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诈骗案例_诈骗罪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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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诈骗案件
近几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打着“消防”旗号进行诈骗的案件,这些案件中不法分子大都通过电话或传真的形式向单位推销书籍,收取高额培训费,推销指定消防产品,编造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的消防执法秩序。
一、典型案件
1、借书索钱。2010年2月1日,经济开发区一药厂的汪小姐来电,称省消防总队有一名姓陈的处长寄过来价值人民币1980元的两本书《最新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手册(上、下)》,并要求汪小姐尽快付款。此前,陈处长多次打电话过来称消防政策规定每个单位必须配备两套消防书籍。
2、培训推销。2011年8月23日,王人村张书记来电咨询:近日有一名自称是区消防大队的吴参谋打电话给他,说是要为该村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现场指导村民怎样救火,为村民开展免费消防安全培训。培训中,给每人发了一份《防火讲座意见表》,在最后一栏还写着:“转介下列安全器材(送货时付款):干粉含量90%灭火器(一公斤)249元/个。大家都应该订购几个消防器材放于家中,以防万一。”
3、冒充领导。2009年9月7日上午9点50分,市区一家宾馆赵经理接到一电话:我是市消防支队刘政委,你们宾馆有一些手续没有办理,现在你需要准备1680元和10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消防支队来。挂掉电话后,赵卫军又接到一条短信:我市消防支队不能收取现金,请在邮政办理,这是我们财务账号和户名,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4、公文诈骗。2008年3月14日,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张先生收到一份《市公安消防支队紧急通知》。该传真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请贵单位将3560元培训费存入一个叫“张某”的私人工商银行账号,并加盖了名为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公章。
5、处罚威胁。2011年9月2日上午,我市一酒店接到“区消防大队”的紧急电话通知,电话称:下午,省消防总队领导将带领检查小组进行突击检查!宾馆、酒店必须在今日上午办理、更换相关消防证,时间紧迫,接到电话后要立即将换证费用汇入“区消防大队”银行帐户。如果给好处费的话就可以让商家逃过检查。如果不给钱,就进行检查,并加大处罚力度。
6、假冒执法。2007年5月4日上午10时,我市某县一城乡结合部的一废品收购店,一人先出示假工作证骗称检查消防,后以店内消防设施不合格为由,要求事主高价购买他们带去的灭火器,否则,便以封店等方式相威胁。拿到钱后,开具收据,偶尔也送
一、两个灭火器。
二、作案手段
以下4种招数为冒充消防诈骗中的惯用手法,广大市民尤其是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等负责人,注意提防:
1、以消防培训为名,要求企事业单位缴纳消防培训费、赞助费、图书音像资料费;
2、假冒公安、消防执法人员,以上门培训消防知识、检修消防设施为名,强行推销各类消防书籍、图册、音像制品和消防器材;
3、冒充消防人员电话威胁,上门恐吓,推销器材;
4、以安全检查为名,采取恐吓、威胁手 段收取罚款。
三、提醒
遇到不法分子冒充消防诈骗时,社会单位和个人应做到“五注意”:
1、注意鉴别当事人身份真假,查验好有关证件;
2、注意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证实活动真伪;
3、注意收集好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相关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和电话号码、账号等,确保财物安全;
5、注意做好自身安全。
四、防范措施
据了解,类似的行骗手段近几年已经在全市各辖区企事业单位出现很多回,消防部门也多次通过媒体提醒市民谨防上当。对此,消防部门提醒企业及个人,消防监督员执法时都要穿着制式警服,随身携带相关证件,不允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不收取任何费用。假如有此类上门推销行为,都是冒充消防部门名义骗钱的。一旦发现有类似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案或挨打96119向消防部门举报,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