制观念,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上半年,全区共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7场次,上法制课29堂次,制作法制宣传栏21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5000份。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全力推进法律“六进”。一是通过“村村通”广播、有线电视台的《法制天地》、《法治报道》栏目,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听到、看到、知道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区的法制案例宣传。二是利用法制电影下乡,在全区农村、城区公园广场和江畔广场放映《致命的毒品》、《财产的继承》、《赡养老人没商量》等一大批法制教育片,为全区人民群众送去了法律知识。与此同时,利用法制文艺下乡,每季度每个文化服务点送1场戏,通过小品《抢财神》、《多子无福》以及快板《计划生育好》等节目,以现场有奖问答等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法律,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性,有力推动全区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继续规范服务“窗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服务业务水平新的提高

(一)加强律师工作,推进规范建设。我局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力度,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活动,以专项教育和党建工作为载体,促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服务。建立和完善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等重大案件时的报告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引导律师以维护稳定为己任,不断提高律师的政治敏锐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积极落实“一镇一顾问”制度,与全区9个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免费为各镇人民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基层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深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上半年,全区律师共担任法律顾50家,办理各类案件51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32件,刑事诉讼代理8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9件。

(二)服务民生,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暖心工程”。一是加强宣传,使法律援助深入民心。在全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按照应援尽援、量质并举的工作目标,构建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42件,接待解答咨询90人次。

(三)强化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公证办证程序,加强质量检查监督,强化公证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同时,有效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指导公证员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401件,未出现一例错假证,也无被投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了公证公信力。

(四)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以优质高效求发展。我局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同时,为确保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局律师志愿者法律服务队与司法所结成“一对一”帮扶,协助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6家、民事诉讼代理1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0件、代书25份、见证12件、解答法律咨询1140人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

四、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我局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突出理论学习,强化主题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我局严格坚持周一学习日制度,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成立局“树立正确权力观,提高执行力”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树立正确权力观,提高执行力”学习教育活动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从日常工作入手,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认真抓好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切实从思想意识、作风能力上提高队伍公正执法水平,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升队伍形象。我局始终把坚持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龙头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年初,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局领导班子、分管负责人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制度。同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正规范执法执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创新能力不强,在执行管理制度方面没有完全到位;

2、基层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发展不平衡;

3、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协调。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认真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4、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使弱势群体能够充分享受到更好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

二00九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

200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核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核心,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我局认真贯彻区委的部署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首要任务,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一)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强化责任。及时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将学习实践活动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二是认真组织,扎实开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来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通过学习调研阶段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营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我局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夯实基础、强化队伍、规范执业、高效服务、促进发展”的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思想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工作上了新台阶。

(二)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全系统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深入开展“十不让”活动,制定“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围绕中心,强化法律服务,为保民生保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服务与诚信为主题,在不断规范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空间,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优势,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重视民生服务,做好法律援助。我局围绕为民办实事的整体工作目标,切实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民生、保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加大宣传,使法律援助深入民心。我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方资源,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在区公证处、各援助站和在信访局、检察院两个挂钩点摆放宣传资料、便民联系卡以及利用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等,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让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深入人心,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实行接待登记制度,严格按《条例》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对所援助的案件实行就近接待,统一管理,统一指派。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把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三是立足民生,强化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注重服务质量,拓宽援助范围,降低援助条件,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开通办证绿色通道,确保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对象及时享有法律援助。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

