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_劳动保护方面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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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是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强调为劳动者提供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的保障。

2、劳动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答:劳动保护的对象是从事劳动的所有职工。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劳动保护的对象。

3、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合理组织生产,以保护劳动者避免受到突发事件的伤害以及有害因素对身体的危害,实现安全生产。

4、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5、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分别于哪一年进行了两次修改? 答:1997年和2001年

6.劳动保护的内容由哪三部分组成? 答:劳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管理

7、实行干部下井三三制指的是什么?

答:八点、零点、四点班下井数各占三分之一。

8、“一通三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和防止煤层自燃起火。答:三反指反松劲、反麻痹、反事故;三查是查思想、查隐患、查责

9、“三反三查一堵”指的是什么? 任;一堵是堵漏洞。

10、职工享有哪些劳动保护权利?

答:在《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中,都具体规定了职工享有的劳动保护权利,归纳起来包括:①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②知情的权利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④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⑤获得职业健康防治服务的权利⑥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⑦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的权利(紧急避险权)⑧享有工伤保险和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⑨提请劳动争议的权利⑩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11、劳动者在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有哪些? 答:(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防护措施进行作业的权利。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呀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12、对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分别是指什么?

答:对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是指为了防止、避免危害因素对职工安全和健康造成伤害,从技术上、操作上和个体防护上所采取的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性质、特点和范围而制定的,一旦事故发生时,所应当采取的组织、技术措施和报警、急救、逃生等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13、职工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哪些?

答:①了解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法制意识,特别是增强维权意识

②掌握与本职工作需要的有关工作环境、生产过程、机械设备和危险物质等方面劳动保护知识和技能

③掌握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的操规程 ④学会正确配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⑤掌握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4、在劳动保护方面,职工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答:在劳动保护方面,职工应尽的义务有(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2)服从管理的义务(3)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4)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提高技术技能的义务(5)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报告的义务。

15、什么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具体制度。

16、什么是劳动防护用品?

答:劳动防护用品(又称“个人防护用品”)是职工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分为防止人身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两大类。

17、什么是保护职工的最后一道防线?

答:个人防护用品(又称“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的最后一道防线

18、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答: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

19、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劳动者应该怎么做?

答: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颁布的20、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职工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21、用人单位是否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测? 答:是

22、用人单位是否应对诊断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的保障负责? 答:是

23、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工死亡、致伤、致残的职工(包括遗属)实行劳动赔偿、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4、当职工因工受到伤害时,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哪几类人? 答:①生产劳动过程中因事故死亡或致伤、致残的职工

②因从事有损害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死亡、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③因工死亡职工原供养且无生活来源的亲属。

25、工伤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答:强制性、非营利性、保障性、互助互济性

26、工伤保险的作用及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作用:①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②有利于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③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④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⑤分散工伤事故风险。

基本原则:①无责任赔偿原则(又称为“无过失赔偿” 原则);②职工个人不缴费原则;③依法强制赔偿原则;④待遇平等原则;⑤区别因工和非因工伤害的原则;⑥根据伤残和职业病等级进行赔偿的原则;⑦经济补偿与康复、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27、什么是确定职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首要前提? 答:确定是否因工伤害(工伤)

28、劳动争议的概念是什么? 答:劳动争议,也叫“劳动纠纷”、“劳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29、集体劳动争议的概念是什么?

答:集体劳动争议是指职工一方人数达到法定人数(3人以上),而且基于共同的事实,有共同的理由,与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

30、工会应当依法参与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这种参与包括哪些? 答:事前的预防、事中的处理和事后的监督。

31、预防尘肺病的措施有哪些?

答:①消除或降低粉尘是预防尘肺病最根本的措施。通过革新生产设备、实现自动化作业,避免操作人员接触粉尘;采用湿式作业,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粉尘飞扬,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对不能采用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方法。

②作业中接触粉尘的工人,在作业现场防尘、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符合作业场所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一定要佩带防尘护具。

32、安全管理人员要提倡“六勤”工作法,其内容是指什么?

答:“六勤“是指:嘴勤、眼勤、手勤、腿勤、耳勤、脑勤。

33、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聘任条件有哪些?

答:(1)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具有从事井下工作3年以上经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煤矿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3)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敢于维护职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34、特聘群监员的权利有哪些?

答:1.安全生产知情权;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权;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5.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避险权;6.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权;7.批评、检举、控告权。

35、特聘群监员的工作方法有哪些?

答:1.监督检查特聘群监员在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中,要做到“四勤”即眼勤、手勤、嘴勤、腿勤。2.提醒劝告 特聘群监员遇到“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应该及时提醒、耐心说服、劝告阻止。3.协调沟通(1)正确处理好与行政领导,现场生产管理人员的关系(2)正确处理好与安检人员的关系(3)正确处理好与职工群众的关系4.报告或举(1)经常汇报(2)及时报告(3)立即举报5.纠正改进

36、特聘群监员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规定特聘群监员的安全监督检查范围,重点定位在生产一线班组作业现场,定位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的安全监督检查上。

37、劳动保护是要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哪些内容?

答: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环境;不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环境、不安全场所;不安全行为。

38、工会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可以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答:(1)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2)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3)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4)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9、为了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预防职业伤害,必须对工人进行哪些方面的检查?

答:就业前的体检和定期体检。

40、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哪几项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需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答: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41、职业危害包括哪些危害?

答:(1)在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可分为化学因素的危害,如有毒物质和生产性粉尘的侵害;物理因素的危害,如高温高压、电离辐射、噪音等;生物因素的危害,如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疫病、细菌、病毒感染等。

2)与劳动状况有关的危害,如作业时间过长,劳动负荷过重等。

(3)与生产环境有关的危害,如厂房狭小,通风和照明不合理,缺乏防寒取暖和防暑降温设施等。

42、正确佩戴安全帽的两个要点是什么?

答:一是安全帽的帽衬与帽壳之间应有一定间隙;二是必须系紧下额带。

43、煤矿企业入井职工十项权利有哪些? 答: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要权不工; 不组织班前会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检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安全检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工人有权不开工;

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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