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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公路概预算编办、定额修订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计划,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简称部路网中心)承担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配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公路工程养护预算导则》等三项标准的修订工作。两年来,部路网中心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经过调研、外业资料收集、内业分析、专家咨询和补充调研等工作,制定了上述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定额自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控制公路建设投资、促进我国公路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涌现,公路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不断深化以及现代工程管理的深入推进,《办法》及配套定额逐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需要及时修订。
国家路网规模不断扩大,通车里程逐年增加,养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路养护对于保持良好的路况水平、桥隧营运安全及公众安全便捷出行都具有重要意义。2002年9月,原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2]433号发布了《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JTGH40-2002)》(以下简称《导则》),《导则》对指导各省市交通运输厅制定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费改税”的实施以及养护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导则》已不能满足养护工程管理实际需要,也迫切需要进行修订。
(一)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通知)2013年3月21日,财政部、住建部发布了《通知》,要求各专业计价定额的编制及其计价程序,均按《通知》实施。《通知》对建安费组成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通知》明确要求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及其计价程序,均按《通知》实施。《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造价标准应遵守财政部相关规定,以适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
(二)亟需增补四新技术,同时对定额水平需进行适当调整
公路建设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得到应用,造成定额缺项,如大直径冲击钻、旋挖桩、桥梁转体施工、橡胶沥青路面、路基柔性防护等项目属缺项,导致设计、招投标时没有计价依据,急需增补上述定额。各省市近年来逐渐提高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路建设人工成本所占项目造价的比例不断提高,公路建设中机械作业水平不断提升,工效发生变化,而现行定额并没有反映上述工程特点和变化,部分定额水平不合理,需要进行修订以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
(三)深化养护管理体制和养护资金保障的需要
随着公路养护技术的发展,各省市深化养护管理体制,逐步推进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推行管养分离、专业施工、机械作业,以适应公路养护发展的需要。现行《导则》是2002年颁布实施的,反映的仍是征收养路费的体制,与目前实际管理情况相差甚远,修订《导则》是科学合理确定公路养护工程资金需求、也是编制养护年度计划的需要,还是公路养护工程科学及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综上所述,对造价三项标准修订是必要的,也是十分紧迫的。
二、主要依据
1.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3.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等。
4.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5.《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A02-2013)。
三、工作过程
1.现状调研
2013年1月18日,部路网中心以交路网[2013]11号文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对编制办法和配套定额使用现状进行调研,要求广泛征求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建设、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等部门等对现行造价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编写调研报告,填报《定额》新增项目信息表和《定额》修订建议表。4~5月,部路网中心陆续在武汉召开设计文件编制调研会、在福州召开技术复杂大桥调研会、在太原召开隧道调研会、在长沙召开交通工程造价专题调研会、在乌鲁木齐召开BOT等建设模式造价专题调研会等。
