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医梯电梯标书_医院电梯物业管理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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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
公 开 招 标 文
项目名称:木垒县人民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文件编号:MLCG(2011)010号 招标单位:(公章):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郭万刚
联系电话:0994-4827294
件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设 备 采 购 文 件
编号:ML-ZFCG——2011-010 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1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木垒县政府采购MLCG(2011)010号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木垒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用电梯以公开招标进行购。招标文件编号:MLZFCG(2011)010号
招标项目名称:木垒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用电梯采购 采购机构名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 购 单 位: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 购 用 途:综合病房楼用电梯
采 购 内 容:(1)、1.6吨医用电梯两部;
(2)、1吨货用电梯一部。
注:综合病房楼共十层,地下一层,地上九层
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产品生产、经营能力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产品达到国家标准;
(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5)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则须出具所投品牌电梯的代理资格证明;
(6)投标人若为分公司,则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投标人须出具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病床电梯)及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资质;
(8)在新疆地区业绩1000台以上。
一、招标简介:
1、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定标方式为:遵照质量第一,优质优价的原则,在质量相当的情况下,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拷贝标书电话:0994-4827773,联系人:冯丽
三、投标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携带相应资质证明原件并于2011年8月22日之前到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审查登记,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10:00
五、开标时间: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六、开标地点: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七、招标单位: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木垒县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郭万刚 冯丽 电话:0994-4827294 传真号:0994----4825134 户名: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3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木垒县支行 银行地点:木垒县人民路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产品生产、经营能力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产品达到国家标准;
(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5)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则须出具所投品牌电梯的代理资格证明;
(6)投标人若为分公司,则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投标人须出具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病床电梯)及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资质;
2、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保证金:保证金为贰万元,供应商在2011年8月22日上午10:00前不交保证金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中标的单位所交保证金改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的单位所交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5、招投标的公证费由中标厂(商)家分担。
(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报价的有效期为5天。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2、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涂抹或改写。
(二)、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1、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表、规格响应表、投标事项承诺、特别声明;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三)、投标报价说明
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结算;
3、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等,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电报、电话、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采购中心、用户、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二、评标和定标
1、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作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凡涉及审查、评估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定标等意见,均不得向投标人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后,进行唱标。
3、评标小组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对招标做到实质性响应后,确认中标人,公布招标结果,确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4、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并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重要的澄清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五、采购合同
(一)、合同签订
1、中标人与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予以监证;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4、中标人不与用户签订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依实际情况追究其责任。
(二)、合同执行:
1、甲乙双方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电话或书面告知甲方;
3、如需变更合同标的,甲乙双方须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协商之后再定;
4、无特殊原因甲方拒不履行合同,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5、中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除没收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外,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一、标的清单(名称、规格、数量详见配备清单)
二、标的说明
投标人认为招标项目存在不完善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在“特别声明”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解决方案。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一、一般条款
(一)、合同签订双方
1、甲方(采购单位):木垒县人民医院
2、乙方(中标单位):
(二)、合同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和用户实际数量等确定。(价格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清单为准)
(三)、交货时间
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全部交付所需规格的医疗设备。
(四)、技术规格
1、乙方必须供应标书所列的合格产品;
2、随产品附带产品相关的所有材料的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五)、验收及异议
1、甲方为主验收,县政府采购中心监督验收: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书面异议送县政府采购中心;
3、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视为违约。
(六)、货款结算
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签订合同执行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而未在交货期限内书面或电话告知甲方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甲方提供的验收单在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滞纳金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或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方、乙方和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约定由木垒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和监证方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份。
二、特殊条款
(一)、交货时间
1、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全部交付所需规格的医疗设备;
2、投标人如对交货时间有异议,可在投标文件“投标事项承诺”中说明。
(二)、其他约定事项
签订合同前,由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协商。
第五章 附件
一、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 投标承诺书 致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公告(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投标报价表(2)规格响应表(3)投标事项承诺(4)特别声明
(5)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
(2)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将全面履行合同。
(3)所附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4)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如下:
电话: 传真:
地址: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格式2投标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盖章)单位: 元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分项合计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格式3投标承诺事项
内容包括如下:
1、对交货期和付款方式的承诺;
2、对产品质量的售后服务承诺;
3、投标人的其他承诺 投标人(签字): 格式4特别声明
内容包括:投标人认为招标项目存在不完善或存在不清楚的地方,可在此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解决方案。
授权代表(签字):
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情况说明(1)、投标人简介:
(2)、与投标货物有关的情况(3)、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
(4)、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如投标人经营业绩等)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木垒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电梯招标要求
1、电梯为知名品牌;
2、电梯生产或者安装企业为B级;
3、电梯的安装企业在昌吉有业绩并能确保售后服务;
4、医梯载重量为1600KG,速度:1.75米/秒;货梯载重量为1000KG,速度:1.75米/秒;电梯为不锈钢轿箱,残疾人操纵盘、监控预留线缆和消防功能;电梯要求标准配置为小机房。
5、二部医梯,一部货梯栏标价为:150万元。
二0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