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考试题及答案_新消法考试题库
《新消法》考试题及答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消法考试题库”。
2、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时,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包括以下()。
A罚金B 赔礼道歉C 消除影响D 恢复名誉
3、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 王某只能向该商品生产者主张赔偿B王某可以向该商品的销售者主张赔偿
C 王某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D 若销售者有证据表明该瑕疵是在销售过程中其他销售者所致,有权拒绝赔偿
4、经营者有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的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以下的民事赔偿。
A一倍B两倍C三倍D四倍
解析:《消法》五十四条
5、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消费者丙从乙商场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答案中最正确的是哪项?()
A.丙只能向乙索赔B.丙只能向甲索赔C.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D.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
AB D
三.多选(每题4分,4×5=20分)
1、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负下列何种责任?
A.停止侵害
B.恢复名誉
C.消除影响
D.赔礼道歉
答案;ABCD
解析:见《消法》第49条,该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新)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ABCDE)
A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调解C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D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消法》第39条
3.消费者协会可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
A 了解B 反映C 查询D 提出建议答案:BCD
解析:《消法》第37条
4.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真实名称B地址C申诉D价格
答案:AB
解析:《消法》第44条
5、消费者协会应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BC)
A 分析B 调查C 调解D 行政处罚
解析:第37条
四.判断(每题2分,2×10=20分)
1、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解析:第20条
2、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
解析:第28条
3、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只能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解析:第40条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应向营业执照的原持有人要求赔偿。(×)
解析:第42条
5、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解析:第44条
6、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解析:第10条
7、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解析:第26条
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消费者协会的责任。(×)
解析:第6条
9、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析:第59条
10、经营者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消费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不承担运输费用。(×)
解析:第51条
五、案例分析(2×20=40分)
1.2013年10月,消费者周某到马某的个体皮鞋专卖店买鞋。试穿几双,均感不合适就没有购买,马某对此不满,辱骂周某并打了一耳光。经派出所处理,马某被罚款100元,并赔偿周某50元,后周某又到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对马某责令停业整顿3天,并罚款1000元,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有,请具体指出?
答: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2、消费者李某在某商场花1500元购买了一辆自行车,使用不到一个月,车身大梁断裂,经有关行政部门的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到商场要求退货该商场无理拒绝。该商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商场违法返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七项“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的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这种情形,“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这一规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