2.大纲评审
2013年4月,部路网中心编制了修订大纲,上报部公路局。5月21~22日,部公路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大纲评审会,并下发了编制大纲审查会议纪要。编写组严格按照大纲审查会会议纪要开展各项修订工作。
3.外业资料收集 2013年6月,部路网中心对定额修订任务进行了分解,全国共19个省级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参加修订工作。同时,部路网中心编写了定额修订工作手册,对资料收集表格、定额编制程序和基础数据做了统一规定,并组织开发了定额编制软件,在广东珠海市对全国31个省级造价管理机构的定额修订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
6~9月,各参编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收集定额资料,深入施工一线,吃住在工地,蹲守在现场,与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部路网中心也派人到各地协助参加资料收集。资料收集过程中,特别注重公路建设现代工程管理及“五化建设”、人工工日单价上涨对定额的影响。有的省份除收集本省的资料外,还到其他省份收集资料,使编制的定额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如河北定额站到浙江、广东等省份调查PHC桩处理软基的定额、四川造价站到江苏了解旋挖桩工艺等。第一手的外业资料为修订定额提供了基本素材。
4.内业分析阶段
2013年10~12月,各省市根据调查的资料,按定额编制手册,编写了中间成果,并开展了定额初步分析对比工作。为保证工作质量,部路网中心于12月9~12日在北京召开了中间成果评审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中间成果逐条进行了分析,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下发了会议纪要。各单位按会议纪要进行了修改完善。
部路网中心对概预算编制办法和养护导则开展了深入研究,对费用组成、费用标准和费用计算方法反复修改,并与铁路、市政、水利、水运、电力等行业造价管理机构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多次征求业内专家意见,形成初稿。
2014年2月28日,部路网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三项标准的第一次内部审查会。专家组肯定了部路网中心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认为编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合理,并提出改进意见。
2014年3~8月,部路网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定额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和筛判,制定了新的工料机基价、新的机械台班单价,新的金属设备摊销费标准,对不合理的内容进行剔除,对定额水平进行统一调整。部路网中心十分重视业内专家的意见,据统计,三项标准共征求业内专家意见135人次,共收集汇总意见642条,编写组根据情况选择性吸收和采纳。
2014年6~8月,部路网中心制定了测算工作方案,编写了新旧定额代码对照表,组织开发了测算软件。
5.补充调研
2013年9月,部路网中心根据汇总修改的情况,再次分成小组,到广东、福建、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重庆、陕西等省市开展有针对性地补充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三项标准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深入建设项目工地调查基础数据,如到武汉鹦鹉洲大桥、宜昌庙嘴长江大桥、岳阳洞庭湖二桥了解猫道承重绳的周转次数、维萨板施工索塔等工艺,收集锚碇施工资料,到重庆市交委质监局专项调研交竣工检测费用等。
2014年9~12月,部路网中心根据新的预算定额编制了概算定额。2014年12月,部路网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三项标准的第二次内部审查会,形成了专家内审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交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四、《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主要变化
1.将原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合并,称为工程费。
2.为反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性质及内容,将原直接费、间接费改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3.随着国家有关工资政策的变化,此次修订以现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依据,合理调整人工费构成;将原人工费中的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4.将原施工机械使用费更名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此项。
