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分析_博弈论视角下的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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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分析

摘要:本文构造了一个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用于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的分析,得出了纳什均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高额赔偿金制度、降低消费者打假成本、加大反暴利力度等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假冒伪劣商品,博弈,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为了清除这一公害,广大消费者、正品厂商以及各级政府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譬如,颁布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决定;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打假”专项斗争;成立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万里行”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等。但时至今日,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之势远未得到扼制,“打假”活动不得不继续深入下去。本文借助一个简单的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对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作初步分析,并提出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若干对策建议。

二、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的建立及求解

在围绕假冒伪劣商品而展开的博弈活动中,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是最基本也是最普遍的,为此,可构造一个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

1、模型的假定

(1)厂商因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发生扩散而付出的代价(如销售受阻、被处以罚款或被没收财产)为零;

(2)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效用损失等于他的货币损失;

(3)只要消费者支付足够的打假成本,那么,要求厂商退货,或调换正品,或支付赔偿金总是可能的;

(4)假定厂商x和消费者y为某一博弈格局中的两个局中人,根据经济学关于理性经济人的原理,厂商x和消费者y在进行博弈时,都将按照使自身利益(报酬函数)最大化的准则作出各自的策略选择。

其中,可供厂商x选择的策略是:“售假”和“不售假”;可供消费者y选择的策略是:“打假”和“不打假”。于是,厂商x和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都有四种可能:

关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用矩阵形式表达图如下所示

消费者y

打假(q)不打假

(1q)

G,L

(0,0)售假(p)厂商x 不售假

(1p)D,DU 0,V

矩阵形式表达图

(1)若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D(D为厂商x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而被迫支付给消费者y的赔偿金,不包括商品退款),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D-U(U为消费者y的打假成本,它包括信息成本、投诉成本和信息搜寻及投诉过程中的机会成本);

(2)若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不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G(G为厂商x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额外收益),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L(L为消费者y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而损失的货币额);

(3)若厂商x选择“不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零,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V(V亦为消费者y的打假成本,但它只包括信息成本及信息搜寻过程中的机会成本,故V

(4)厂商x选择“不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不打假”,则厂商x和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都为零。

2、模型的求解和结论

政府或立法机构在有关法规中明确规定,假冒伪劣商品的制售厂商一经被查处,除无条件退款或调换正品外,还必须向受害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即D>0。这时,博弈的结果将取决于消费者的打假成本U与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而损失的货币额L及可得赔偿金D之间的对比关系:

(1)当U≥L+D时,博弈(在纯策略意义下)的唯一纳什均衡解是:(售假,不打假),即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放弃打假。可以看出,(售假,不打假)也是帕累托最优解。

(2)当U

假设厂商的混合战略为p1=(p,1-p),即厂商以概率p选择售假,以概率1-p选择“不售假”;消费者的混合战略为p2=(q,1-q),即纳税人以概率q选择打假,以概率1-q选择不打假。收益矩阵如上图所示:

对厂商x来说,期望收益函数是:

v1(p1,p2)pq(D)p(1q)G(1p)q*0(1p)(1q)*0(DG)pqpG

对于消费者来说,期望收益函数是:

v2(p1,p2)pq(DU)p(1q)(L)(1p)q(V)(1p)(1q)*0 (DULV)pqLpVq

这样,寻求混合策略纳什均衡(p1*,p2*),即为求解最优化问题

maxv1(p1,p2*)max[(DG)pq*pG]0p1p1P1 maxv2(p1*,p2)max[(DULV)p*qLp*Vq]0q1p2P2

用微积分求极值的方法,最优化的一阶微分条件为

v1p(DG)q*G0 v2(DULV)p*V0q

Vp*DULV 解得Gq*DG

由此得到该博弈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p*(p1*,p2*),其中

VLDU,)DULVDULV DGp2*,GDGDp1*(结果的解释:厂商x以V/(L+D-U+V)的概率采取“售假”的策略,以(L+D-U)/(L+D-U+V)的概率采取“不售假”的策略;消费者y以G/(G+D)的概率采取“打假”的策略,以D/(G+D)的概率采取“不打假”的策略。即:现实中存V

在许多个消费者,厂商随机地按DULV的比例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其中,GGD比例的消费者选择打假,而另外1比例(即)的消费者选择不打GDGDGD

假。有

由综合以上讨论可得到这样几点结论:

第一,消费者打假的成本越高,厂商选择售假的概率越大。

第二,当有关法规规定的赔偿金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比如相当于它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且足以补偿消费者的打假净成本(U-L)时,消费者打假的概率却降低了。可见,高额赔偿金并不能成为消费者打假的重要诱因,高额赔偿金的主要作用在于威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厂商。

第三,当法定的赔偿金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同时,假冒伪劣商品容易被识别,均衡的结果将趋近节省社会成本的理想状态:厂商不售假,消费者

也不打假。

三、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政策建议

由上面博弈模型的建立和分析,提出以下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和建议:

(1)努力降低消费者打假成本

信息成本方面1)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和方法;2)开发各种简便实用的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具和仪器;3)国家商品质量检测部门应经常公布商品质量检测结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将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制售厂商予以曝光,并扩大曝光的范围,增加曝光的频率;4)鼓励正品厂商向消费者提供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免费服务。

投诉成本方面要加强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运作效率,降低消费者的投诉成本。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门社会团体,它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有些地方,消费者协会人员不足、效率不高的现象客观存在,从而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投诉成本,挫伤了消费者打假的积极性,甚至不少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还缺乏了解,投诉无门成为这些消费者的一大困惑。因此,我们建议建立消费者协会会员制,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及打假的积极性。

(2)建立高额赔偿金制度。立法机构或政府应颁布一项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强可操作性的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门法规,在这一法规中,明确规定假冒伪劣商品制售厂商向受害消费者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方式及时间等,赔偿金的数额应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或厂商售假的非法所得。为了保证高额赔偿金制度的有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设立索赔代理机构,监督、代理消费者的索赔事项,厂商开户银行及业务往来单位也应承担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消费者或索赔代理机构的索赔。

(3)加大针对厂商的反暴利力度。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当一部分正品如高档服装存在暴利,正是这种暴利的诱惑,使一部分厂商包括大厂商走上了制假、售假的道路。因此,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加大反暴利的力度,把反暴利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步骤。

参考文献

[1]张理智.论假冒伪劣产品的成因及其治理.经济研究.1994(1):51~57

[2]李萍.假冒伪劣现象的经济学分析[J].商业研究.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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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娟.论伪劣商品的成因及其治理.特区经济.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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