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小金库治理及其政策解读3_小金库专项治理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行政事业小金库治理及其政策解读3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金库专项治理”。

3.惩处不力,诱发了侥幸心理。一是对“小金库”有“认同”心里。监管部门往往认为“小金库”是共性问题,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解决职工福利,是“搞活”关系、方便工作的需要等等,不是什么大问题,在处理上网开一面;

二是存在“法不责众”观念。认为设“小金库”大都是经过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不好追究哪一个人的责任,在处理上简单的以“下不为例”不了了之;

三是处理单位不处理个人。碍于面子、人情,在责任追究上只对资金进行没收和对单位进行罚款了事,很少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纪律责任;

四是还没有将设“小金库”问题引入《刑法》范畴,对设“小金库”中的重大问题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惩处不力,降低了设“小金库”的责任风险成本,诱发了一些单位和人员的侥幸心理。重经济处罚,轻责任追究。从执纪执法实践来看,对“小金库”处理处罚时只将结余资金没收上缴财政,并给予一定额度的罚款,一般情况下很少涉及到对涉案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在经济处罚中重罚“小金库”案发单位,轻罚或不罚涉案责任人员。审计处罚“小金库”重罚单位轻罚个人的做法,对私设“小金库”的单位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毫无震慑力。【举例】

如某单位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自定项目收费,套取资金160多万元,私设“小金库”,其中100多万元用于其他非正常支出。审计处理处罚时将结余资金60多万元没收上缴财政,其他已支出部份,作调账处理。单位相关责任人,官照当,钱照拿,甚至连处分都没有。这样的处理处罚,私设“小金库”问题何时才能休?

打蛇打七寸。“小金库”的屡禁不止,与某些单位受利益驱动、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撇不开关系,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监督管理部门对“小金库”惩处力度不够,使私设“小金库”的单位违法成本太低。在处理处罚“小金库”时,必须改变重罚单位轻罚个人的做法。在加大反腐败教育的同时强化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的责任。审计机关必须严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涉及到经济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只有认真贯彻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审计监察司法联手,严格依法办事,才能防止“小金库”现象的产生和蔓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 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4.深层次的原因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

“小金库”久禁不绝,再生能力顽强,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由于“小金库”能化大公为小公,有些单位领导急功近利,从本单位小团体利益出发,将财经法规和纪律抛至脑后,把国家和单位的收入变通后设立“小金库”,以便于自己随意支取。每当有关部门前去查处“小金库”时,都有少数领导出面说情,并想方设法为其掩盖搪塞,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地方除一些私分、贪污“小金库”情节严重者受到法律惩处外,对比较严重甚至严重的问题往往重批评、轻处理,抑或雷声大雨点小,隔靴搔痒。【举例】

万宁市检察院在查处万宁市交通规费征稽所利用“小金库”私分和贪污交通规费、罚没款案时,该所原所长赵振勇交代说,他任所长后就发现所里早有“小金库”,前两任所长都是采取同样的手段截留罚没款给职工发放补助的,如果他任所长不这样做,福利不如以前,职工肯定对他有意见,不利于树立领导个人威信。再说,这种事其他所都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都这样做,上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5.银行疏于管理

“小金库”之所以久禁不绝,也与银行监督管理观念淡薄密切相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认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已经过时,因而放松了管理。加上一些金融机构为了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拉客户、抢存款,尽量为单位提供方便,有章不循,违章不究,使一些单位大量使用现金,为开设“小金库”洞开方便之门,同时结算渠道不畅,结算秩序混乱,直接诱发一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滋生“小金库”。

三、治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对策

应当承认,由于利益原因,小金库治理难度可想而知。但俗话说:吃药不对方,哪怕用船装;吃药对了方,只需点点汤。越来越多的“小金库”表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小金库”查处制度,已经基本丧失了“管理纠错”功能治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应抓住根本,突出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1.严格教育。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理论、学政策、学形势、学党纪政纪,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要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广泛宣传财经法规,提高防腐拒变能力,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热爱本职,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对设“小金库”说“不”;

三是不断加强艰苦奋斗教育,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发扬光荣传统,做到吃苦在前,受累在前,不计较个人得失。