5.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改在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中列支;将原企业管理费中的职工教育经费按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重新进行定义;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6.按照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内容。
7.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内容具体细化,增加失地农民社保基金内容。8.为体现政府职能转变,增加了审计费、质量鉴定费和造价鉴定费等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内容。
9.对交竣工验收试验费进行调整,按路桥隧分别计列。10.取消施工机构迁移费。11.增加了工程保通费,包括公路保通、营运铁路保通、海事港监等费用。12.增加了应急保通设备购置费。13.将工程保险费单独计列。14.将安全生产费单独计列。
15.结合当前工程建设的特点和概预算编制情况,合理调整工程分类,宜粗不宜细。16.单列了施工标准化施工费用。
17.研究各项费用计算的方法,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进行计算,制定了新的定额基价。18.调整了各项费用标准。
19.概预算文件项目表划分时,需考虑工程设计阶段与工程实施阶段造价的对应关系,采用了路基、路面、涵洞、桥梁等计价模块。
20.对工料机、定额、项目节实行统一的编码,待正式出版时将按编码规则重新编排。
五、《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主要变化
1.总体
(1)将部分定额工艺据实改为机械作业为主,人工配合为辅的作业方式,人工消耗数量适当降低;
(2)根据调查的不同工种的人工劳务市场价格后考虑各种综合因素,提高人工工日单价;
(3)根据国家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的新政策对机械台班费用进行了调整;(4)根据调查对金属设备摊销费、模板周转次数等做了较大调整;
(5)增补桥梁转体施工工艺、钢绞线智能张拉、橡胶沥青路面等“四新技术”定额;(6)删除已不在使用施工工艺的相关定额。2.路基工程(1)增加挖淤泥时抽水机抽水定额;(2)增加挖掘机挖土质台阶定额;
(3)人工挖运土方中增加“人工挖运石方”定额;
(4)运输定额删除了小吨位(3t、6t)自卸车运输,增加大吨位(20t)自卸车运输定额,同时调整增运定额,土方为30km以内每增运0.5km;石方为15km以内每增运0.5km;
(5)将原“机械打眼开炸石方”中的推土机推运石方剥离出来,单列定额放入推土机推土方定额中,机械打眼开炸石方就只包含开炸石方的工作内容,因此开炸石方的定额调整为三条;
(6)控制爆破定额也只分软石、次坚石、坚石三条定额;
(7)排水沟、截水沟开挖调整为人工挖土、石方,机械挖土、石方;(8)盲沟定额不在按m编制,调整为按盲沟所用材料单独编制;(9)浆砌截水沟单独编制;
(10)将预制排水沟并入预制边沟定额,现浇边沟中增加排水沟,增加截水沟现浇;(11)混凝土排水管增加200-1000mm砼排水管预制,增加300-1000mm波纹管安装;(12)雨水检查井增加砖砌井壁定额;(13)增加路肩排水定额;
(14)增加机械铺筑拦水带定额;(15)石灰砂桩增加机械成孔定额;
(16)将原“挤密砂桩”定额名称修改为“沉管法挤密桩处理软土地基”,同时增加灰土桩)碎石桩定额;(17)土工合成材料增加土工格室定额;
(18)强夯定额做了调整,按点夯、满夯编制,点夯按夯点数和夯击能不同编制;(19)抛石挤淤按人工抛及机械抛编制;(20)掺灰处置中增加挖掘机拌合定额;(21)新增采空区处治定额;
(22)新增“浆喷水泥桩处治软土地基”定额;(23)新增刚性桩处理软土地基;(24)新增路基注浆;(25)新增冲击压实定额;
(26)删除“导火线”,采用“导爆索”;
(27)删除“普通雷管”,采用“非电毫秒雷管”;(28)增加“乳化炸药”。3.路面工程
(1)对使用的机械功率上做了调整,如原07定额采用6-8t光轮压路机,现在采用12-15t、18-21t光轮压路机;
(2)稳定土基本定额厚度均调整为20cm;
(3)稳定料运输中删除了原来3、6t定额,增加20、30t运输定额,同时增运定额将原来的5km、10km、15km以内合并编制为1条;
(4)厂拌设备增加500t/h设备的安拆;
(5)级配碎石路面定额中的路面碎石调整为综合碎石;
(6)沥青混合料运输增加30t以内自卸车运输,同时将增运定额合并为一条,不再分5km、10km、15km以内编制;
(7)增加400t/h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安拆;
(8)自卸车运输混凝土删除3t以内运输,增加20t以内运输定额,同时将增运定额合并为一条,不再分5km、10km、15km以内编制;
(9)泥灰结碎石基层、填隙碎石基层、泥结碎石路面、级配碎石路面定额中的碎石、石屑综合考虑为碎石;沥青表处、沥青贯入、沥青上拌下贯式路面、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SMA中的石屑单独采用路面用石屑;SMA中的砂调整为机制砂;
(10)删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的罐车运输消耗,使运输费用单列,不在和主定额混合,减少使用过程中运输的重复;
(11)删除整修路面。4.隧道工程
(1)增加500m以内、5000m以内以及5000m以上每增加1000m正洞开挖、出渣定额;通过斜井出渣按斜井不同纵坡(≤7°、7-9°)编制;
