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_德州市十二五发展规划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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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机遇期。为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努力构建适应和谐社会的现代文化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文化工作者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步伐,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1、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按“大文化”建设要求,全县上下积极创办文化活动阵地,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社会力量办文化的进程明显加快,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蓬勃兴起,文化工作的功能大大延伸。春节、广场文化活动连年不缀;“七一”、“国庆”等重大节庆活动丰富多彩;少儿才艺大赛、全民才艺大赛精彩纷呈。五年来,由政府和社会举办的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文艺活动180余场,直接参与活动群众150余万人次,丰富和满足了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2、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十一五”期间,我县文艺骨干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共发表作品510余件;124件(个)文艺作品和节目在市以上比赛、评选中获奖。展恩华的长篇小说《梅庄旧事》、大型报告文学《大地为鉴》获省委宣传部颁发的“第九届文艺精品工程奖”;井庆春编剧,县旅游局、平阴镇党委、政府、长春电影制片厂、北京金鸟鸣影视艺术中心联合摄制的电影故事片《乡恋》在平阴拍摄并在国内数字院线发行;马文平等人合作编剧,山东省电影院线等联合拍摄的社教电影《小村大道》在全国放映;在平阴实景拍摄的26集电视连续剧《玫瑰园里的老少爷们》,在央视8套及地方台播出,引起了强烈反响,扩大了我县的知名度、美誉度。

3、文化设施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坚持把文化服务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以实施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为重点,着力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有率100%,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全覆盖,农家书屋建有率56%,公益电影年均放映4000场次以上,实现了农村电影普及率100%的目标;利用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和文艺培训19期,培训文艺骨干1200余人次;图书馆不断增加藏书量,加大对读者服务力度并开辟了电子阅览业务,与省市图书馆实现了馆藏图书共享。

4、文化遗产保护得到有效保护。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00余处,其中古建筑150余处、石刻碑记70处,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我县各个历史时期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和保存情况。公布我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省级4项、市级12项、县级18项。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加鼓通》改编成了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乐曲,在北京国家大剧院作为大型活动开场曲,得到了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赵季平先生高度重视;在此基础上,邀请著名编剧,对《加鼓通》进行改编,已完成电影动漫文学剧本和戏剧剧本创作,目前正在与省市相关艺术院团洽谈排演节目。

5、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促繁荣,到“十一五”末,全县共有网吧、KTV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420余家,基本形成了布局相对合理、门类齐全、供求平稳的文化市场。培育新兴文化产业,着手建立了玫瑰文化园、阿胶文化园和民俗文化村落建设等7个文化产业项目库。开展“和圣文化”研究,打造“和圣故里”文化品牌,成立济南市(平阴)和圣文化学会,“和圣文化园”开工建设。柳下惠第86代孙、现代著名雕塑家展望将价值近百万元的柳下惠第86尊塑像和前85尊塑像残骸无偿捐赠我县;香港《文汇报》、《齐鲁晚报》、《济南日报》连续对我县开展“和圣文化”研究的情况进行报道,在海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十一五”期间,我县文化事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缺少功能先进、实用的大型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博物馆亟待维修,图书馆一直无办公场所,文化主阵地的作用受到了限制;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文化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事业的发展;文艺专业人才匮乏,创作和辅导力量不足,影响了群众文艺水平的提高;文化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自身造血功能与文化事业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需要加强。

二、“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事业整体发展,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大众的文化权益,使其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软环境。

基本原则:一是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二是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转换机制,调整结构,增强活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强文化的创造力、渗透力和辐射力。三是统筹城乡文化协调发展的原则。发挥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镇、村文化建设,促进城乡文化协调进步。四是重点设施与基础设施相配套的原则。大力加强全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需要。

总体目标:围绕和谐社会建设,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推进和实施文化精品塑造、文艺人才培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设施建设六大工程为重点,把我县建设成为文化设施完备、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市场繁荣、文艺人才集聚、文化创新突出、文化服务体系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充分享受文化发展成果。

三、“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1、实施精品工程,丰富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一是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文化活动水平。继续办好春节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及节庆文化活动,在数量上上规模,在质量上上档次。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强化文化阵地功能,繁荣文艺创作。充分发挥文化馆群众文艺培训中心、创作基地和活动阵地的作用,在培训文艺骨干、指导文艺团队、辅导文艺节目、策划和组织文化活动上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多成果。充分调动文化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的创作积极性,力争在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等领域创作作品1000件以上。各门类艺术作品要有1-2个优秀代表作,每年有优秀作品入围文化部“群星奖”评比,“十二五”期间获国家、省级奖励不少于10个。三是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建立重点文艺项目库。围绕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制定年度和中长期创作计划,加大精品文艺项目的创作力度,创作拍摄1-2部具有平阴地方特色的电视剧(电影),在中央电视台(院线)播出。

