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_公司部门管理模式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部门管理模式”。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

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其关健是改革双重领导体制,核心是强化监督职能,目的是确保工作成效。当前,县级统一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上的障碍,需要我们加大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力度,不断促进统一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后,派驻干部在切实转变观念和管理模式的同时,如何加强搞好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一、派驻机构工作现状

开鲁县辖12个镇(场),镇(场)纪委12个,县直部门纪检组18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4人,科级40人,平均年龄39岁。目前,还一直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人员编制、工资、后勤保障都在驻在部门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从我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看,客观地说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独立的在驻在单位有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充分的发挥其职能作用及与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关系没有理顺。首先,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际上主要对驻在单位党组负责,形同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机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对所派驻单位还有较强的依赖性,甚至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与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之间还存在着一些政治、经济、人身依附关系。提拔要靠驻在单位一把手推荐,考核或民意测验要靠驻在单位或单位干部划票,这种现实状况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其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陷入具体的派驻单位日常性工作,形同派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因而,与派驻单位的关系实质发生了变化。第三是权益保障问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由驻在单位负责。因此,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权益有一定的掌控权和话语权,从而影响监督效果。

二是职能定位不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有待明确。在工作中,难以超脱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之外,不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派驻机构被驻在单位当作其班子成员,各派驻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兼职”的问题,致使派驻机构常常“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个别派驻机构干部本身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紧紧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意识不强,无所作为,没有威信,不被重视。加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福利待遇在驻在单位,尤其考察测评都是驻在单位进行,很大程度有受驻在单位影响,县纪委、监察局的业务考核真正对其职务变动起作用微乎其微,从而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开展本职工作存在不敢、不能、不会的现象,这方面体现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尤为明显。

三是监督措施不力。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用什么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导致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便开展监督和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县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办案工作薄弱。由于受体制或个人因素影响,有的多年都没有办过一件案件。二是监督检查工作薄弱。从我县纪委近几年查处的公车违规、私设小金库等案件看,竟发生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这就很能说明其监督检查工作还不到位。三是源头治理措施和建议薄弱。大多是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去做,但创造性的与驻在单位党组研究、部署制订本部门、本系统的源头防腐机制制度不多,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有关建议意见更是很少。

四是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近几年我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很多是光杆司令,而且变动较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纪检监察业务不熟等问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存在知识面不够宽,缺乏“复合型”专业人才,在办案方面新手多,办案能手少。其次,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目前,纪检监察干部本身不是专业出身,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相对狭窄。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由于知识面窄,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实施、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对派驻机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领导重视是关键。改革方案的制定,机构的设置,干部的进出安排使用以及后勤保障的确定和落实,都离不开市县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改革中还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难点,只要市县领导重视,没解决不的问题,没有破解不了的难题。

2、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最重要。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如何调动各派驻机构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地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更重要的是改革完成后,在新管理体制运行过程中,能够积极的开展工作,是检验统一管理改革成败的标准。因此,笔者认为,在改革的全过程中,调动人的积极性最为重要的,要顺利实现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的改革,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十分必要。因此改革中应特别注意体现:一是政治上的充分信任。人的心理活动规律表明,一个人得到领导和组织的信任,就会干劲倍增,反之就可能消极怠工。应该负责任的对待每一个干部,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倾听他们的所思所盼所求,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要对他们职级进行合理安排,并在现有派出机构干部中,按照干部任用的标准,能提拔的尽量提拔,该重用的大胆重用。让他们感到统一管理后不但没有失落感,而是一种更强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二是工作上的放手使用。在全县纪委监察工作的整体布局中,要同所有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一道,定职责、定目标、定任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让他们在执规执纪、履行监督职能、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中长知识、长本领、长才干,实现新的更大的自身价值;三是后勤保障上的关心支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亘古不变。2009年,中纪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除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外,特别对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做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规定。这充分说明中央领导、中纪委领导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县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

3、立足县情,因地制宜是前提。制定改革方案,应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既借鉴外地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又不完全照搬照抄;既能发挥新体制的优势,又能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从我县的情况看,派驻机构人员40岁以上的占60%,为绝大多数,这应该是我县的特殊性,他们的进退去留是主要矛盾。解决好了,是对纪检监察工作地位的肯定,更对以后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有着很好的导向作用。立足县情,因地制宜的推进改革,是改革顺利进行的保证。

4、提高自身素质很迫切。统一管理后,派驻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重心、工作内容都将发生很大的变化。比如,统一管理前,派驻人员是驻在单位的领导成员,以做好本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为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仅为一方面内容。统一管理后,纪检监察工作就成了主要的业务工作。又如,从监督执纪的范围和对象上来看,统一管理前仅对所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监督,统一管理后负责的是一个片区监督检查,范围扩大了,对象增多了。这些都对派驻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做到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二是尽快提高政策法规水平。熟悉党纪条规是行使监督职能,反腐倡廉的基础,要做到政策理论水平高、党纪条规熟,运用自如,工作中方能游刃有余。三是尽快掌握查办案的方法和技巧。要注重在实践中虚心学习、积极探索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本领,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再立新功。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公司部门管理模式 县级 纪检监察机关 模式 公司部门管理模式 县级 纪检监察机关 模式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