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中央电大试题及答案_监督学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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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代号:2528
一、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1.党组织监督的特征是(ABCD)。
A.层级性与系统性 B.单向性与相互性C.强制性与有效性 D.全面性与广泛性 2.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ABCD)。
A.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 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C.党员D.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3.江泽民(ABD)的监督思想是有机的统一体。
A.以德制权 B.以法制权C.以权制权 D.以制度制权 4.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趋势是(ACD)。
A.越来越重视惩治与预防腐败相结合 C.越来越重视反腐败中的社会公众参与D.越来越重视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协作 5.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ABCD)。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终局行政行为 6.邓小平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ACD)。
A.党的监督 B.人大监督 C.群众监督 D.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 7.胡锦涛的权力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ABD)。
A.注重加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B.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D.注重发展民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8.汉代继承秦的御史制,进一步发展了监察法规。其中包括(.AB)等。A.监御史九条B.剌史六条
9.党内监督的对象包括(.ABCD)。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B.党的领导干部C.党员D.党的领导机关之外的其他组织 10.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ABCD)。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1.监督的主要特征是(ABCD)。
A.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B.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C.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D.监督依据的法定性 12.对于腐败根源的探寻,目前比较流行的理论包括(.ACD)。
A.寻租理论 B.竞争理论
C.成本-收益理论 D.委托-代理理论 13.元代的监察法规包括(.ACD)等。A.《宪台格例》 B.《监察御史失察法》 C.《察司合察事理》 D.《行台体察等例》 14.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包括以下方面(ABCD)。
A.对审判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 B.对检察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 C.对司法程序进行监督
D.对具体案件进行监督
15.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公民和组织的(B CD)是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A.上诉 B .申诉 C.控告 D.检举
16、勤政监督就是对公共管理的效能要素实施有效的监督,其基本标准是(ABD)。A、经济性B、效率性C、合法性D、效果性
17、按监督行为的实施与监督客体的行为发生的时序关系,监督模式可划分为(ABD)A、预警监督模式 B、过程监督模式C、事后监督模式 D、反馈监督模式
18、按监督的演化过程,监督模式可以分为(ACD)
A、现行模式B、以往模式C、目标模式 D、过渡模式。
19、按监督关联结构划分,监督模式可以分为(ABC)
A、集中监督模式 B、分散监督模式C、分层多极监督模式 D、单层单极监督模式。
二、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的 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
2.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 立法 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3.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 “性善论”。
4.中国古代的权力制约 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
5.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 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 监察院。
6.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行政 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7.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 立法 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
8.死刑复核 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9.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 行政公务 人员。
10.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
11..审级 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12.舆论是 公众 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
13.举报是指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当面举报等形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14.申诉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国家机关陈述、申辩理由,并提出改正、撤销该行为或者赔偿损害的请求。
15.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 程序 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16.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 力量构成的。
17.对国家 公权力 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18.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 党员 进行的党内监督。19.地方党的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党委 常委会 履行的。
20.党的 纪律检查 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
21.中国古代__谏诤__制度的确立,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
2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___地方性__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家的预算和_预算执行情况_的报告。
24.罢免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一种严厉的监督方式,也是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防止滥用职权__和滋生官僚主义的一种有效方式。
25.人民政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__政协__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26.政协委员应邀担任__司法__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27.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___多党合作__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
28.__《联合国反腐败公约__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29.__透明国际_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专以反腐败为目的的非盈利性民间组织。30.瑞典的专职监察机关设在议会,监督官称为__议会监察专员_。31.(谋利性)是腐败主体的行为动机,是驱动腐败主体的内在动力。
32.寻租腐败是指为获得低于市场价格的公共资源所进行的(权钱交易)活动。
33、设租腐败是指(公共管理主体)出自主观恶意通过形式合法的方式设定管制,以从寻租者处获得回报的行为。
34、(组织)腐败产生的根源是既得利益集团交易的结果。
35、决策腐败就是(公共管理决策者)以恶意的动机实施决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6、监督学是研究监督的各种理论、制度以及监督实践,并揭示监督的发展(规律)的综合性社会学科。
37、国际上对腐败最简洁的定义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
2.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做出回答。质询一般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
3.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4.民主党派监督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
5.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是相关观点与主张经过长期论证、推理、演绎、归纳后所形成的有关监督活动的基本的、系统化的原理。监督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和指导监督实践。
6.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某一高级行政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其起诉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各部的正副部长及相应职务的官员等。法律赋予独立检察官很大的权力,该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高级官员的调查监督力度
7、监督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法定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实施检查、督导和惩戒的活动。
8、监督的功能是指在监督过程中,监督本身所具有的、普遍存在并起决定作用的惩戒、制约、参与、预防、促进和反馈等
功能。在监督过程中,各项功能共同发挥着作用,形成整体性的功能体系,有效地发挥监督的作用。
9、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管理活动开展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管理主体的决策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事前监督工作主要体现为分析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可靠性。事前监督是一种宏观的、高层次的监督检查,如何构建一个参与决策的监督机制是实施事前监督的关键。
10、事中监督是指对监督对象在执行政策,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也叫跟踪监察。其基本的管理理念是过程管理理念,即过程决定行为的最终的结果。其主要形式是现场监督和跟踪监督。监督部门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在参与中实施监督。111、事后监督,也称之为结果监督。是对公共管理行为完结以后进行的监督活动,是对公共管理行为结果的监督。通过事后监督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建制堵漏,评估政策效果的优劣,事后监督还具有较强的鉴戒功能。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是:(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3分)(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3分)(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4分)2.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3.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领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2分)(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2分)(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3分)(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3分)4.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5.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如下:(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6.简述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7.简述刑事抗诉作为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抗诉的监督性,即刑事抗诉是基于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而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
