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的粮食流通_欧盟成员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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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 盟 成 员 国 的 粮 食 流 通
唐为民
国家粮食储备局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
欧洲联盟成立于1985年,成立初仅6国(法、意、比、荷、卢、联邦德国),经过近50年的发展和巩固,目前已有15个成员国,在不久欧盟还将东扩,2003年成员国将会扩大到21个国家。欧盟凭借着务国的优势互补,经济上的互利互惠,成员国近10年来不仅科学技术有较大的发展,在农业方面也有长足的进步。目前生的产粮食不仅能自给自足,而且还有相当数量的粮食流通到世界各地。这主要是欧盟各成员国对农业给予高度重视,欧盟财政的收入49%用于农业补贴。其中主要补贴于粮食的生产和流通,欧盟成员国的粮食流通技术也比较先进,值得我国了解和借鉴。1 粮食产销概况
近几年来,欧盟15国的谷物年产量为2亿吨左右(不含大豆等),其中小麦约50%,比欧盟规定粮食生产的最高年保障量1.6亿吨,高出约0.4亿吨,因此在满足各成员国内部的粮食消费需要的同时,进行数量与品种上的调剂,富余部分鼓励出口。近几年欧盟出口粮量约2500万吨/年,其中小麦1500万吨。
法国是欧盟最大的粮食生产国,也是世界上第二大粮食出口国,近几年法国谷物产量基本在6000万吨以上,年产粮食一半以上出口,所产粮食商品率达80%[1]。
英国粮食生产以小麦、大麦为主。由于英国产的小麦品质较差,故每年英国出口部分小麦、大麦,同时又进口优质小麦和饲料粮。1998~1999年度出口到欧共体内国家小麦为299.5万吨,小麦为60.6万吨,出口到欧共体以外的国家的小麦为33万吨,大麦126.5万吨。
西班牙主要产小麦、大麦、粗粮、玉米等,小麦年产量550万吨,消费量为795万吨,出口量40万吨,进口290万吨。粗粮年产量为1516万吨,消费量为1860.5万吨,出口量为62.5万吨,进口量为386.5万吨。玉米产量为450万吨,消费量为750万吨,出口量为15万吨,进口量为330万吨。
西班牙近年来所获取的欧盟农业担保补贴和指导补贴比例仅次法国,占该国农业总收入的25%,该国谷物业所获取的欧盟补贴额最大。根据欧盟所制定的2000~2006年农业发展计划,西班牙将得到480多亿欧元的补贴[3]。
荷兰的农产品以土豆、小麦、玉米为主,年产小麦150万吨,约占欧盟总产量的1%左右。土豆出口量居世界第一。荷兰年产饲料1500万吨,在欧盟中是继法国、德国之后的第三大饲料出产国,饲料粮主要靠进口,进口量每年约1600万吨[1]。
意大利的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和稻谷。据美国农业部和国际粮食委员会估计,2000/2001年度,意大利小麦产量为727.2万吨,消耗量为1132.2万吨,出口量为284.6万吨,进口量为695万吨,进口站麦中约有78%来自欧盟成员国。玉米年产量(2000/2001)为1026.5万吨,消耗量为1063万吨,进口量为30万吨。
德国也是主要粮食出口国,2000年粮食出口量为2500~2600万吨,进口为600万吨,27%粮食过剩[5]。丹麦主要粮食作物是冬小麦和大麦,谷物年产量约880万吨。瑞典主要农产品有燕麦、小麦、大麦,粮食自给有余。芬兰粮食作物以燕麦和大麦为主,共次是小麦和黑麦,芬兰一年产的粮食足够该国三年消费[6]。
奥地利的粮食作物主要是小麦和黑麦。瑞士粮食主要是小麦、马铃薯。挪威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这三个国家是欧盟中主要缺粮国。挪威粮食自给率仅达40%[7]。所缺粮食主要从欧盟产粮国进口。2 欧盟各国的粮食流通管理
