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商学院党章学习小组章程条款_中南大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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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党章学习小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商学院党章学习小组是商学院党总支部的下设机构,接受校党委和商学院党总支部的领导。
第二条:商学院党章学习小组的宗旨是在优秀学生中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历史、章程、纲领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青年大学生的理论修养,积极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发展。
第三条:党章学习小组的任务是对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加强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培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其中的优秀成员加入党组织。
第二章 活动
第四条:党章学习小组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一)理论学习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
(二)座谈与时事政治讨论;
(三)观看教育片与听取讲座;
(四)参观革命胜地、知名企业等;
(五)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第五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完毕小组做好活动记载。
第六条:每周出“党务要闻”一份。
第三章 小组成员
第七条:小组成员分为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求进步的团员:(一)
(二)学生党员:支部的每一位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服从组织安排编入小组; 入党积极分子:凡是表现良好、参加了校党课学习并结业或院党课学习并结业,申请加入党章学习小组的积极分子须向各班团支书报名,由商学院党章学习小组核实批准接纳其为小组成员;
(三)要求进步的团员:各班凡是表现良好、要求进步的团员申请加入党章学习小组
核实批准。
第八条:小组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小组的各种活动;
(二)对小组活动提出批评、建议;
(三)优秀成员作为“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加入党组织;凡是没有参加党章学习小组的同学不能作为“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入党。
第九条:小组成员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小组活动,对于2次缺席小组活动的党员(含预备党员)成员给予
通报批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取消其党章学习小组成员资格;
(二)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
(三)在学生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及时向组织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院系学生工作,起到院系与班级之间的桥梁作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党章学习小组由商学院党总支部具体负责操作;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商学院党总支。
商学院党章学习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