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讲座稿_党风廉政建设讲座心得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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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讲座稿

————孙振

今年5月,是第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是“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前段时间,局党组围绕宣传教育主题和党员干部廉政节的有关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同时,遇上我国四川重大地震灾害,全局党员包括退休党员,纷纷自愿开展了捐款和献爱心活动,展现了人事部门党员干部的高素质。为了抓好本次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人事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讲以下几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是每名党员勤政廉政的必修课

党章是我们党内的最高法规,作为党的一分子,必须首先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所以,今天我重点与大家共同学习,加深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理解。

“八大义务”第一项: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新时期,共产党员不但要“红”,而且要“专”,要对党的指导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为民服务本领进行认真的学习,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项: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在认识上,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把改革开放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在行动上,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前列,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奋发图强,走共同富裕之路;另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三项: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共产党员必须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共产党员要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那些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是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格格不入的。

第四项: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贯彻执行党的决定,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每个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党的各项决定,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广大党员的意志,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对于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交给的任务,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出色地完成。

第五项: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党员的具体要求,也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

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就应该对党忠诚坦白,光明磊落,尊重科学,不因每个人的顾忌和私欲歪曲真理和真相。要当老实人,办老实事,说老实话。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必须坚决反对派性,反对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第六项: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每一位党员都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自己的缺点要勇于承认;对于他人的缺点,要满腔热忱地给予帮助;对于好人好事,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对于坏人坏事,特别是消极腐败现象,要毫不留情地进行批评和斗争。

第七项: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共产党员要善于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使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要随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八项: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做群众的表率。应该勇于宣传科学知识,破除陋习,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同时,在危难关头,发扬共产党人的献身精神,甘于奉献自己的一切。

“八项权利”第一项: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权利,也是党员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的会议,在会上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党员有权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以及时了解党的主张和意图。

第二项: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这项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党内发生“一言堂”错误的重要措施。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集思广益,使党的领导机关更好地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要求,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使党员在讨论中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

第三项: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项权利,对于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着重要作用。党的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全体党员积极性的发挥。党员应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着眼大局,立足岗位,贡献才智。第四项: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这项权利是党内正常民主生活的重要表现,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它对于促使党员积极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贯彻。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受到自下而上的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五项: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这是党员享有的基本的民主权利。从转为正式党员起,党员就有表决权,在党的会议上就某一个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权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在党内进行选举时,党员有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强迫选

举人违背自己的意愿。

第六项: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申辩权是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享有这项权利,可以使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鉴定或处分时,能够充分听到本人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做到恰如其分,不出差错,尽量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可以使被鉴定或犯错误的党员心悦诚服并受到教育,也可以使其他党员受到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团结。

第七项: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按多数人的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党的决议和政策一经作出,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并坚决执行,这是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统一的一项政治纪律。但是,如果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异议,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提出。如果党员所提出和保留的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就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修正,避免由于决策的失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第八项: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这项权利中所说的“请求”是指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各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是指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或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其他处理不服,有权逐级向上级党组织提出重新处理的陈述。“控告”是指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犯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为本人伸张正义的强烈要求。这项规定,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尽快地解决处理党内某些问题和消极现象,又有利于弘扬党内正气,增强党员坚持真理,同党内不正之风进行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二、“为民,务实、清廉”是人事干部勤政廉政的基本要求

2004年,人事部印发了《人事部门廉政建设暂行规定》,我们不妨先温习以下规定的内容,就是以下11条:

1、考试录用(聘用)干部要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做到政策、报考条件公开,考试办法、成绩公开和录用(聘用)结果公开,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录用(聘用)干部。不得泄露考试内容或擅改分数;不得以权谋私,录用(聘用)不合条件的人员。

2、考核干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重视群众意见,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集体讨论作出结论,做到客观公正,并将结论与本人见面。不得借机徇私舞弊或挟嫌报复。实施奖惩,要依据政策规定和考核结论,不得搞个人恩赐或借故惩罚。

3、作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严禁违反规定,不经考核,突击办理;严禁突破职数限额。不得利用职务拉关系,搞交易。有关推荐人才的信函、电话记录等必须公开,秉公办理,并保存备查。

4、工资晋级要做到政策规定和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和方案办理;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开口子;不得为讨好领导或照顾亲友而降低条件或改变调资方案;不得弄虚作假,为自己和他人晋级。

5、机构编制数额、年度增干指标、增资指标、机关补充干部指标的确定和分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办理。不得个人说了算,不得事先许愿;严禁利用指标捞取好处。

6、干部调配工作要做到政策、指标、程序、结果四公开。不得通过调动工作安插亲友;调动工作、办理农转非不得违反规定,不得突破指标限额。

7、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坚持有

关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应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取得;招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和数额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布,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不得利用职权,降低标准或通过其他方式为自己和亲友评定职称、聘任职务;严禁在发放证书时滥收费。

8、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要通过部队移交部门和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年度分配计划和分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办理。安置工作必须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进行;不得接受馈赠;不得借工作之便安置不合条件的亲友或谋取其他私利。

9、人事干部必须带头实行有关干部回避的规定。在办理上述公务时,凡涉及到本人及配偶、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的,要自觉回避,不得参予,也不得以其它方式施加影响。

10、对直接办理上述一至八项公务的人事干部,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在同一岗位工作不得超过四年,各单位要认真检查落实。

11、要加强各级人事部门以及各级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严禁打击举报监督者或包庇被举报监督的干部。对违反本暂行规定的行为,要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交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这是从制度上所做的底线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民,就是要以服务人事工作对象为宗旨,维护好、办理好、发展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务实,就是要围绕各类人才的需求,贯彻落实党的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讲实话,查实情,办实事;清廉,就是要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在办理人事行政审批、落实人事服务中,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全局工作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

三、增强廉政意识,创优工作绩效是勤政廉政的集中体现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一下几个方面来努力,推动人事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坚持以预防为主,切实增强勤政廉政意识。要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带头意识、纪律意识和奉献意识。努力学习廉政规定,牢记宗旨,警钟常鸣。

二是坚持以转变作风为重点,认真反思纠正不良作风。深刻理解胡锦涛同志列举的10个方面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丞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飘浮、工作不实;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随心所欲、自搞一套;心态浮躁、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明哲保身、患得患失;贪图享受、奢侈浪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我们要认真对照效能建设的规定,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杜绝铺张浪费,杜绝违反程序办事等现

象的发生。

三是坚持以创新工作为着力点,带头勤政廉政。严格落实效能建设规定,遵守“七个严禁”,落实“五办作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多做调查,少发命令;多抓学习,少搞应酬;多干工作,少发议论,真正厉行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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