法国的粮食流通管理:法国的粮食购销、出口、粮价的制定均由农业部所属的粮食管理局(ONIC)负责,该局建于1936年。法国的粮食经营者是农业合作社和粮商,经营者必须凭ONIC颁发的经营证收购和经营粮食。ONIC根据欧盟的粮价确定本国粮价。欧盟每年确定一个最高限价(PS),欧盟各国进口的小麦价格不得超过PS。如果粮商从国际市场进口的小麦价格较低,则要加税到PS,差价则由欧盟给于补贴。
ONIC还调控全法国的粮食市场,经营者必须每月向ONIC报经营量及储存量。每到收获季节,该局向各地银行下达收粮贷款计划,持有经营证的粮商和合作社可向银行申请收粮贷款,待粮食卖出后还本付息[8]。
法国政府规定,经营粮食者,必须有储存设施(如仓库、搬运、烘干、杀虫和通风设施)和安全检测设备,经营者必须保证粮食储藏质量。法国粮食管理局(ONIC)主要负责粮食质量监督,并向各地提供粮食标准样品,以便收购进确定粮食等级和粮食价格。
法国粮食管理局的职责近来年也有所调整,目前它的主要职责是:1.审批粮食入市资格。凡申请经营的粮食必须有仓储设备和资金的保证;2.粮食统计调查和信息发布;3.对粮食品质进行监另行安排;4.负责粮食出口许可;5.粮食市场供求监控和调节;6.选择“干预价格”收购及存粮点以及组织欧盟粮食政策的实施[9]。
德国的粮食流通管理:该国的粮食管理主要由德国农业市场管理局负责,其主要任务是保障供应,储备和调拨粮食、饲料等,并为改善市场流通探索和试验新方法进行系统管理[8]。
英国的粮食流通管理:由相关的政府机构负责,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国粮食政策的协调,制定和实施对粮食流通进行行政管理;负责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贯彻和农业补贴的落实。
丹麦在粮食流通方面,农业理事会起主要作用,该会直接销售所收购粮食的80%,只有20%粮食系委托中间商销售。
芬兰的粮食流通是以国家公司为主导,作为国家的代表Avena集团由芬兰政府100%控股。该公司是芬兰最大的粮食转运和仓储公司。该公司每年粮食销售达5.3亿芬兰马克,交易量量约60万吨。瑞典的粮食流通管理主要专门为粮食生产和经营服务的协会,这些协会的主要成员是合作社。瑞曲11个地区中有9个地区有合作社。合作社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供给农业生产资料,提供种植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实行粮食统一销售,形成了规模优势,降低发粮食流通成本。
在欧盟各国的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将许多事情都交给中介组织去办理。如法国的粮食行业联合会、粮食出口协会、小麦协会;英国的谷物协会;德国的粮食仓储协会,谷物、市场和营养研究会等。3 欧盟的粮食流通政策 欧盟最初的建立与粮食直接有关,因此欧盟的粮食生产和流通都有统一的政策。这些政策的良好实施,使欧盟成立10年左右就实现由粮食进口变为出口。1997年欧盟为了适应新世纪的需要,开始《2000的议程》的起草,经过4年反复讨论和修改,出台的《2000年议程》确定了欧盟15个成员国粮食改革新的中心点和优先点。3.1 粮食价格政策
为保护成员国农民的收入,并根据欧盟各国粮食生产、库存、需求状差别以及国际粮食生产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了粮食干预价格、目标价格和门槛价格。
粮食“干预价格”,也称作“支持价格”。它的确定是按照粮食主要过剩区法国奥尔良地区的生产成本确定,确定权在欧盟农业部长理事会。它是当前欧盟调控粮食供求的主要手段之一。目前欧盟的“干预价格”已经公布到2005年,而且该价格是逐年递减的。“干预价格”粮食收购由欧盟分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负责执行,执行的范围是小麦、大麦、燕麦、玉米4种粮种。4粮种的“干预价格”均为101.31欧元/吨,该价格已比2000/2001年度的干预价格下调15%,2002/2003年度还将下调,下调幅度将依据市场发展而定。
目标价格。在理论上是决策者认为粮食消费区的理想价格水平,它以“干预价格”为基础,再从生产区到消费区的运费和合理的市场营销价格。
