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经济发展_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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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经济发展
【摘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时代的一个最重要的象征。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为各个国家所认识,所有国家都已经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自己参与全球经济技术竞争的一个重要战略提上了自己的议事日程上来。尤其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已成为能否克服短期技术困境、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因素。本文立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进行分析,并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经济增长,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概述
第二次世界大战形成了新的国际贸易体制,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新的国际贸易秩序带来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传统的国内智力成果保护领域走向知识产权贸易的国际市场。进入八十年代后期,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使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知识产权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多,即使是有形商品的贸易中技术含量也在迅速增加,这使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之间存在一种客观的内在联系。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成为所有WTO成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协议之一。这个协议的通过,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都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中国,由于作为商品经济产物的知识产权制度产生时间较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思想和意识。在有了知识产权制度所形成的激励机制以后,又由于经济落后导致研发力量不足,使科学技术的发展缺乏后劲,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落后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的矛盾便一直困扰着中国。
本文在阅读了大量相关的著作,借鉴现有研究成果,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经济的积极和负面影响,从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二、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经济的积极影响 随着中国在国际创新体系中地位的改变,我们的认识应该突破传统研究结论的局限,要看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和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所带来的收益。
(一)促进国内研究与开发投资和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一项最基本的职能是激励技术创新,对于中国也不例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能够起到激励技术创新的作用,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其技术创新水平之间呈现出一种正向的关系。
发达国家之所以拥有非常高的技术创新水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和其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分不开的,因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能够激励企业从事更多的研究与开发投资。而中国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松弛,从而使企业缺乏研究与开发投资。
大量的数据可以表明,发展中国家总体而言研究与开发投资是不足的,中国亦不例外。因为厂商的研究与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是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一种决策,而这种决策又是在知识产权制度的背景下展开的。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起到激励本国企业从事更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从而最终起到提高本国技术创新水平和促进技术进步的作用。
(二)促进中国的技术扩散
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技术扩散,这也是历史上发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加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两种类型的技术扩散:一种是通过市场化技术转移的方式发生的由发达国家向中国的技术扩散;另一种是发生在国家内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技术扩散。
加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之所以可以促进发达国家向中国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发生,是因为如果发达国家在一个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的国家从事对外直接投资或技术许可等交易的话,则发达国家的专利技术受到该国家企业模仿的概率就较小,发达国家企业经济利益受到的侵害就较小,发达国家从事对外直接投资或技术许可等交易的收益就会比较高,从而会激励更多发达国家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方式把其技术转移到该国家来,也就是促进了发达国家向该国家的技术扩散。
提高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也能促进国内内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技术扩散,这是因为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一方面会激励企业从事更多的创新活动,另一方面也会激励技术创新者为其创新申请专利等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不是以商业或技术秘密的形式存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发生在国内内部的技术扩散,只不过这种扩散是从一种发明到另一种发明的扩散,是一种观点到观点的扩散,而不是单纯的属于同一种技术的扩散。
(三)促进技术密集部门的外国投资和技术转移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不仅会影响到发达国家向中国企业技术转移的数量,而且会影响到发达国家向中国技术转移的质量。当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低时,发达国家倾向于投资技术密集程度较低的部门或产业;而当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时,发达国家倾向于投资技术密集程度较高的部门或产业。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不同的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敏感度是不相同的。一般来说,软件、医药、化工、电子设备等技术密集程度较高的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更为敏感,而在一些技术密集程度较低的产业诸如食品产业、零售企业就对知识产权保护敏感度较低。对于那种知识产权敏感度高,且其技术容易被模仿复制的高技术密集产业,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低时,如果发达国家在当地的这些产业投资,就会担心其经济利益容易受到本地企业的侵害,因此会影响其投资的积极性。而对于技术密集程度较低的行业,由于其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敏感,即使当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很弱,也不会对其经济利益有多大影响,因此也就不会影响到发达国家在这些产业投资的积极性。
因此,在一个经济技术全球化的背景下,如果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太低,发达国家出于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担忧,就会降低在中国技术密集程度高的产业进行投资的水平,而较多地在技术密集程度低的产业进行投资,显然,这对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是极为不利的。
三、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
我们发现,由于国内创新水平低、市场规模狭小且缺乏竞争力等原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如果以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标准,会给本国经济带来很大的压力,严重影响国内经济增长。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主要有:
(一)降低国家的福利水平,加剧国际收入的转移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表现为持续加强的态势,这种加强会对国际收入在中国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分配产生很大的影响。
由于在技术水平上和创新能力上发达国家具有显著优势,使它们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所有者和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出口国。而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对国外技术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使中国在国际经济中主要处于技术进口国的地位。因此,对中国而言,发达国家企业在世界市场中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加强,这必然会降低短期福利水平,这种福利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大将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在本国的有效覆盖面,使许多原本免费使用的国外技术置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内,当技术原来的使用量很大时,这种福利损失是非常大的。其次,对已经受保护的专利技术而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提高专利的价值。
