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转 聚焦主业_推进三转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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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转 聚焦主业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的明确要求和统一部署,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
结合集聚区实际,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推进“三转”、突出主业要求,立足自觉转、全面转、创新转、转到位,认真进行探索实践,强化组织建设,聚焦监督主业,探索源头治理,注重抓早抓小,使“三转”逐步落到实处。
转职能,厘清职责边界聚焦主业。“转职能”,就是要厘清职责、找准定位、突出主业,纠正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回到纪检监察业务中来,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工作,深入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关键所在。
过去很长一个时时期,纪检监察机关任务安排面宽,要求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项工作较多,出现职责定位不清晰、工作战线长、力量分散,甚至存在纪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问题。在人们眼里,纪检监察成了“万能胶”,成了包治百病的“膏药”,甚至成了某些部门和个人的“附身符”、“挡箭牌”,用老百姓的话说:“十处打锣,九处都有纪检监察的影子”。其实,这种大事小事“都掺和”、“都插一脚”的现象,不仅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有看法,连纪检监察机关自己都觉得不对劲、不好意思,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因此,我们首先要把观念转变过来,要打破思维定势和陈旧理念,在职能定位上要切实回归到党章上来,要按照党章规定,“勘界定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确切地讲,“转职能”就是要砍掉“副业”,要精简“瘦身”,要回归到自己的“地盘”,腾出精力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基于此,我们致力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回归主业,对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并精简,切实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能上来,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错位。致力清理退出与纪检监察职能无关的牵头工作,将原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一些职能和任务,交还给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只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致力理顺分工体制明确主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时,只安排牵头单位,取消协助单位,明确党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转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办实主业。“转方式”,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体制机制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这个中心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尤其是在严肃党的纪律、坚决纠正“四风”、确保政令畅通、创优发展环境等方面,要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
事实上,随着职能的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无疑也要随之转变。当前纪检监察部门重点要履行好监督和办信查案两项职能。因此,方式方法要保证监督能把“门关牢”;查案能把案查清。在落实“三转”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思考研究找准“三转”方向,围绕监督执纪主业,寻找好工作抓手,设计好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定位,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抓住纪律建设这个基础、作风建设这个根本、查办案件这个重点、权力监督这个难点,持之以恒反“四风”,切实做到聚焦主业,以工作实绩体现有为有力有效。
围绕“转方式”,我们致力创新工作思路办实主业。主动出击,拓宽“案源渠道”:建立信访分析研判机制,注重分析、筛选信访举报和涉腐舆情,积极收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建立违纪案件沟通联系机制,在机关内部建立办信办案联席会议制度,并主动与公检法等执法监督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案件研判协调会;建立案件延伸调查机制,对上级交办的问题开展延伸调查。强化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抓早抓小,平时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苍蝇”养成“老虎”,小案变成大案;针对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方式问题等,认真执行“三谈两述”(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函询制度,及时提醒纠正。建章立制,注重“源头治理”: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发挥好再监督作用。整合力量,突出案件查办:倡导全员办案,纪检监察室负责大要案件、复杂案件的调查,凡是业务室的信访件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由业务室组织调查,有效缓解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转作风,强化队伍建设干好主业。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一定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转作风”,就是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三转”,以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目标,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揭短亮丑,直面问题,触及灵魂,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立足转作风,我们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干好主业。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通过设置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纪检组,在全区街镇和区属各部门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实行片区业务交流会,将街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分片,每个每季度在片内开展业务交流,专项督查和研讨重大案件,提升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采取以案代训、参加上级调训等形式强化培训,并推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汇报制度,凡是参加市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的干部要在区纪委职工会上汇报学习成果,传达上级的新精神,传授纪检监察的新知识,实现学习成果共享。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建立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案件立案、处分和实施“双规”“双指”等事项由区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区纪委自律委员会,制定机关干部“七不准”,对机关干部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提醒谈话;委局分管常委副局长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责分管室的业务工作,又要负责管好分管室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街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终考核以区纪委为主,加强垂直管理。
“三转”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三转”的核心要求,就是要全面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应更加彻底地落实“三转”,聚焦中心任务、突出工作主业,不断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