门槛价格。该价格主要是针对进出口欧盟粮食进行价格干预而制定的,目的是为避免低价粮食进入欧盟市场,损害农民利益和各成员国的利益。欧盟设立了不同进口税额,致使进口粮食价格水平只能在相当于“干预价格155%的情况下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对于低于“门槛价格”的粮食进口片收差额关税。“门槛价格”的实施避免了欧盟受到进口粮食的冲击,同时在欧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的粮食买卖得到优惠的价格保护,国与国之间买卖价格由双方自由议定,使成员国之间得到相同的国民待遇。“门槛价格”在计算上等于“目标价格”减去进口港到消费区所有费用,包括适当的营销利润。“门槛价格”的作用是计算进口粮食的“差价关税”。
2000年欧盟提出免除其对世界最贫穷的48个国家的农产品进口关税,但条件是保留在香蕉、大米和蔗糖三种农产品大量进入欧盟时,采取限制进口的安全措施的权利[11]。3.2 粮食补贴政策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欧盟逐渐出现粮食供大于注,到90年代,欧盟每年的绝大部分预算都用于对农业的补贴。为了减轻巨大的财政压力,欧盟谷物委员会从首先对粮食生产实行最高保障量限制,未超过部分实行保护价收购,超过部分非但不能取得保护价格,而且生产者还必须交纳一定的共负税,亦即对于超量部分按比例交纳生产税[12]。目前欧盟确定的粮食生产最高保障量为1.6亿吨。
欧盟的补贴资金从各成员国筹集,按照各成员国的粮食种植面积分配,再由成员国补贴给农场主。补贴的确定是经过相当严格的申请和批准程序,首先是农经要提出申请,欧盟下属执行机构负责依据航空遥感测定和随机抽样调查确定农场主的申报是否属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计局、粮食局、农业合作社都要出具相应文件,包括种植面积、品种、产量、质量、出售量、库存量等,按规定程序报欧盟谷物委员会审批后,给于补贴。最近,针对WTO规则和美国等国提出的异议以及中、东欧国家可能加入欧盟等原因,欧盟计划2005年取消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改为按环境改善、减少污染或以绿地奖励等形式的补贴。4 粮食运输体系和主要机构 4.1 粮食的运输和装卸
欧盟的粮食流通方式均以“四散”形式流通,从收纳仓到中转库,以专用汽车和火车运输为主,水路为次,全部是散装散运。各收纳仓和中转库均设有火车、汽车自动装卸装置,码头的装卸一般需用移动式吸粮式或塔式吸粮机与皮带斗升机、气力输送相结合的方式。大型港口有大型装卸机,最大的具有600吨/时以上的装卸能力,吸粮机规格从50吨/时到600吨/时,体积小,能耗低[13]。4.2 粮食散运设施特点
孙宏岭先生曾总结:欧盟粮食散运设施具有5大特点。
首先,粮食流通规模化、集约化,散粮流通基础设施完善配套,系统快速高亲身,粮食“四散”储运技术工艺科学合理。
第二,机械化流水线作业,粮食接收系统、发放系统设施完备,相当协调,自动化程度高,设施利用率高,粮食流通的每一环节实现了机械化,减轻劳动强度,节省劳力。
第三,设备维护使用良好,设施使用时间已有二、三十年,仍保持较好的运行状态。
第四,工艺流程布置合理,同时配备不同功能的卸船机械,充分利用各种设备优点。第五,运输工具专业化、标准化,利用率高,散粮自卸专用汽车的装载量为16~25吨/辆,散粮专用火车载量为60吨/节[14]。
4.3 欧洲粮食运输主要机构
欧洲粮食运输主要机构有欧洲散运服务公司(EBSbV),该公司是1993年由三个散装储运公司合并组成。该公司拥有欧洲粮食的一、三号码头,为最大的散粮接收发放枢纽。
法国的布来也港是法国南方主要粮食出口港,年出口粮食100万吨,该港口有3.7万吨立筒库一座和大型平房仓两座,年周转粮食15次,出口在欧洲的粮食全部采用散装方式,出口到非洲的粮食全部用包装运输。
法国的鲁昂港务公司,该公司位于巴黎西北塞纳河畔,它是欧洲最大的粮食出口港央欧洲粮食出口市场具有领导地位,该港年吞吐量为120万吨。除了中转巴黎地区生产的谷物外,法国60%的出口粮也在此中转。该港口具有完整的内陆运输、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和水路,也是专业海远港口,能接待载重为4万吨货轮,并可以载重为14万吨的货轮装卸货物。