(2)增加“铣挖机配合破碎锤开挖土质围岩定额”(3)钢支撑中拆除分型钢、格栅编制;
(4)防排水增加土工布及EVA防水板定额;
(5)正洞通风增加5000m以内及5000m以上每增加1000m定额;(6)增加人行、车行横洞开挖定额;
(7)排水增加500m以内及5000m以上每增加1000m定额;(8)洞内装饰调整为喷防火涂料、面漆、贴瓷砖三条定额;(9)新增地质超前预报定额;
(10)斜井开挖即出渣按纵坡7°、7-9°、9-12°、12-25°编制;(11)通风与消防设施安装全部调整到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2)删除洞内照明设施,该部分按交通工程中相关定额编制。5.桥涵工程(1)桥梁工程中的设备摊销费按140元/t、180元/t调整;(2)增加“隧道锚碇开挖”定额;(3)草麻袋围堰调整为塑料编织袋;
(4)筑岛填芯定额调整为近岸、装运,按人工河机械方式施工编制定额;(5)冲击钻冲孔增加200cm、250cm以内定额;(6)增加“旋挖钻机钻孔”相应定额;
(7)砌筑工程定额消耗中增加砂浆搅拌机级装载机;
(8)钢筋定额按原来施工方式,同时增加集中加工钢筋的相关定额;(9)圆柱墩增加40m以内定额;空心墩增加150m以内及以上定额;新增异形墩定额;新增钢管混凝土叠合柱高墩相关定额;
(10)增加现浇拱涵定额;
(11)新增移动模架现浇箱梁50m以内、60m以内、70m以内定额;(12)删除现浇、预制双曲拱定额;
(13)桥面铺装垫层定额工作内容中增加“桥面清扫,抛丸处理”;(14)增加波纹管涵的安装,分整体式和分片式;
(15)新增“短线匹配法预制、安装节段箱梁”相关定额;
(16)删除“弗式锚”相关定额;对原定额采用智能张拉修订,增加成品预应力束张拉定额;
(17)盆式支座安装定额中“支座预埋钢板”在定额消耗中单列出来;(18)增加“球型支座”安装相关定额;
(19)钢构件(钢索塔,钢管拱、钢锚箱,钢锚梁,钢箱梁,钢桁梁、索鞍、斜拉索、索股)不计入定额基价,即不参与取费;
(20)钢桁架梁考虑新增地面拼接、吊装栓接;
(21)调整猫道定额,消耗中钢丝绳调整为“镀锌高强钢丝绳”;(22)增加“成品斜拉索安装”定额;
(23)调整“模数伸缩缝”定额,按m编制;(24)增加台背回填定额;(25)特大桥高空作业、设备安装中计算机调试人员工资按给定基价的1.3倍考虑计算;(25)增加混凝土拱涵;
(26)增加炮车运梁、拖车运输钢筋笼定额。6.防护工程(1)新增CS混合喷灌植草、码砌植生袋定额;(2)现浇混凝土护坡调整定额单位,按m³编制;(3)新增现浇混凝土护坡10m以上定额;(4)新增预制铺砌混凝土护坡10m以上定额;(5)新增边坡柔性防护定额;
(6)新增防风固沙相关定额(杂柴挡风墙、方格固沙);(7)砌筑工程定额消耗增加砂浆拌合消耗;(8)增加浆砌护面墙10m、20m以内的定额;(9)删除护坡定额中的砂砾垫层消耗;
(10)挡墙增加pvc泄水管消耗。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交通安全设施;
(1)增加拆除安全设施定额;(2)增加预制安装混凝土护栏;(3)增加缆索护栏;(4)增加活动护栏;(5)增加振动标线、双组份标线、彩色铺装、立面标记、铝合金里程碑、百米桩、支撑式防眩板、橡胶减速带定额;
2)监控收费系统;对原定额进行修订,增加弯板式称、单称台、双称台等定额。、、3)通信系统;对光通信、广播会议、通信电源、光缆等相关定额按信息部相关定额进行增补和修订。
4)供电、照明系统;对原定额进行修订。5)通风、消防系统;将原来隧道工程中的通风、消防相关定额移到交通工程,对原定额进行修订。
6)管道工程;对开挖路面管道、敷设钢塑复合管、塑料管、镀锌钢管、人手孔等相关定额按信息部相关定额进行增补和修订。
7)绿化工程。
对原有定额进行合并,如将挖树穴、种植、浇水、养护定额进行合并,方便使用。8.临时工程
(1)增加临时变压器架设;
(2)增加钢栈桥,按上下部编制。9.材料采集、加工及运输(1)新增联合破碎、四级破碎碎石定额以及相应设备安拆定额;(2)新增轻质板材、管材运输定额;(3)新增20t以内载货汽车运输;
(4)新增20t以内自卸汽车运输;(5)新增叉车、起重机装卸木材、钢材定额;(6)新增洒水车运水定额。
六、《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主要变化
1.按预算定额进行相应消耗的调整; 2.按预算定额增加了相应的施工工艺; 3.挖基排水单算;
4.桥梁支座、伸缩缝单算;
5.交通工程墙式护栏按体积计算; 6.设备摊销费同预算相同进行调整; 7.路面水稳层基本厚度调整为20cm; 8.坡面混凝土防护按m³计算; 9.盲沟按设计分材料计算;
10.石方开挖与运输独立,开炸石方中不再包括运输;
11.隧道开挖增加到5000m以内,同时增加500m以内;钢支撑按设计重量计算,连接钢筋单算。
12.隧道水沟盖板等单独计算。
七、《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主要变化
1.按日常保养、养护工程、专项管理费用进行计列养护所需费用。
2.由各省根据日常养护(含日常养护、小修工程)费用依据公路的技术等级、路面结构形式及对应的日常保养频率制定综合指标。
3.参照公路新建工程制定养护工程费用组成和计算方法。
4.新增了公路养护管理费用包括基本费用、路况监测费(路况数据采集)、路网运行费(路网运行数据采集和附属设施费用)、信息化平台费用(数据传输、存储、分析和系统的软件、硬件建设、维护费)、应急处置费用。
八、其他
1.待上述三项公路造价新标准正式出版时,列出参加修订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2.本次为征求意见稿,部路网中心将根据征求意见和审查意见进行相关调整,因此,在交通运输部未发布施行公告前,三项造价新标准不得用于实际工程。
3.交通运输部未发布施行公告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针对上述三项造价新标准的宣贯培训,不得针对上述三项造价新标准进行造价软件升级收费或软件销售。有违反者,部路网中心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