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红线“十严禁”_质量安全红线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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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十严禁”
一“十严禁”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溢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 Ⅲ 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凡违反上述质量红线问题,建设单位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施工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的伍清出现场。
(二)建设行为方面
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隧道开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2.转包或违规分包。3.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出具混凝土强度检验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凡违反上述红线问题的,建设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在1-2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监理总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
一、举报电话
鼓励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凡发现现场违反“十严禁”红线管理归档的,所有人员均可拨打电话:028-86483198 86483188 向成昆铁路公司举报。
《质量安全红线“十严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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