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_小区提高物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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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亚 华 川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华川物业字第2014-02号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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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为强化各小区负责人的收费意识,促进小区收费管理,公司决定把收费业绩列为小区负责人考核重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标规定
1、每年1-4月份、11-12月份,物业费收缴金额必须完成当月应收的95%;
2、每年5-9月份,物业费收缴金额必须完成当月应收的80%;
3、全年物业费收缴金额必须平均达到年总应收的90%。
二、奖罚规定
1、按收费达标对应的月份完成收费任务后每超一个点,奖励绩效工资的10%;
2、按收费达标对应的月份未完成收费任务每差一个点,扣除绩效工资的10%;
3、全年物业费收缴率完成90%的,年终奖全额发放;全年物业费收缴率超过90%的,每超一个点,按年终奖全额的10%奖励;全年物业费收缴率低于90%的,每差一个点,按年终奖全额的10%扣除。
4、绩效工资计算:本人现行月工资总额的20%为绩效工资。
三、几点要求
1、各小区负责人要树立收费是企业生存的头等大事,没有好的收费结果,员工的福利就无法保证的管理意识,把收费工作当成重要工作亲自抓,长期抓,出成效;
2、每月15日,各小区负责人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员工对未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的业主、住户上门催收,确保收费率达标;
3、对拖欠费用二个月以上的业主、住户,各小区负责人应想法设法、采取各种手段长期进行催缴,对当月催缴的前期物业费欠款可列为当月收入;
4、对水电费用、公摊费用应保证收费率100%;
5、各小区负责人每应及时掌握收费情况,月底对收费率进行计算和核对。此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三亚华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公司 物业费 收缴 通知
抄
送:怡景湾物业服务中心,南海假期物业服务中心
三亚华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印发
办公室存档(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