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_项目区背景
项目背景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项目区背景”。
项目背景
广西来宾B电厂
1994年以后,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限制外资直接投资转向了引导外资从事基础设施直接投资。鉴于发达国家和很多发展中国家都采用BOT方式利用私人资本开发基础设施项目而且都取得了成功,BOT方式也开始受到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就是在这一年,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多次举办了BOT研讨会,国家计委等还组织了代表团到国外考察,学习国外运作BOT项目的经验,BOT概念在国内得到了广泛传播,这为开发BOT项目打下了思想理论基础。
1995年初,国家计委开始组织BOT试点工作,摸索在国内开发BOT项目的经验1995年5月8日,国家计委批准了第一个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B电厂,这个消息当时在国外引起很大反响;很多投资者认为如果来宾B电厂项目取得成功,中国将从此打开基础设施项目的大门,否则,基础设施领域对外资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一个禁区。来宾B电厂被选为试点项目有很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第一是广西政府和国家计委联系较多,信息较快;第二是来宾B电厂本身条件较成熟,大量的前期工作都已经完成。被选为试点以后,广西政府组成了BOT项目领导小组并设立常设办公室,同时广西政府聘请专业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负责代理广西政府处理有关B电厂的资格预审、招标、评标和谈判工作。来宾B电厂的运作包括了下列几个阶段:
1、1995年5月8日国家计委批准作为试点项目;
2、1995年8月8日发布资格预审通告,1995年9月30日递交资审文件截止;到1995年9月底,共有31家国际性的公司或公司联合体提交了资格预审文件。来宾B电厂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的3个标准进行评定,选择了12家作为A组,可以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另外19家作为B组,不能直接参加投标,只能与A组的一家或几家组成联合体才能参加投标。
3、1995年10月,广西政府正式向申请人公布了资格预审结果,同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4、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组织了两次招投标人的交流活动。第一次是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进行考察,并且和广西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接触和座谈。第二次活动是在1996年1月28日,广西政府在南宁市召开了来宾B电厂项目标前会议。会议主要介绍了广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对电力需求情况,并且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综述性的解答。
5、在1996年2月13日,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搞了一个标前备忘录发送给投标人。到1996年5月7日投标截止日,共有6家投标人向广西政府递交了投标书,分别是:中华电力联合体,由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和德国西门子公司组成;美国国际发电(香港)有限公司;东棉联合体,由日本东棉株式商社、新加坡能源国际公司和泰国企业联盟能源公司联合组成;英国电力联合体,由英国电力公司和日本三井物产商社组成;法国电力联合体,由法国电力公司GEC阿尔斯通公司联合组成;新世界联合体,由香港新世界集团、ABB公司和美国电力公司组成。6、1996年5月8日提交建议书截止并开标。广西政府在北京举行了来宾B电厂项目招标的开标仪式。在开标会上,现场开封了投标人的标书,对投标人的名称、时间以及主要材料进行了确认和公布。会上,广西政府也公布了对来宾B电厂项目的评标标准大纲。7、1996年5月8日至6月8日,由广西政府牵头,组织了有技术、法律、财务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了第一阶段的评估工作。对标书从法律、财务、技术和其他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然后对比分析、总结,最后形成了对投标书的评估报告。
8、1996年6月10日至15日,由评标委员会在广西北海市,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是在专1994年以后,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限制外资直接投资转向了引导外资从事基础设施直接投资。鉴于发达国家和很多发展中国家都采用BOT方式利用私人资本开发基础设施项目而且都取得了成功,BOT方式也开始受到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就是在这一年,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多次举办了BOT研讨会,国家计委等还组织了代表团到国外考察,学习国外运作BOT项目的经验,BOT概念在国内得到了广泛传播,这为开发BOT项目打下了思想理论基础。1995年初,国家计委开始组织BOT试点工作,摸索在国内开发BOT项目的经验1995年5月8日,国家计委批准了第一个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B电厂,这个消息当时在国外引起很大反响;很多投资者认为如果来宾B电厂项目取得成功,中国将从此打开基础设施项目的大门,否则,基础设施领域对外资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一个禁区。来宾B电厂被选为试点项目有很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第一是广西政府和国家计委联系较多,信息较快;第二是来宾B电厂本身条件较成熟,大量的前期工作都已经完成。被选为试点以后,广西政府组成了BOT项目领导小组并设立常设办公室,同时广西政府聘请专业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负责代理广西政府处理有关B电厂的资格预审、招标、评标和谈判工作。来宾B电厂的运作包括了下列几个阶段:
1、1995年5月8日国家计委批准作为试点项目;
2、1995年8月8日发布资格预审通告,1995年9月30日递交资审文件截止;到1995年9月底,共有31家国际性的公司或公司联合体提交了资格预审文件。来宾B电厂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的3个标准进行评定,选择了12家作为A组,可以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另外19家作为B组,不能直接参加投标,只能与A组的一家或几家组成联合体才能参加投标。
