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94号).11.12_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94号).11.1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

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11-12 14:15:12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黄毅 川办发〔2014〕9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6日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七)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投资协议。

1.项目里程低于100公里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

2.最近连续3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与项目估算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公路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

4.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

(二)联合体投标人。

1.联合体总成员一般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方的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等均应满足独立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3.联合体主办方应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其出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1%;

4.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高投标人资格条件。

(三)负责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经营管理、移交以及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部工作;

(四)依法组织项目实施和运营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实施进度、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等处于受控状态,确保项目运营达到协议规定的服务水平等级;

(五)委托并配合项目沿线政府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时足额支付征地拆迁安臵补偿(含社保)等相关费用;

(六)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和应急指挥,负责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七)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质押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臵特许经营权、与特许经营权活动相关的资产、设施;

(八)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项目无偿移交政府。若特许权协议基于法律及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解除(即提前终止),项目投资人及项目公司应在特许权协议解除后的10日内向市(州)人民政府交回项目。

除上述职责外,项目公司还应履行法律及有关规定或特许权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依法监管项目投资人和项目公司在项目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履约情况;

(五)依法监管项目建设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六)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用水、用电和建设环境等要素保障;

(七)依法监管项目所在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

(二)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至少6个月前,市(州)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联合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技术状况进行检测,并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后,作为移交依据。如不能达到特许权协议规定标准,由项目公司负责整改维修直至达到规定标准;如拒绝维修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动用运营履约保证金进行指定维修;

(三)正式移交前,项目公司应负责解除和清偿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债务、留臵权、抵押、质押及其他请求权〔市(州)人民政府同意保留的除外〕;

(四)项目公司应依法妥善处理项目移交后的员工安臵问题。

项目投资协议和特许权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市(州)人民政府应及时接管项目,并报请省政府批准,重新确定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模式。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94号).11.12.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94号).11.12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 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 办发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 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 办发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