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医疗工作服务规范_工作标准及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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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
(一)上班前准备
急救医师、驾驶员、担架员应提前15分钟上班,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
1、护士按顺序检查下列药械,检查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1)、急救箱及箱内必备的药品、器械。
(2)、心电图机或心电监护除颤器、吸引器、血糖测定仪、供氧装置、简易呼吸器或便携式呼吸器、麻醉喉镜等。做好与上一班人员的交接登记。其中急救箱、心电图机或心电监护除颤仪、吸引器等应放置在车厢内指定部位,并妥善固定。(3)检查急救器材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2、医师按顺序检查随车记录卡、笔、本、有效复写纸、各种医疗表单,包括院前病理、收费发票、伤病员家属签字单等。
3、驾驶员按顺序检查(1)担架床、铲式担架。
(2)车载电话、无线对讲机、话筒等。(3)报警器和蓝色警灯。(4)GPS车载显示器。
(5)救护车机油、汽油、冷却水、电瓶和电液、灯光、刹车、转向装置以及计价器、车辆空调等例行保养检查,并做好例行记录和填写《车辆交接本》,做好与上一班人员的车辆交接登记。
(6)应备齐的随车工具如下:千斤顶、轮胎套筒、摇杆、备用胎、工具和手筒。(7)发动车辆(冬天有条件时预热2分钟)。(8)污物筒和污物袋。
4、药械、通讯器械、车辆检查完毕后按规定位置放置,发现有缺损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告有关科室(科室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并使用备用物品和车辆。
(二)接受任务
1、医师和护士
接到出车通知单后,应立即上车,坐在副驾驶位置,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2、驾驶员
接到通知后,立即上车,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接受任务”键,3分钟之内出车。
3、担架员
坐在后车厢,不得坐驾驶室。
(二)行车途中
1、驾驶员
(1)途中发生车辆故障时,立即检查故障原因并排除故障,如无法立即修复,应立即报告指挥调度中心,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
(2)发生行车事故是应按道路交通法规程序处理。立即报告120指挥调度中心,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同时通知122.(3)急救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指派的救护对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救护对象,必须征得指挥调度中心同意。
(4)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
2、医师和护士
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在处理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立即向市指挥调度中心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协助驾驶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遇有伤人事故,应认真做好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3、担架员
发生行车事故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帮助驾驶员寻找目击证人,协助医护人员做好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三)到达现场
1、医师和护士
(1)立即携带急救箱、心电图或心电监护除颤仪到伤病员身边。、(2)伤病员已等候在路旁时,应立即下车抬抱或搀扶伤病员上车,不得由家属独自抱抬或搀扶。
(3)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家属等候时,立即下车积极寻找,不能坐在车上等候。若伤病员已离开(即车到人走),设法请伤病员亲属或目击者在签字单上签字;无人签字时,应在病历单上注明。
2、驾驶员
(1)驾驶员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到达现场”键。(2)立即下车协助开关车门。
(3)若伤病员因病(伤)有特殊需要,携带急救器械至病家。
(4)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时,应立即向市120指挥调度中心进一步核实地址。怀疑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市120指挥调度中心,迅速向110报警。若伤病员已离开(即车到人走),确实无法找到伤病员时,应协助医师设法请伤病员亲属或证人在签字单签字;无人签字时,应提醒医师在病历单上注明并向市120调度中心汇报。
(5)在 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完成任务”键。
3、担架员
(1)将担架床抬下车,并协助医护人员携带抢救器械,送至患者家或现场。(2)救护车到达现场伤病员已等候在路旁时,迅速下车与医师一起抱抬、搀扶伤病员。
(3)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家属等候时,立即下车积极寻找,不得坐在车上等候。
(四)现场急救
急救人员必须动作迅速、语言文明、服务规范。
1、医师和护士
(1)医师立即对伤病员进行询问病史、查体、快速作出病情判断,指挥抢救。