(2)刑事抗诉的专门性,即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刑事抗诉职权的专门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行使;(3)刑事抗诉的特定性,即刑事抗诉的对象只能是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4)刑事抗诉对审判的程序性,即刑事抗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出;(5)刑事抗诉对审判的制约性,即刑事抗诉一经依法提出,必然引起案件的二审或再审,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
8.简述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9.简述廉政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3)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4)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5)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6)行政领导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10、简述腐败行为的基本特征。
(1)腐败主体的特定性。即其主体范围仅局限于具有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和能够利用职务之便的公职人员。
(2)腐败行为的谋利性。谋利性是腐败主体的行为动机,它是驱动腐败主体的内在动力。谋利包括为己谋利和为特殊关系人谋利。(3)腐败行为谋取利益的客观性。客观性主要是指腐败行为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之便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4)腐败主体主观故意性。腐败主体在实施腐败行为时是知道其追求利益的行为将对他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仍然积极实施之。
11、简述腐败产生的根源。
腐败的产生是处于不同地位的多种复杂原因造成的:(1)、全能政府导致腐败。(2)、分权不到位导致腐败。(3)、民主参与机制不健全导致腐败。(4)、制度变迁中监督制度供给不足导致腐败。(5)、心理的异化导致腐败。
五、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1(1)法纪监督和经济犯罪监督,主要是指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和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直接行使检察权(包括侵犯公民权益、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来履行这一职能。(5分)(2)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是否合法所进行的审查监督,侦查监督主要是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来完成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中各种法律手段是否完备,有无错捕、漏捕情况,公安机关在立案、拘留、搜查、预审、羁押、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扣押书证物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情况。(5分)(3)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核法院的审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方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有错漏或偏颇,保证法院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审判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法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审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庭审过程中的决定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依法审判等;还包括监督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等。(5分)(4)刑罚执行监督。是指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有:监督死刑执行;监督公安和劳改机关在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过程中交付狱内执行的情况和在执行刑罚期间提出减刑、假释等执行的变更情况;通过掌握本地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的具体交付执行和对犯罪分子的管束、监督措施是否落实;检察了解监管改造情况,主要是落实劳改政策,执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规定,检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闭处罚及狱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况。(5分)2.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监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4分)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另外,还包括法院的内部监督,其中主要是审级监督制度。审判监督的主要特征是:(1)审判机关一一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分)(2)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4分)3.试述明清时期的监察体制明朝中央监察机关为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两个系统。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为加强对中央机关及其宫吏的监察,又另置六科给事中专察中央政府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政务及官吏。各科设都给事中一人为长官。
明朝在对地方官吏的监察上,也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在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吏,即浙江、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十三道。对地方掌行政的十三个布政使司和掌军事的十六个都指挥使司的行政、军务及其官吏实施监察。二是以十三布政使司的行政区划,置十三个提刑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以监察为主。
清代的中央监察机关起初是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并立,自雍正以后,六科给事中隶属于都察院,实行单一的监察体系。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监察地方行省、府、州、县及其官吏。各道的御史除掌稽核该省刑民案件和纠弹任务外,并稽察中央各部门事务及其官吏。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原来的十五道增至二十道。4.试述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1)监察专员设置的独立性与专职化。为保证监察专员行使监察职能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不当干扰,议会监察专员在人事、组织、经费等方面均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同时,监察专员只接受议会的指示和监督,工作只对议会负责,除议会外不接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指示和干预。另外,由议会任命专职人员进行监督,能够使监督工作专职化。这种独立性和专职化不仅加强了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也更加强化了议会的监督职能。
(2)监察专员监察范围的综合协调性。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管辖范围相当广泛,监察专员不仅可以对法律规定的中央、地
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还可以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进行综合监察和协调处理。这种综合性监督与当今政府职能不断扩张、专业分工日益细化复杂的客观趋势比较适应。
(3)完善的监督系统保证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瑞典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监督相当严格,且层次较多,建立了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体系。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与其他监督体系的协调合作和相互制约。议会监察专员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了以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为主的完善的监督体系。
(4)先进的监督理念。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注重预防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事件的发生,注重被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恢复及救济。因此,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不同于检察官及警察的职能,其职能不在于检举犯罪行为使之被定罪,而是更关注采取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权力运行秩序。5.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权限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6.试述公民监督的特征:
(1)广泛性。公民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公民人数多、分布广,这就决定了公民监督的广泛性。公民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范围覆盖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监督事项涉及到国家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不论职务行为还是非职务行为,都要接受公民监督。
(2)基础性。第一,公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的基础。公民通过检举、控告、上访等形式实施监督,既体现了公民监督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同时又将自身的监督融进了其他监督之中,并成为其他监督的基础。第二,公民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专门机关监督和各系统自上而下监督的基础。作为基础性监督,公民监督是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
(3)直接性。公民是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公民或者是正确方针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或者是错误方针、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力行为都会对公民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此,公民的监督最直接、最真实,也最易取得成效。
(4)多样性。公民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公民监督的具体形式包括发表评论、写信、面谈、打电话、网上举报以及民主评议等。公民既可以直接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众传媒来实施监督。
7、监督的内涵包括哪些方面?