83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5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公证、律师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强化公证服务,提高公证社会效益。我局在公证工作上,坚持“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热点问题,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扩大公证影响力。同时加强质量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假证、错证出现。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714件,其中涉外公证156件,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及来访约1000人次。二是加强律师工作,推进规范建设。我局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在巩固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非诉讼类业务。我局重视发挥律师维护社会稳定作用,认真做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落实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工作,不断增强律师队伍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意识,督促律师从大局出发,依法履行律师职责。如,某房地产公司在老城改造中,与拆迁户发生纠纷,我局律师积极协同区拆迁办做好工作,最后促成当事人双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避免了拆迁户群体上访,保证了老城改造工程的顺利施工。又如,我区马坝镇某村民因与其建房的外来民工发生争执导致使心脏病复发身亡,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案,其所在的村民小组百余人到镇政府上访,影响很大。我局律师接受指派参与到工作组,通过耐心细致的据法释理,终使承包人、承建人和死者家属三方签订民事赔偿调解协议。这两宗群体性上访案的圆满解决,得到区领导的肯定,也进一步凸显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一年来,我区律师服务业务稳步增长。全区律师共担任法律顾43家,办理各类案件112件,其中民事代理69件,刑事代理18件,行政诉讼代理8件,非诉讼代理17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我局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业务、档案管理,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更加规范。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9家,民事诉讼代理25件,非诉讼代理86件,办理见证54件,解答法律咨询1990人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75万元。

三、加强各项基层司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人民调解深入开展。一是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今年7月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了人民调解案件的补贴范围、程序、要求及标准。明确由区司法局负责调解案件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标准为:镇、村(居)委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口头方式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调解成功并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件补贴10元;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受理调解的一般民事纠纷,调解成功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制成调解协议书的,每件补贴20元;上交到镇调委会调处的疑难纠纷,有调解协议书,档案齐全,执行完好,有备案的,每件补贴30元。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调动全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本地区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不安定因素和易激化纠纷隐患,定期排查,同时努力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稳定工作。各司法所在开展社会矛盾的定期排查工作的同时,结合排查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对现有的信访重点人员实行稳控,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进上访老户的转化,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据统计,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346宗,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防止纠纷激化5宗,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9件,防止民事纠纷自杀1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在企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各司法所按计划落实。目前,我区4家国有企业、2家30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均成立了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室,各分厂、车间设有调解小组,各班组有兼职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300人以下的8家企业均成立调解小组。企业调解室都达到了“四落实”、“五有”、“六统一”的要求,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基础的保障。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积极组织司法所长参与省、市举办的培训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年初与司法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书,平时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年度进行考核,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三是规范管理,树立形象。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与台帐,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履行司法行政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三)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一是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建立相应台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力求做到不脱管、不失控,减少重新犯罪。今年我区共有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54人,刑满释放人员39人,解除劳教人员16人,帮教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1人。二是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曲江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指导乡镇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织,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摸底和清查工作,做好人员和档案衔接,严防脱管漏管,防止重新犯罪,促使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正全面推开。

四、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一年来,我区普法工作按照“五五”普法的目标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一)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我局根据市普法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制定了《曲江区2009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工作要求,下发到全区各镇和区机关各单位,对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二)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利用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橱窗(栏)等形式,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深化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月,举办了全区领导干部学习《食品安全法》法制讲座,区委、区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形成了学法热潮,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三)结合各项专项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如结合“3•8”妇女维权周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律援助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各项专题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今年年初,参与市局在我区大塘镇组织开展的 “送法下乡小分队”活动,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和到学校上法制课等,增强了农村村民的法制观念,受到了干部群众的欢迎。全年共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6场次,印发宣传资料30500份,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

(四)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区村村通广播节目开播后,我局按照区委下发的《曲江区农村广播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局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曲江区司法局信息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部署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区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投稿,共投稿53篇。通过结合曲江典型案例说法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客观、公正地对案件进行评析,宣传国家政策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告诫、威慑那些想违法犯罪的人不要存侥幸心理,法律是公平、公正、严肃的,任何挑衅法律尊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取得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一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思路和方法还需进一步

改善;二是各司法所发 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经费的不足仍是困绕各项工作开展的瓶颈。

二0一0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

2010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行力,狠抓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和本局职能工作的全面落实,为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六进”工程,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这一宣传阵地,创新农村普法教育形式;

(二)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五)坚持“大服务”思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指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围绕困难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努力拓宽援助覆盖面,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为推进我区各项社会事业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保障。

(七)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好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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