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的短期福利是不利的,由于中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程度较高,因而这种收入转移的影响是不应忽视的。
(二)加大制度建设和管理成本
由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标准存在差距,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大量的制度建设、实施和管理成本。
由于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规模主要与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法制建设程度和司法效率相关,而与经济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不构成严格的正比关系,因此中国相对于发达国家更难以承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实施成本。
(三)提高技术产品的价格水平
我们知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了创新企业的短期垄断地位,提升了专有技术产品的市场价格,增加了企业的预期利润;而同时伴随的是短期消费者福利的恶化。由于中国是技术净进口国,是专利技术的消费者,因而是价格上涨的主要受害者。
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价格问题的焦点在于制药业与电子信息业,因为它关系到过多的生命和健康状况,关系到国家工业信息化的持续发展。许多实证研究证明药品的价格对专利保护有较强的敏感性,但同时专利保护的改善也可能促使更多的跨国企业研制针对中国特有疾病的药品,并促进本地企业研发和创新。
(四)增加社会就业和企业转型的压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最直接的效应是导致社会经济中的模仿率下降,因此当政府实施更严格的商标和版权法时,侵权和盗版行业必然会被削弱甚至关闭。而现实中中国在大量的非授权产品的复制和销售行为,它们雇佣了相当一部分社会劳动力,有的甚至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因此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一个社会问题就是侵权和模仿业的转型,及相关的劳动力就业问题,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经济中的原有模仿行为的繁荣程度。如果在实施新的知识产权制度之前,盗版与侵权的活动比较盛行,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势必会对这些行为造成很大的冲击,从而引起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
收入转移、制度建设和管理成本、产品价格上涨、社会就业和企业转型力,中国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所付出的代价是不可忽视的。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实施成本,避免潜在的社会冲击,中国政府应当实施有效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尽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给中国带来诸如上述列举的一系列好处,但中国在世界科技体系中的弱势地位以及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决定了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同化上,中国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与发展中国家结成利益同盟
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巨大差距使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谈判和对抗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中国在与发达国家的谈判和对抗中应该与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结成利益同盟,用一致的立场和观点同发达国家抗衡,从而维护和提高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与发达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问题进行谈判时,必须把焦点放在“南北”双方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现状以及造成这种现状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上来。
(二)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中国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知识和科技创新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对待。
对于中国来说,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过程中,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借鉴各国经验,加强与全国科技、经济、贸易、文化等各领域的政府政策的衔接,制定和实施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信息战略、知识产权人才战略、知识产权教育战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促进战略、知识产权反垄断战略等一系列有利于增强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的综合战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宏观策略的统一协调性,提高政府和社会对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加强本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创新
中国要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团结一致向发达国家争取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同时要认识到科技的驱动作用对国家的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科技创新的能力,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体系,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的技术上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中国的技术创新存在两条路径,分别是自主创新和经由技术引进的创新。从事自主技术创新需要有一定的技术知识储备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而目前中国已经具备了自主创新的条件。
同时还可以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技术,本国的产业对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行吸收,扩大本国的技术知识存量,加强本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而以本国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国内产业的发展升级。经由引进的技术创新存在两种路径:一种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低的情况下,通过复制和效仿等手段,直接将外国的产品设计等技术知识运用于本国的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另一种则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的情况下,通过国际贸易和直接投资渠道间接学习其中的隐含知识,扩大本国的知识存量进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毫无疑问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国家企业的竞争力是这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决定部分。因此,必须加强本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创新。
(四)利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灵活条款,建立知识产权反垄断策略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40条允许各成员国独立制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竞争性法律制度,以限制对知识产权的滥用,为中国建立反垄断策略提供国际法依据。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反垄断法律制度,并且制定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法规,认为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一样,不可以创立垄断地位。同时还提出了对各种许可证协议进行的方法,特别还对各种限制竞争的条款提出了分析方法以及应当对它们采取的基本态度。
对于中国来说,建立完善的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关键在于要以保障自由竞争为目的,而不是单纯针对本国或地方企业的利益采取一些狭隘的做法。加强非歧视的和公开的市场竞争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这既有利于防止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垄断本国的市场,又有利于自己民族企业的快速健康地发展壮大。
五、结 论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加强,不仅会给中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也会给中国带来收益。本文对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经济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进行了概括的阐述,这对提高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然而,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有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为此,中国需要制定新的政策导向,采取更加积极开放的措施来应对这一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