(2)护士检测血压、心电、心率、血氧饱和度,做心电图,执行医嘱。(3)对判断为呼吸、心跳骤停和病情危重的,除按《院前急救医疗规范》进行急救外,及时将伤病员病情告诉伤病员家属,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若伤病员亲属不肯签字,应在院前急救病历上注明。
(4)在现场对伤病员急救处理一般不超过半小时,超过半小时必须向120指挥调度中心汇报,必要时边急救边护送,尽快送院。
(5)当伤病员亲属拒绝治疗或拒送医院是,应向其说明伤病员病情,并要求其在伤病员家属签字单上签字,若亲属不愿签字,必须在病历上注明。
(6)将病情和检查、治疗情况告诉伤病员和亲属。
(7)诊疗完毕后,清点物品,清理用过的注射器具、纱布、药剂瓶等并带离现场。
(8)按就近、就急的原则,送往具有急救条件的医院。伤病员亲属有特殊要求的,可送往其指定医院,并请其在伤病员家属签字单上签字。
2、担架员
做好搬运伤病员的准备工作。
3、驾驶员
必要时协助义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初级急救处理,参与搬运工作。
(五)搬运伤病员
伤病员的抬抱工作应由担架员、驾驶员和医护人员共同负责完成,确保搬运途中安全。具体分工如下:
1、现场无人协助抬抱伤病员时,医师抬伤病员头部,同时观察病情,担架员抬抱伤病员腰部,驾驶员抬脚部。
2、伤病员被搬上担架后,担架员负责用安全带固定伤病员。
3、抬担架时,伤病员保持脚在前、头在后位置。医务人员和驾驶员分别在担架床旁协助。
4、担架床抬上救护车时,伤病员的头部向车厢前部,医务人员协助担架员将伤病员抬上救护车厢内,病固定担架。
5、将伤病员搬上急救车后,护士应尽快接好心电监护装置并固定好输液器材,清点急救器械。
6、担架员关闭车厢厢们,应提醒伤病员亲属与旁观者注意安全。
(六)转送途中
1、医师和护士
(1)决定伤病员送往的医院,通知驾驶员并告诉伤病员家属。
(2)继续对伤病员病情进行密切观察护理。伤病员病情若有变化,应及时根据医疗规范相应处理。
(3)利用通讯设施向接受医院急诊科通报伤情。
(4)提醒伤病员亲属注意乘车安全,下车时不要遗忘所携带的物品。(5)发生车辆故障或行车事故时,在事故现场应对伤病员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同时等待其他救护车将伤病员送至医院。
(6)救护车内有伤病员时严禁坐在驾驶室。
2、担架员
(1)伤病员上车后坐在副驾驶位。(2)协助驾驶员搞好安全行车工作。
3、驾驶员
(1)在 GPS车载显示器上按“伤病员上车”键。(2)负责控制伤病员亲属陪同人数,不得超过2人。
(3)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确保行车安全。(4)救护车形式速度和停靠应服从医疗需要。
(5)发生车辆故障或行车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市120指挥调度中心,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
(七)到达医院
1、救护车到达医院停稳后,驾驶员在车载显示器上按“到达医院”键,并记录行驶公里数。
2、医护人员协助将伤病员抬下救护车。
3、在接诊护士的安排下,担架员、驾驶员与医师共同将伤病员抬抱到诊疗或病床上。
4、医师向接诊医院医师进行书面或口头交接伤病员病情,写清或讲清伤病员的基本病情和已进行的检查、治疗、处理等,并与接诊医师共同再次确认伤病员的生命体征情况,提交“院前急救病历”。
5、对于为重伤病员,未与医院急诊医务人员交接前,不可中断治疗。
6、伤病员安排妥当后,驾驶员按医护人员交给的核价单向家属收取急救医疗费。收费时应明码标价,开具收据,字迹端正,准确找零钱,严禁乱收费。
7、完成任务后,担架员将担架抬上救护车,负责整理、打扫、清洁车厢,并负责把污物和使用过的一次性床单倒在医院制定地点,护士更换一次性床单,立即检查药品、器械,并将急救设备放置在指定位置。
(八)回到急救站
1、医师和护士
护士补充急救药品和物品。救护车接送过传染病患者后,护士负责车厢内消毒。
2、驾驶员
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返回医院”键。检查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九)下班工作
1、医师和护士
(1)护士按规定补充急救箱及车厢柜内的备用药械。
(2)整理急救病历,填写日报表、院前急救病种统计报表,完成后放置在指定的柜内。
(3)做好车厢内清洁消毒工作。(4)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驾驶员
(1)清洁驾驶室和车厢外卫生,按规定做好车辆交接班。(2)填写车辆工作日报表。
(3)油箱存油少于20公升时,交接班前应及时加油。
3、担架员
协助驾驶员做好车厢内清洁工作。
4、交接班制度
如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下班。
报告制度
1、驾驶员日常出车报告制
出车时间报告、到达接车地点报告、到达现场报告、返回医院报告。
2、重大灾害事故报告
遇有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空难、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根据事发现场情况立即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性质、事发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主要伤情及需增援急救力量等。
3、院前急救重要患者的报告
凡有知名人士、司局级以上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受伤的执法人员、外籍人员、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全国或地方的劳模、群死群伤(3死6伤以上)和非正常死亡的人员进行了院前急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4、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报告。
5、救护中发生医疗差错或与患者家属发生严重医疗纠纷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