荷兰的鹿特丹港是世界上最大的航运港口,该港口年吞吐量为1250万吨,港口有4个卸船泊位,最大停靠船只为30万吨级码头,每年周转量农业品900万吨,其中进口800万吨,出口100万吨。主要设备有4台轨道式吸粮机,产量均为1000吨/时,7座浮码头,其中两座浮码头上装置有带25吨和35吨抓斗的机械,另外5座浮码头上有吸粮机。
荷兰德尔塔集团公司系由三个独立的专业储运公司合并组建。该公司Agro-belra码头深4米,码头水深9米,具有火车和汽车卸货设施,位于内河码头,具有中转和储存双功能。德国汉堡港是北欧最大的粮食中转港,该港口可接受280米长,吃水深13.7米的大型海运船只,最大卸船能力达1600吨/时,具有粮食清理、干燥、品质检测和控制的设备,年周转次数可达10次以上,借助于完善的铁路、公路和水路可快速、经济地完成农产品的进出口任务。5 粮食质量保证体系
5.1 品质指定和质量统一是粮食质量保证的关键
欧盟各国同品种的粮食有统一的一质量标准,各成员国都认真执行这一标准。欧盟生产的粮食是经过严格筛选,尤其是食用品种,不仅要求品质优良,而且必须适销。农户在种植过程中要求防虫、霉、雀、鼠侵害,并指定品种,政府只对未受污染,未受病虫害、霉菌、鼠害污染的优质粮食才进行收购,并作为储备粮或商品粮向欧盟各国以入第三国出口[15]。5.2 严格的粮食品质检验才能得到可靠的质量保证
欧盟国家从粮食收购入仓就非常重视粮食质量,粮食入仓前,对粮食质量有明确的要求,包括粮食水分、蛋白质、纤维、脂肪、容重、杂质、小麦的白度和硬度等物理指标以及降落值。对送粮入库时,每30吨由抽样机抽出6个不同点样品,通过管道进入检验站,对进出口粮食港口从船上装卸输送粮食时,每500吨取样一次,按贸易双方的协定,由专门机械进行检测,内外销粮食在检验站立即登记编制条型码,并分出三份,一份立即测出水分、蛋白质,确定基本品质等级判断是否绿色食品,然后分仓入库;一份送到中心化验室作降落值、杂质等检测项目的品质检验,为粮价结算提供依据;一份送交存档,以备查用。对不合格粮食,根据指标结果情况,商定降级,作技术处理或拒收。欧盟的谷物品质检测速度、准确性等很高。每个谷物样品测定主要指标仅需1分钟左右,十分快速、便捷、准确[9]。
荷兰有4家检测服务公司,分布在不同区域,那布科检测公司便是其中之一,具备仪器分析、化学分析、常规物理分析、组织分析、营养成分分析、食品危害关键控制点分析、微生物分析、矿物质分析等手段。该机构已通过13个国内协会等组织认证。每年约检测35000个样品,主要检测谷物、种子、油脂、饲料、水产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等商品品质。该公司不仅检测技术先进,管理也很规范,对接受的样品有专人进行分类编号,样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样品通过计算机控制自动操作系统将样品送入大型的低温储藏室,样品一般保存3~6个月,能储存20万个样品。一部分样品则通过样品前期处理后,送到有关品质指标检验室,每个室都由计算机连网,对每次每项检测结果都输入计算机,包括检测时间、结果和操作人员,随时可了解每个样品检测进度,只有专人知道样品来源。那布科检测公司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检测机构要自检和互检,一般一个月自校一次。为监督检测公司的公证性,政府常常在检测公司事先不知的情况下,适时送样测定标样,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检测方法主要按照ISO、AOCS、ICC等标准方法实施。
北欧三国(丹麦、瑞典、芬兰)的粮食检测技术属于世界领先地位。北欧三国对农民交售的每一车粮食,都使用自动取样器随机在不同部位抽取5个样品,并对样品的水分、蛋白质、容重进行快速检测,2分钟左右可取得检测单据,根据检测结果将收购的粮食实行分仓储存。另外收储机构对收购的每100吨粮食还取一个样品进行详细检测,检测内容包括颜色、蛋白质、脂肪、淀粉、容重、水分、面筋、硬度、粘度等。6 欧盟的粮食储备体系
欧盟粮食年储备量约为1930万吨,其中850万吨在德国,730万吨在法国,还有一部分在其他成员国。