2.严肃管理。

一是要加强财政管理。财政部门在编制预决算时,要加强对收入的审查,特别要加强对预算外收入的审查,必要时开展收入来源普查,看有无未纳入预决算的收入项目;对重大超支项目、特别是公务“三费”支出进行分析,看其是否合理。推行“经费限额包干制”。【举例】

长沙某单位“增收节支当先锋”活动重在抓落实,积极倡导节约办公,公费使用推行限额包干制成效显著。重点调整支出结构,对部门、维护处、区域的全年收支进行分类预算,细化到各预算单位。对公用经费实行限额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对财政负担的车辆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手机话费,按级别、业务量限额包干使用;办公电话,按单位人数、工作需要、工作量限额包干使用;水电费,定额包干;针对各维护处、区域经营部,做到尽量减少临时工雇用,规范临时工工资标准。以办公电话限额包干为例,施行该项制度前每月通信费支出超过8万元,施行该项制度后每月通信费支出控制在3万元以内,仅办公电话限额包干一项措施,每月可节约支出约5万元。一系列公用经费包干制度严格控制了日常公费的支出,为创建节约型办公树立了典范。

结合各单位实际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各项费用开支总额,尤其是对一些敏感性的支出项目,如接待费、小车费、购置费等,实行分项限额包干,计划管理,不论资金来源如何,一律不准突破计划,责任到“一把手”,缩小人为空间。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计划的,应报经特批;要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国库集中收付政策,定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杜绝账外资产,摸清“非转经”资产底子。

同时审计部门把要发现和取缔“小金库”纳入审计重点,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把收费和罚款收入数额大,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多,专项资金多,二级单位多,会议费、接待费等公务费开支数额大的单位、部门作为监督重点,从异常收支项目入手、从银行账户入手,从奇异会计科目入手,从往来账项入手,发现和取缔“小金库”。【举例】

广东省自2008年春季广东全省城乡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后,由省财政直接把学费、书杂费划拨到各地财政,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实际上,学校已经没有什么财务。学校就是“报账员”,各级财政部门就是“出纳”。

按道理,如此严格的“收支两条线”让“小金库”很难有存在的空间。但从以上种种“小金库”案件来看,打着“合法”旗号的不规范收费是“小金库”的重要来源,其中主要包括捐资助学费、补课费以及一些所谓的服务性收费等。现实中捐资助学费却引起很大争议。捐资助学费实际上就是择校费。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择校,更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但又表示某初中或小学要接收“非地段”学生入读,就必须交所谓的捐资助学费,这显然有些矛盾。

教育部门人士认为,捐资助学是对教育投入不足的补充。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如果连这个口子都堵了,教育经费将更加微薄。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对教育的投入仅为GDP的2.24%。捐资助学费必须统一缴纳到各区县的财政专用账户,财政部门还会给缴款人开具正式票据。捐资助学费连收据都没有开过,更谈不上获得正式发票。正是这笔“不入账”的捐资助学费,成为目前学校“小金库”的重要来源。捐资助学费不仅是名校的专属,普通学校也可以涉及其中。广东有些普通学校的捐资助学费收2万至4万元不等,其中包括非本地户籍的家长所交的捐资助学费。

“小金库”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补课费。深圳市某学校因补课获取的收入有30多万元。此外,一些与教学相关联的服务性收费也成为“小金库”的又一来源。这些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看管费、交通费以及学生参加活动的各种费用等等。这类费用应该是采取自愿原则,但部分学校以此作为盈利手段,强制向学生统一收费,且费用标准不公开不透明,也没有相关收据,从而产生“猫腻”。

二是推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联合办案,定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同时,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拓展范围,既要依托账目搞检查,还要跳出账外,加大走访调查和延伸检查力度。【举例】

今年,陕西省将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陕西省要求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在今年的治理“小金库”工作中,以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和省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中央企业和省级国有企业为重点,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将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关于“小金库”问题的举报,保护和重奖举报人。【举例】

今年底陕西省将开展“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举报有功人员,将可获得最高10万元奖励。此次治理将重点检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为10万元。

四是严格“资金支出审批制”。对大额开支或非常规性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非正常开支,杜绝领导经手现金收支业务,禁止白条入账。制定科学的内部牵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支出审批上,变“一支笔”为“一把手”,做到“批准、经办、稽核、计账”分离;

五是推行财政财务公开。财政部门应推行预决算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应推进财务公开,提高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经常把把财政收支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拿出来“晒一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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