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局免填单实施意见_县教育局德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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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为纳税人提供“免填单”服务的实施意见
各税务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
为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营造温馨舒适的办税环境,实现办税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免填单”服务举措,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涉税审批等涉税事项办理过程中推行试点使用“免填单”服务系统,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需填表格较多、部分填写信息重复、填写困难、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辅导沟通时间较长、效率不高等问题,做到及时响应纳税人对办税服务的需求,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服务效率,将原有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由办税厅人员受理后,内部传递,限时办结,最大限度地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二、工作思路
“免填单”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为简化纳税人填写表单手续、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提供的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自助填单”“辅导填单”、“减单”、“签单”、“免单”四类服务。具体从以下四个途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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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助填单”:即将“免填单”系统通过外网服务器对外公布,纳税人通过管理代码和密码即可登陆系统,在系统内部直接填写涉税表单,打印盖章后即可前往办税厅办理业务。免去在办税服务厅领取表单后方能填写的环节,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纳税人等待时间和办税厅人员滞留时间。
(二)“辅导填单”:即在办税厅自助办税服务区设立公用电脑,安装系统后,办税厅导税员可根据办税厅人员等候情况引导纳税人在自助办税区填写相关的涉税表单。窗口办税人员只需按照表单信息,依照流程办理即可。
(三)“减单”:即简化表单服务,对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的表证单书涉及纳税人填写的部分进行合理且适当的简化,仅保留必要的基本信息及必填的信息,删减表单中能在征管系统里查询到的信息项、报送的其他资料中可以采集到的信息以及以前期间办理涉税事项已经提供的信息。
(四)“签单”:即税务人员可按照纳税人提供的涉税资料,在系统内部代理填写相关文书,打印后由纳税人确认信息,签字办理。
(五)“免单”:积极探讨在征管法和现有涉税流程中可予免去的涉税表单,直接由税务人员依托征管系统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无需纳税人填单或签章确认,直接办理。
三、工作原则
推广应用“免填单”服务,必须坚持合法、全面、简便、可控三项原则。合法,即以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的---2---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前提;全面,对所有涉税事项和全部表证单书进行全面梳理,在业务范围的选择上最大化,尽可能将所有具备条件能纳入的事项全部纳入,以凸显实施范围的全面性和广泛性。简便,即既要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又要减轻基层税务人员的负担;可控,即法律责任的可控,能够清晰划分当事各方的法律责任,使相关事项的法律效果不变。工作方式的转变,既不能削弱执法主体责任,又要充分满足纳税人办税的需求;既不能弱化对税收征管核心价值的追求,也不能给后续税收管理带来隐患或影响纳税人权益的保护。
四、工作特点
(一)系统采取B/S架构,即服务器和客户端的架构,办税人员即为客户端,在办税人员登录后填制的所有表单均保存到数据库,第一次保存后在纳税人下次办理相类似的涉税事项时,只需找到相关表单,在搜索框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征管代码”、“名字”其中的任何一项即可查找到原始记录,在原始记录的基础上修改数据即可快速办理。
(二)系统内集成了涉税表单中的44项,分为4个大类,便于查找,直接网上填写,免去了纳税人必须具备纸质报表方能报税的困扰。
(三)在现有44类表单的基础上,可以随时添加新增表单,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添加新的表单进系统内部。操作也非常简单,在具备电子表单的基础上,直接复制粘贴到系统内部即可。
五、“免填单”业务范围
---3---在办税服务厅受理的涉税事项需纳税人填写的表证单书中,本次纳入“免单”、“签单”和“减单”的共44种,其中纳入“免单”的涉税事项四大类7项,涉及表证单书7种;纳入“签单”的涉税事项四大类15项,涉及表证单书15种;纳入“减单”的涉税事项三大类22项,涉及表证单书22种。具体为:
(一)纳入“免单”的范围:(三大类6项)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以下业务时,不需要填写相应申请表格:
1、登记类:
(1)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等税务证件,不需要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可凭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报头或者刊头、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处理证明、说明办理,窗口人员据以按规定程序办结。(A09)
(2)纳税人办理银行账号登记。纳税人不需要填写《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可凭税务登记证件以及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资料办理。(A10)
(3)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外出经营合同资料办理。(A12)
(4)停、复业登记。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停、复业报告书》,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复业的文件或停、复业申请
---4---书等资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或核准复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复业文件;发票购领簿和未使用的发票等资料办理。(A14)
3、申报类:
(6)印花税票认购。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印花税票领(售)单》,口头提出认购即可办理。
4、其他类:
(7)申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出票。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二)纳入“签单”的范围:(四大类16项)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以下业务时,不需要填写相应申请表格,但需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1、登记类:
(1)设立税务登记(个体)。纳税人可以免填《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可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经营户);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开业通知书等资料办理。(A02)
(2)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可以免填《变更税务登记表》,可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通知书或其他批准部门核准变
---5---更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税务登记证件的正本和副本原件;其他各种能够证明变更内容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办理。(A07)
(3)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可以免填《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可凭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国税收缴证件证明;企业和单位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属破产的纳税人,应持有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等证件、资料;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办理。(A08)