1)监督主体属性方面,表现为其主体的法定性和特定性。监督主体由三方面主体构成。一是法定监督主体,二是授权监督主体,三是委托监督主体。
2)内容特征方面,监督内容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廉政与勤政的情况。廉政情况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勤政情况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施政行为是否具有高效能。
3)形式特征方面,监督是一种“整体性”的监督活动。所谓整体性,包含三方面:一是监督主体的整体性。二是监督模式的整体性。三是监督过程的整体性。
8、试述监督的特征。
1)从监督权的渊源――委托性 监督权渊源的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出发,提出了国家主权应当属于人民的主张,从而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权利奠定了基础。
2)从监督主体--多元化 监督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化,决定了监督主体的多元化。监督主体多元化的意义在于对监督权分置和违法违纪行为细分的基础上,实现对监督对象的无缝隙监督;但由于监督主体多元化,也易于出现相互牵制,监督效能降低的现象。
3)从监督客体――权力性 监督客体是指监督权所指向的对象的公共管理行为。公共管理行为的核心是公共权力,监督公共权力主要是遏制公共权力的私人性,遏制公共权力私人性异化的核心策略是分权,使不同权力机构之间形成一种监督与被监督或相互监督的关系,以权力制约权力。
4)从监督目的――公益性 公共利益是指为某个民族、国家、阶级、集团所共同享有的政治经济利益,公共利益在主体上是整体的而不是局部的利益,在内容上是普遍的而不是特殊的利益。监督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
5)从监督内容-双重性 监督的内容是指两方面内涵,即廉政监督和勤政监督。
6)从法律地位-独立性 监督主体独立行使监督权,是保证监督效果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而相对独立性又取决于监督主体的领导体制问题。相对独立性重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监督主体依法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二是各监督主体实施监督活动所需的人员、经费、技术手段和信息等不受任何监督对象的制约和影响。
9、试述监督的基本原则。、监督的原则是监督活动中最主要、最普遍运用的原理和准则,贯穿于监督的始终,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
(1)独立、客观行使监督权的原则。客观性是指监督活动必须坚守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独立性是指监督机关的独立和监督人员的独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运用公认的监督标准实施监督。(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3)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是指监督机关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工作中,在适用法律和纪律上,对任何监督对象都要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法规和纪律的特权。
(4)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监督机关实施监督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教育是基础,惩处是保证。(5)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是监督机关在办理所有监督事项中都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它要求监督机关必须把履行职责与目标实现统一起来。(6)监督工作依靠群众的原则。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和要求,是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的基本保证。(7)全面监督与过程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性原则是指在监督过程中,监督主体是否全面地把握和考虑监督的范围和目标。
10、试述依监督主体划分的不同类型监督。
(1)执政党监督。执政党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为保持党的性质,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在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党内其他重要法规,所进行的检查督促活动。同时,党对公共权力也具有广泛的监督权力。(2)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公共管理的情况实施的监督。(3)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行政机关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等。(4)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是指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5)社会民主监督。社会民主监督是指非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对公共管理活动的监督。社会民主监督是凭借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凭借国家权力或政治权力。政协、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新闻机构及公民个人对公共管理的监督,构成了社会民主监督。
11、试述依权力控制模式划分的不同类型监督。
(1)权力控制权力。该模式的核心是分权,使不同权力主体之间形成一种监督与被监督或相互监督的关系。以权力制约权力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的:一是由法律效力高的权力监督法律效力低的权力;二是平行权力主体之间的监督与制约。(2)权利制约权力。以公民的权利阻止政府滥用权力。公民的制约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权、参与权、结社权、知情权、救济权等。(3)道德约束权力。道德的制约机制的作用在于通过学习与教育的方式培养政府官员内心的道德力量,增强他们抵御外部不良诱惑的能力,从而减少滥用权力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