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科技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管理条例_团委学生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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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科技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的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的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联系分院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分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领导下和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第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成为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五条
全体学生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
第二章
会议制度
第六条
例会是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传达学校、分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第七条
例会或者会议的组织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1)明确会议的内容、目的。
(2)对会议所解决的问题、形成的决议应采用民主集中制。
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5)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定期检查。
第九条 召开例会期间应把手机关掉或调成静音、震动状态,不得随意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走动。
第十条 会议必须本着精短效率的原则。会议全体成员如对会议提出的工作或活动计划有意见过建议,在会上提出并讨论,一旦形成决议,就必须坚决执行。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各部门在学期末,例会时,拟一份下学期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第十一条
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按照学期工作计划进行活动,不得擅自更改,若有特殊情况因提前说明。
第十三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1)各部组织活动前,由本部人员拟定一份详细的活动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场地。所需的财务,并将预计花费的费用形成一份经费预算,附在工作计划中,递报办公室存档,学生委员会通过当月最近一次常规工作会议审批后,并作出相应分工调配,活动方可进行。
行
由上到下:由主席团对各个部长、副部长考核、各个部长、副部长对本部门的干事考核,各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由下到上:由各部门干事对本部正、副部长打分,各部门正、副部长对主席团各成员打分,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为了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第二十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凡大型活动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还需送一份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三条
活动经费的审批,部长提出申请——分管主席签字——主席审批——团总支书记审批——办公室执行。
次通报批评四次劝退。
(4)
与同学发生冲突者,不管什么原因,第一次警告,公开批评,第二次辞退
(5)
在校有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辞退并报分院处理。
(6)
以上处分之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凡是被处分成员,在一段时间后表现良好,除“辞退”处分外,其他的可申请撤出,但情节严重者,如打架、斗殴、赌博等,报分院处理,开出的学生会干部将取消推优,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六条
以下情况应劝其自动退出学生会或开除:
(1)
无故不参加跑操、签到、会议次数、累计超过三次者;(2)
上课累计缺达30节者,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进者。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可直接将其从学生会开出(1)
任职期间,提前解约或无故毁约的;(2)
连续2周无故未到学生会工作者;
(3)
在团学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明显不积极者;(4)
故意损毁公物,破坏团总支学生会形象,污蔑团总支学生会荣誉的;
(5)
一学期上课累计缺课达40节者;(6)
受到分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注:所有干事请假,一天以内的必须部长知道,分管主席批准,一天以上的必须团总支书记和主席知道。
部长及副部长请假,必须有主席批准,团总支书记知道
书记处主席团请假,必须有书记批准。
对于班级请假:对于因学生会有事须向班级请假的情况,特制订本请假制度。
(1)当学生会有紧急活动,避免不了要向班级请假时。办公室会向到场的每个人分发一张由学工科盖章的请假条,签上姓名方可生效。
(2)请假条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坚决反对胡乱发放或徇私等现象。一经查出必将严厉处置。
(3)请假条只会在活动时针对到场人员发放,并会统一收起派专人送与班主任。
(三)惩处方案:
(1)、对于点名册办公室会在两星期(暂定为两星期)统计一次,如有未经请假三次不到者,直接予以除名,并张榜公布。(2)、对于开除人员,助学金、奖学金、入党、评优等政策都将不会予以考虑。
(3)、如无特殊情况,一个月请假次数超过5次,将算作一次未到来处理。
(四)离职人员问题:
(1)、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职者,必须先写离职申请,然手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