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局_非税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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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非税收入管理业务简介
1、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单位收支行为。
非税局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于规范单位收支行为,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转发了《湖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湖北省非税收入工作要点》《湖北省票据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起草了《孝南区非税收入实施细则》主要从“收、缴、支、”三个方面加强了管理。我们要求各执收、执罚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非税收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减免应收的非税收入;“缴”通过实施统一收费,实行“收缴分离”和“罚缴分离”改革,将所有收费和罚没收入均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支”,执收执罚单位提出分月用款计划,由国库科及相关职能科室核定其支出用途、项目,不需单位来人办理拨付手续,这样简化了办事程序,节约了办公成本。
2、严把收费项目审核关。
每年以文件形式下发清理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对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附加收入)进行清理审核。三月份我们根据省、市的要求,对全区执收执罚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我们为了彻底解决行政事业性收费混乱和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成立专班对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情况,包括正在执行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副本)及银行账户进行了“地毯式”清理和“拉网式”审核,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重新审批。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收费项目实行统一编码,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信息管理收费项目库,并将各单位收费许可证及收费项目按单位按系统汇总编制成册上报省市。截止目前还没有收到一例举报乱收滥罚、应收不收现象。
3、落实非税收入收缴模式。
我们严格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在非税收入缴款上分为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1、直接缴款。执收执罚单位只向缴费人(含法人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缴款凭证,由缴费人就近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代收点缴款,资金直接进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集中汇缴。执收执罚单位对缴费人的缴费行为无法制约的缴费项目以及单次收费在20元以下(含20元)的零星收费项目,执收执罚单位在向缴费人开票的同时,可直接收取现金,集中汇缴。累计收费金额不足1000元的,每周五集中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达到1000元的,单位应于次日(节假日顺延)将款项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目前我区“收缴、罚缴”分离运行良好,资金直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率达100%。
4、统一非税收入管理模式。
根据省厅确定的“三段式”管理的原则和我区非税征管改革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区直一级预算管理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国库管理,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上,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财政综合和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负责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国库部门负责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的资金管理,预算和各分管的业务科室负责非税收入的分配使用。)2011年元至九月,纳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管理的资金达到641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438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0%;专项收入4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26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罚没收入15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5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8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1%;其他收入55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2%;其他待结算款2891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02%。充分发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的功能。
5、建立政府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
年初,我们继续把建设和应用非税收入征管网络系统作为提高非税收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继续完善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我们采取扩大收费网点。将原来设立的25个代收费点,本着规范、高效、方便的原则,扩大代收网点31个,对区直执收执罚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集中收缴、财政开票、银行收款,收入直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管理模式。非税汇缴结算户的记账和票据领、核实行电脑记账,保证会计核算系统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完整。同时,还把全区非税收入按照八大类来精确归类,及时提供非税收入来源、结构等动态情况,能更好地搞好非税收入预测和执行情况分析,积极发挥非税收入政策功能。过网络信息化管理,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较好地完成了非税收入的归集、记录、结算、划解等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行为,加强了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系统的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走上了信息化、精细化的发展道路。
6、推行“收支两条线”计划管理改革。
近年来,我们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我们继续对区直单位非税收入实行收支计划管理,并下发《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区直单位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的通知》、《关于报送区直单位2012年非税收入计划的通知》, 通知中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种类和编报范围及编报对象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对编报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征收计划由区直各执收、执罚单位填报,对代收及涉及省、市分成的收入予以剔除,原则上收入计划不得低于当年和前年的平均数,如有征收变动须提供相关文件依据。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审核通过后,以书面的形式下达到各单位。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非税收入计划管理实施为部门预算打下坚实的基础。
7、严格按照《孝南区非税收入实施细则》来规范统计报告
我们根据孝南区非税收入实施细则的规定每月定期按资金性质划解资金。区非税部门应对“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内的资金,按照资金性质、收入级次和政府预算科目,定期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依法收取的待结算收入,由缴款义务人将有关款项缴入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符合返还条件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提出返还申请,经执收单位签署同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返还义务缴款人。第四十二条规定执收单位使用财政票据收取的代收待缴资金和往来款项,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以不计入非税收入,但须纳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管理。在此基础上我们严格规范收入分类报表的统计管理,做到应缴国库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应缴专户的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
8、继续深化票据管理。
在票据管理上,我们转发了《湖北省票据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票据管理,做到了票据购领科学安排,计划使用,方便快捷;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财政票据年度检查工作,强化票据监督职能。二月份我们对2010年度区直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年检,一是全面检查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二是全面检查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收据)和收款、收费票据的缴户情况,促进“源头控收”,推进收缴分离。
9、加强收入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划解
非税收入核算是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的基础工作,为此,我们从完善核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报表分析等方面加强核算工作。一是完善各项核算制度,重新分析并确定了收入退付、非税收入与待收待查收入确认、收入调整及收入划解等核算业务操作规程。二是积极处理单位待收收入,加快待收收入确认和退付业务的办理。通过及时与各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的对账,确保了收入核算的准确,顺利完成了2010年度年终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和区直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工作,力求数据准确核对无误。三是认真做好非税收入的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编制全区非税收入月报、季报,为各级领导及时提供2011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