(4)扣缴税款登记。纳税人可以免填《扣缴义务人登记表》,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批准设立机构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办理。(A17)
2、发票类:
(5)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不需要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可凭合法身份证件、付款方(或接受劳动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劳动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双方合同、协议等资料办理。
(6)领购发票资格申请。纳税人可以免填《发票领购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的---6---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申请领购特殊行业发票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等资料办理。
(7)领购发票资格变更。纳税人可以免填《发票领购资格变更申请审批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票领购簿;申请领购特殊行业发票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等资料办理。
(8)领购发票资格注销。纳税人可以免填《领购发票资格注销申请审批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或企业公章;未验旧的发票等资料办理。
3、审批类:
(9)退税申请。纳税人可以免填《退税申请审批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减免税批复(针对减免退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针对汇算清缴退税);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针对个人退税申请)以及纳税人书面申请等资料办理。
(10)手续费申请。纳税人可以免填《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领据》,可凭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征单位)以及提取手续费的申请书等资料办理。
(11)印花税核定征收审批。纳税人可以免填《印花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可依据纳税人的口头申请办理。
---7---(12)企业所得税税核定征收审批。纳税人可以免填《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公章等资料办理。
(13)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变更审批。纳税人可以免填《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上年征收方式复印件;公章等资料办理。
(1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纳税人可以免填《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公章等资料办理。
(1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变更审批。纳税人可以免填《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公章等资料办理。
4、其他类:
(16)网上申报申请。纳税人可以免填《网上申报协议》,可凭公章直接办理。
(三)纳入“减单”的范围:(三大类22项)
1、发票类:
(1)领购冠名发票资格申请。简化《冠名发票申请审批表》。(2)发票发售管理,简化《发票领购申请书》。(3)发票缴销。简化《纳税人发票缴销申请审批表》。(4)发票核销。简化《纳税人发票核销申请审批表》。
---8---(5)发票挂失、损毁。简化《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审批类:
(6)延期申报。简化《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7)延期缴纳。简化《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8)减免税管理。简化《各税种减免税审批(备案)申请表》。
3、其他类:
(9)货物运输业自开票认定。简化《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10)货物运输业运输工具状况。简化《运输工具状况明细表》。
(11)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简化《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批表》。
(12)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简化《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表》。
(13)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简化《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申请审核表》。
(14)建设方工程项目登记。简化《建设方工程项目登记表》。(15)施工方工程项目登记。简化《施工方工程项目登记表》。(16)建筑业工程项目分包。简化《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表—分包情况登记表》。
(17)建筑业工程项目变更。简化《建筑业工程项目变更登记表》。
---9---(18)建筑业工程项目停缓建。简化《建筑业工程项目停缓建登记表》。
(19)建筑业工程项目清算。简化《建筑工程项目清算表》。(20)建筑业工程项目注销。简化《建筑业工程项目注销登记表》。
(21)建筑业工程项目付款。简化《建筑业工程项目付款证明》。
(22)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简化《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2012年2月1日始,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分析论证阶段(2012年2月1日—2月10日)进一步分析梳理各类涉税事项及表证单书,对需要纳税人填写的表证单书进行合理划分并明确“免填单”服务的范围,拟定相关业务规程、管理要求等方面的规范,制定实施方案。(责任单位:综合业务股)
(二)系统研发阶段(2012年2月10日—2月29日)根据拟定的实施方案自行研发的“免填单”服务系统模板。(责任单位: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股)
(三)试点评估阶段(2012年3月1日—3月15日)
自3月15日起,县局办税服务厅进行试点。适时评估成效和改进,进一步完善“免填单”服务事项的业务规程、管理要求
---10---等方面的规范。根据完善后的“免填单”服务系统模板,在办税服务厅全程窗口安装“免填单”服务系统。(责任单位:综合业务股、办税服务厅)
(四)宣传培训阶段(2012年3月15日—3月31日)做好面向纳税人 “免填单”服务的广泛宣传;组织开展“免填单”业务操作规程的培训,为全面推行做好充分准备。(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五)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
自4月15日起,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 “免填单”服务。各相关职能股室、办税服务厅依职责做好全程的服务指导和跟踪,并做好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记录、进行分析评估,定期开展讨论和经验交流。(责任单位:办税服务厅)
(六)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5月)
根据日常采集系统运行以来的各种数据,所遇到的情况及纳税人的反映,对系统的总结等编写成反馈资料,统一上报市局。(责任单位:综合业务股)
七、工作要求
(一)“免填单”服务是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一项新举措,各职能股、室、分局、所要按照时间要求加强沟通合作,依职责提供面对纳税人填开的各种表证单书及服务需求,全力做好“免填单”有关政策、技术、信息保障和服务指导工作。
(二)县局成立以办税服务厅曾波牵头,业务股赵宁、计会股阳波协助的技术组,全面负责软件的设计、研发、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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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填单”设计成目录下链接各“表证单书”的具体内容,具有查询、填开、保存等功能。
(四)各单位要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在工作过程中注意收集纳税人对“免填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需求,及时反馈,随时改进工作,纳税服务中心要适时组织开展“免填单”服务的评估和推进工作,最大限度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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