欧盟的粮食储备体系由三级组成,即收纳库(产地仓和农场粮库)、中转库和储备库以及加工厂原料仓。
6.1 收纳库。多属农场主私营或农业合作社集体所有。在法国也称为农场粮库,法国和德国每座收纳库通常仓容在3~6万吨。收纳库一般都有自动接收、发放的现代化装置,形式多为平房仓,但内部分割成方形单仓,故也称格子仓。这类仓便于谷物接品种、质量、等级分别入仓。
6.2 中转储备库。欧盟粮食主产国,法国和德国都有一批大型港口中转储备库,这些库一般都建在港口和内可码头,便于粮食周转,这些库的周围也是消费和生产中心。仓型有立筒仓和平房仓,这些仓都配有散装、散卸等大规模专业作用设备,以及通风、粮温检测、计量、除尘等设备。
法国中转储备库都属于粮商仓储企业,全法中转储备库仓容约4000多万吨。法国有4个港口库,库容量均在20万吨左右。中转库担负着陆续供应和储存的重任,例如当国鲁昂粮食码头港区仓库为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立筒库,直径为12米和18米,装粮高度为60米,共有36个筒库。荷兰鹿特丹粮食码头设有仓容为10万吨的立筒库,德国汉堡NHG港口库总仓容17万吨,仓型以钢筋混凝土立筒库和少量的钢板仓。
近年来,钢板仓在中转库采用与增多,一些钢板仓设计合理,使用也比较方便。法国A.C.M.B公司建钢板仓群,是由18个方仓组成两排,每个9个仓,每个仓的长、宽、高为10×10×10米,两排仓的下部中间通道为通风道,打开顶端门,又为人行检查、检修通道,通道下部安装一条纵向的刮板输送机,粮食由此出仓,仓顶中间有一条纵向的仓顶皮带机,粮食由此入仓,汽车来粮卸粮后经提升机把粮食送到仓顶皮带机,由卸粮小车向两边卸入相应品质和仓位,如果来粮需要熏蒸,可在提升机上由附属的熏蒸设备在提升过程中施药。
德国的中转储备库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立筒仓、高大平房仓和钢板仓。德国最大的平房仓在马斯德堡附近,仓容为48万吨,装粮高度达10米以上。大仓容平房仓内一般分有多个隔间,每个隔间仓容从1000吨到上万吨。
德国的高大平房仓采用具有高度的机械化、自动化的作业设备,进仓作业时,通过仓顶纵向随粮面自动升降的刮板皮带输送机,将进仓粮均匀地布满整个粮仓。出仓作业时,粮食首先靠自流经仓底输送设备出仓;对于不能依靠自流出仓的粮食,通过随粮面自动升降的横向刮板机将粮食刮向仓底出粮口完成出仓作业,仓底没有通风系统,整个粮仓的进出作业由中心控制室的计算机进行操作管理,这种平房仓的储运系统作业效率高、中转作业快、系统性能强,适合散粮流通系统发展的需要。
丹麦粮食储备的主体是农业理事会,粮食储备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储备仓为一般立筒仓和平房仓,这两类仓基本都配置了固定式机械设备。收获的粮食超过储藏能力时,也有部分粮食临时露天储存。
芬兰的Arena仓储有限公司是该国最大的粮食转运和仓储公司,由芬兰政府100%控股,拥有仓储能力140万吨,在芬兰境内20个地点拥有粮仓,其中5个位于港口,又数Loniisa港口粮库为最大,总储藏能力为6万吨,年吞吐量为27万吨,该粮库建于1985年,由16个单仓储量达3500吨小麦的筒仓和14个容量为100~1100吨小麦不等筒仓组成[6]。6.3 加工厂原料和成品仓。主要是大型面粉厂和饲料厂自备的原料库,以钢板仓和立筒库为主,成品库以低温仓为主,作业大部分自动化。
近年来由于欧盟粮食单产增加,粮食出现过剩,仓容明显不足,欧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公司、个人建仓储粮的紧急措施。在法国仓储企业经ONIC担保,向银行申请低息贷款,建成后政府有10个优先使用期。政府与其签订代储合同,保证三年内有480天的储粮业务,不然将给于一定补偿。一般粮食储藏期为1~1.5年,在480天内粮食保管费由政府每天0.25法朗/吨补贴(合16.2美元/吨·年),超过480天按每天0.23法朗/吨补贴,这个政策起到明显效果。
200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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