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_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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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怡府发〔2008〕 24 号

怡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08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

各村两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4月17日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镇2008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对种粮农民直补政策的重要意义

今年国家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力度,全镇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总计达

万元,其中:粮食直补

万元,与去年持平;农资综合直补

万元,新增

万元;增加比例高达85%;水稻良种补贴

万元,新增

万元。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的加大,补贴资金的持续增长,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关心,体现了国家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直补资金能否严格按照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直接关系到亲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党委、政府的温暖能否及时送到农户心中,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坚持实行村主任责任制

各村务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继续坚持村主任责任制。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统筹村、组人力资源,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按时,按要求做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各村上报的补贴数据必须经村主任签字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

三、直补范围、标准和资金发放方式及时间

(一)补贴范围

1.2008年粮食直补面积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面积原则上按2007年确定的种粮农民的补贴面积执行,即粮食直补面积23239.51亩。农资源全补贴额23239.51亩。

2.补贴标准:

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原则上以实际水稻良种面积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7元/亩。粮食直补

元/亩,农资源合补贴

元/亩。

(二)补贴资金发放方式。

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根据要求继续实行“一折通”发放方式。

(三)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2008年5月10日前完成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四、抓好政策宣传,做好群众工作

镇宣传中心和各村务必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粮食直补、农资增支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镇政府办公地点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要有宣传专栏,二龙口和强壮要有宣传布标,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到户金额公开”,提高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要做好群众工作,补贴面积必需要坚持按政策进行核实、公示和确认,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通过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效应,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五、主要工作程序及分阶段时间要求

(一)及时召开会议将工作要求落实到组,并将今年直补政策宣传到农户。

(二)各村以组为基本单位开展到户直补面积的登记、公示、审核、确认、汇总和上报。各村经公示、审核、确认到户直补面积后,于4月23日上午10时前分村到组汇总直补面积上报镇经发办,镇政府审核确认后于4月23日18:00前交县财政局、农业局,经县财政局汇总计算补贴标准并上报县领导组审定后下发回镇。由镇根据补贴标准编制到户直补清册,并经镇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27日前上报县财政局。

(三)4月28日至5月10日,镇、村发放补贴通知书,由县财政局根据镇提供的纸质分村到组直补清册和分组到户直补清册委托江安信用联社直付到种粮农户存折上,即采取“一折通”方式一次性直接兑现给农户。补贴通知发放由镇驻干部亲自发放,村、组干部配合发放的原则,通知发放后要妥善保管并装订好存根联,以备检查。

(四)5月10日至5月15日,镇就2008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并将2008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

六、严格规范操作,严明工作纪律

(一)严格规范操作。为确保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要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精心组织,配套推进,积极组织实施粮食直补、农资增支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工作,确保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牵头将从4月23日起,加大对各村的督导力度。各村务必要执行好“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的要求,即:政策宣传到户,农户补贴卡发放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现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各种税费及借款和利息,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

(二)严明工作纪律。镇粮食直补领导组督促各村完善、健全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的财务公开、公示公开、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按规定时间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循私、挪用补贴资金。要严格执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工作作风和纪律。凡违规操作和套取、挤占、挪用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有关村社区干部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三个文明考核。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怡乐镇2008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领导组

主题词: 农业 种粮农民 直补 通知 抄送:县种粮直补办

怡乐镇党政办制 2008年4月8日印(共印25份)附件:

怡乐镇2008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

领 导 组

组长:

龙建奎(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刘义田(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成员:

黄朝平(党政办主任)

熊栋梁(群工办主任)

李行好(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周世杰(怡乐镇信用社主任)

周世容(经发办副主任、财政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周世容、副主任:李行好;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具体工作人员:李寿芬、王贵芬、邓正容。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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