3、1995年10月,广西政府正式向申请人公布了资格预审结果,同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4、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组织了两次招投标人的交流活动。第一次是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进行考察,并且和广西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接触和座谈。第二次活动是在1996年1月28日,广西政府在南宁市召开了来宾B电厂项目标前会议。会议主要介绍了广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对电力需求情况,并且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综述性的解答。
5、在1996年2月13日,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搞了一个标前备忘录发送给投标人。到1996年5月7日投标截止日,共有6家投标人向广西政府递交了投标书,分别是:中华电力联合体,由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和德国西门子公司组成;美国国际发电(香港)有限公司;东棉联合体,由日本东棉株式商社、新加坡能源国际公司和泰国企业联盟能源公司联合组成;英国电力联合体,由英国电力公司和日本三井物产商社组成;法国电力联合体,由法国电力公司GEC阿尔斯通公司联合组成;新世界联合体,由香港新世界集团、ABB公司和美国电力公司组成。6、1996年5月8日提交建议书截止并开标。广西政府在北京举行了来宾B电厂项目招标的开标仪式。在开标会上,现场开封了投标人的标书,对投标人的名称、时间以及主要材料进行了确认和公布。会上,广西政府也公布了对来宾B电厂项目的评标标准大纲。
7、1996年5月8日至6月8日,由广西政府牵头,组织了有技术、法律、财务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了第一阶段的评估工作。对标书从法律、财务、技术和其他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然后对比分析、总结,最后形成了对投标书的评估报告。
8、1996年6月10日至15日,由评标委员会在广西北海市,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是在专家小组对投标书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每一份标书进行评审,最后决定了三家最具竞争力的投标人。第一名是法国电力联合体,第二名是香港新世界联合体,第三名是美国国际发电(香港)有限公司。他们的优势最主要的是电价比较低,同时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都基本上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9、1996年10月11日,广西政府和法国电力联合体在北京草签了有关协议。根据谈判的结果和草签的协议来看,总的协商结果是这样的:来宾B电厂项目的总投资预计是5.6亿美元(不含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总投资的25%属股本金投入,且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法国电力公司占60%,GEC阿尔斯通公司占40%;股本外的75%投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从境外获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中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项目公司的项目贷款是由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英国的汇丰银行和巴特莱银行联合承销。贷款中的70%是由法国进出口信贷机构提供出口信贷保险。来宾B电厂的特许经营期为18年(包括建设期),特许期满后电厂将无偿移交给广西政府。项目的融资原来预计在草签协议后6个月完成,即1997年5月份可以正式签字。但由于草签的协议中,其中有一条规定“草签协议后2个月内要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而中央政府批准时间拖延了两个半月,所以协议正式签字也延后了两个半月,即于1997年7月18日正式签订。来宾B电厂项目已经成功完成融资和建设工作,并且已经开始运营。来宾B电厂的成功不仅仅是一个项目的成功,它标志着我国利用外资的水平上了一个台阶,意味着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环境和管理能力日渐成熟,在利用外资方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来宾B电厂的成功,不仅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重视,也引起了国际的重视,下面是1996年12月Asia Finance(《亚洲融资》)评选来宾B电厂为1996年度最佳项目融资的一段报导:“今年最佳融资项目不属于某个单独的银行,甚至也不属于一个独立的项目,而是一种新的观念,这种融资观念奠定了中国日后大规模电厂融资的新形式:这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投资额为六亿五千万美元的来宾B电厂项目,该项目也是中国第一家100%利用外资采用BOT(建设;营运;移交)方式建设的项目。虽然此项目已从政府机构中得到某种认可,但是仍没有得到正式保证。融资要到1997年上半年才能完成,尽管银行家对今后新项目到底会如何发展仍存有质疑,但由此所确定的有关融资原则已明确。” 另外,在来宾B电厂的投资设计、融资、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广西政府对该项目提供了大力支持,要点有:
1、允许投资者将其从电厂经营中取得的人民币收入,在扣除费用和缴纳税金以后,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2、如果由于政府政策的变化导致人民币与外汇的兑换率大幅度变化时,允许调整电价来解决。汇率的变化幅度在5%以内时,电价不能调整;超过5%时电价可以调整。
3、指定一家燃料公司供应项目公司所需要的燃料,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燃料供应协议,按协议保证供应项目公司所需要的燃料。
4、保证每年至少购买35亿千瓦时的上网电量,并指定由广西供电局与项目公司签订购电合同和调度协议。
5、关于通货膨胀问题,规定由于燃料价格的变化可以调整电价。
6、项目公司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所规定的税收优惠。
7、广西政府免费或以优惠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提供电厂建设、营运和维护所需要的土地、供水、供电、通讯、道路、铁路等现有设施的使用。
8、在项目公司的整个特许权期限内,所需要的各方面的协调和协助,广西政府都可以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