2、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发展和繁荣文化市场。理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反应快捷、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文化市场管理全过程、无缝隙覆盖,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效能。一是努力实现对文化市场的宏观调控,使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供求平衡;切实抓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文化单位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稽查队伍建设,健全县乡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倡导阳光管理、阳光经营、阳光服务、阳光消费的理念,建成文明健康的文化消费服务体系。开发建立全县分类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文化市场管理电子化、网络化、规范化。三是坚持“扫黄打非”,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规范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的经营行为。通过放开搞活、重点扶持等有效措施,大力推动繁荣和谐的娱乐、网络、文物、音像、演出、出版、广播电视市场。

3、加大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遗产。深入宣传文物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改善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开展好文物调查、勘探、挖掘,抢救保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文物,并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建立系统的文物遗产管理档案,全面分析我县文物保护形势和影响因素,总体评价不可移动文物的生存状态,争取由县政府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筛选重点文物申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好现有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整理、传承,积极申报新一轮项目,重点搞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加鼓通”的再创作,将之创作成为文艺作品,如戏剧、电影等,条件具备时搬上舞台或摄制动漫、电影等,最大限度发挥“非遗”影响力。

4、深化体制改革,努力发展和壮大文化产业。我县是著名的“玫瑰之乡”、“圣药阿胶”始产地,是“和圣”柳下惠故里,县内文物古迹众多,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十二五期间,要积极挖掘、包装、推介玫瑰文化、阿胶文化、和文化、民俗民居文化、历史名人文化,积极开发与之相关的文化产业项目,将文化产业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培育新兴文化产业,积极参与旅游业的开发,努力探索文化产业市场运作机制和发展道路,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的轨道。培植增大文化产业,重点规划建设中国玫瑰文化园、中国阿胶文化园和民俗文化村落建设;深入挖掘整理“和圣故里”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和圣文化园”,擦亮“和文化”文化品牌;努力探索文化产业市场运作机制,大力发展文化公司、绘画制作、会议布展、影视基地等企业,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文化产业有新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5、立足科学规划,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为重点,优化基层文化资源配置,加大文化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建设文化设施,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群众普遍期待的好事实事。一是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建设县文化艺术中心等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全面提高公益文化设施水平。2012年底前建成县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提升文化设施服务功能,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二是积极稳妥,坚持原则,加快平阴县学文庙的整修工程进度。根据省文物局批复山东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制订的《关于文庙综合整修建设方案》,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2011年开始整修,2012年全面完成,尽量修复原貌,使之成为我县积淀历史、宣扬传统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是争取政策扶持,积极搞好乡镇文化中心和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建设。结合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现有乡镇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起点重点推进,全程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做到农村新型社区建到哪里,文化设施就完善到哪里,文化活动就深入到哪里,让广大群众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充分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文化。

四、主要措施和政策保障

1、加强领导,奠定文化事业发展组织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文化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产业支撑的重要作用,增强建设先进文化的自觉性。将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计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共同研究部署、共同组织实施、共同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地方文化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掌握平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建设项目安排提供依据。

2、加大投入,夯实文化事业发展物质基础。一是改变个别事业单位编制性质。根据国办发〔2002〕7号文件、鲁政办发〔2002〕59号文件和济办发〔2006〕12号文件提出的“县级文化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建议县政府恢复文化馆全额事业性质,使文化馆更好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作用,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做出更大贡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宣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以及省、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平阴文化事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文化经济政策和公共文化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经常性投入,重点用于城乡基层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普及和精品生产,以及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的扶持。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证文化事业发展经费年度预算逐年增加。设立文化产业、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人,专款专用,保证各项公益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3、改革创新,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活力。一是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逐步建立统一管理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理顺政府主管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的关系。破除独家办文化的观念,树立社会文化社会办的思想,积极发动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开展文化活动,实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使文化单位真正成为文化事业主体。适应市场经济需求,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清理、减少文化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改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如何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平阴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和社会发展需要,当务之急是抓好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健全单位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管理制。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扩大文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自主权,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拉开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将收入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挂钩,实行动态工资分配模式。三是牢固树立发展大文化的发展观念,积极探索文化设施建设的新路子。“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积极鼓励社会、集体和个人参与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新格局,大力建设文化设施,为开展文化活动、占领文化阵地,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供物质保障。

(编制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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