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篇_风险警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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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一个展示才华、充实自我的空间。八方学子汇集于此,高中的峥嵘岁月已成为前尘往事,每个人又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在这新一轮的征程中,有的人自怨自艾、惶惶不可终日,甚至无视校规校纪,受到了学校的严肃处理。
为正确引导同学们把握自己、珍视未来,树立正确的奋斗目标,现将“警示篇”引入《导学手册》,希望对同学们有所警示,有所启迪。
1、考试舞弊受处分:(1)我院两名学生,考试前将考试相关内容抄在课桌上,参加考试时抄袭,被监考老师发现,根据《湖南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两同学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同时推迟一年发毕业证。(2)我院一名学生,在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中,请人代考,被学院给予开除学籍处分。(3)我院一名学生,在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中,使用通讯工具,被检测设备“作弊克”检测出,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同时推迟一年发毕业证。
【点评】:诚信守则是商科类学生应当具有的重要品质之一,诚信考试时优良学风建设的重要方面。作弊的危害显而易见:(1)从表面看来,作弊是考生欺骗老师的一种行为,但本质上,作弊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它并不能使考生得到任何实际上的利益,既不利于考生的学习,更不会有利于他今后的工作。有的甚至影响了一生的前途。(2)作弊不利于考生的心理健康。在作弊过程中,考生心里紧张、压力很大;作弊一旦被发现,考生又感到羞愧、后悔,各种沮丧心情都可能产生,有时还会持续很久,从而影响其心理健康。(3)在我校狠抓考风、创建优良学风过程中,考试违纪、作弊者必将处以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严厉处分,决不姑息。
2、屡次旷课违犯校规受处分:我校2004级某学生于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因无故旷课且夜不归宿受到处分,且在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初先后擅自离校近五周,在同学中造成极坏影响。根据《湖南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于2006年4月对其做出勒令退学处分。
【点评】:大学时光是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生命历程,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在大学期间应该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并朝着目标奋斗。该生家庭生活比较贫困,父母在他身上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并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进入大学,他不但没有珍惜学习的机会,还挥霍了父母的血汗钱,实在令人惋惜。
3、大学生陷入传销泥潭:〖HT〗我校某女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生活简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并曾获得过国家级奖学金,是一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2004年期末考试结束后本打算回家过年的她突然接到一个初中同学的来信。同学信中自称是一家公司的设计总监,答应帮她找个好工作并极力邀请其寒假前往广州。于是她于2005年2月23日只身前往广州,一下车就被他人所控制,失去人身自由,连打电话都有三个人在旁边监听。在传销组织的胁迫下,该生以买电脑为由向家里索要了1500元钱并把同学们欠她的钱全部索回交了“上线”。事发后,该生家长和学院多次派人赴广东寻找未果,所幸该生及时醒悟,几经周折于3月14日自动返校。 【点评】:近几年来,高校学生逐渐成为传销组织的发展对象,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较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家庭经济较困难、赚钱心切、对生活的期望值过高,往往急功近利,容易被那些宣称暴富的传销组织“洗脑”,上当受骗。同时,陷入非法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大多家庭较为贫困,一旦被骗,无法索回交出的钱款,但又想挽回损失,于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非法传销组织有很强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非法传销活动渗入高校,严重危害了青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2004年4月12日我校转发了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禁止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紧急通知》,禁止我校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并提醒大学生在寻求兼职或找寻工作时,应当谨防陷入非法传销陷阱。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今天,面对纷乱繁杂、良莠共存的社会,大学生一定要提高识别能力,筑起坚固的精神防线,抵御各种非法组织、非法所得经济利益等的诱惑。古人说:三思而后行。面对诱惑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道理。大学生要用智慧、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增强自己的生存能力。投机取巧只会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4、盗窃犯罪被惩罚:我校某男生,2004年9月专升本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进入我校学习。该生一贯学习不认真,经常旷课,学习成绩较差。2005年2月23日他与两名高中同学潜入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盗得电脑3台并销赃给同寝室同学。2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刑事拘留,学校也开除了他的学籍。 【点评】:该生为独生子,父母均为人民教师,家庭条件优越,加上专升本的机会来之不易,本应该好好珍惜大学时光,努力学习以回报父母和社会。却因为严重缺乏法制观念、缺乏良好的自制力、缺乏主见、盲目攀比等原因导致其不顾法律后果,以身试法,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该生的教训发人深省:当代大学生,应该树立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在追求物质利益之外更多的追求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
5、擅自使用违禁电器险些酿成火灾: 2003年12月,某学生使用热得快烧水,水烧干后导致失火,宿舍内床铺、衣物、书籍等物品被烧,寝室一片狼藉,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 【点评】:学生宿舍是一个特殊的生活区域,它人口高度密集,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一旦失火未及时控制住,会危及到同学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我们应该做到:(1)不乱接电源,直流电源不用时立即取下;(2)不擅自使用酒精炉、电炉、热得快等违禁电器;(3)不在室内点蜡烛看书;(4)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不焚烧垃圾;(6)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7)发现火灾险情后,应尽快拨打校内报警电话8686110或“119”火警电话,以减少损失;(8)学习和掌握一定的防火、救火及逃生知识。
6、擅自校外租房受处分:我校某学生无视学校的规章制度,于2005年12月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违反了校纪。根据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其记过处分,该生因此处分而未领到学位证。 【点评】:《湖南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未经校方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学校有明文规定,广大学生切不要以身试法。就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来讲,大学生还缺乏独立生活和自我约束的能力,而且对于一般家庭来说,租房的费用无疑是一笔较大的额外开销。尤其是大学生独自在校外生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小到水、电、煤气等生活设施的安全问题,大到社会上存在的治安问题,都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7、大学生网恋堪忧:年仅19岁的某女生只身千里奔赴外地见网友,而其网友拒绝与之见面,该生经受不住幻想破灭的打击,一时冲动,竟想殉情,后被同寝室同学劝阻。
【点评】:时下年轻人兴起“网恋”,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令人担忧。一些大学生沉溺于网恋浪漫、虚幻的情调中,对现实生活采取回避的态度,不敢正视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心理上极度依赖网恋对象,一旦网上恋人背叛或与自己理想中的恋人出现差距,不少大学生很难承受失望的打击,容易出现厌学甚至厌世的情绪,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种种危害。而且网上“鱼龙混杂”,利用网络犯罪活动频繁发生。因此上网聊天时,必须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网友,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大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要沉迷于网络虚幻的世界中,而要勇敢地面对挑战,担负起历史赋予给当代大学生的职责和使命。
8、喧闹滋事受处分:2004年6月某日,全院范围内突然停电,部分学生认为是学院故意给学生宿舍断电,对学院管理不满,借机在宿舍阳台上大声喊叫、喧闹,并从阳台向下扔点燃的报纸和杂物,摔啤酒瓶,当管理人员在楼下制止吵闹行为时,一个饮水机被扔了下来,险些砸到管理人员身上。以上学生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校园正常生活秩序,特别是从楼上扔饮水机的学生,影响极其恶劣,根据我校有关规定,被给予记过处分。
【点评】:在宿舍内起哄、扔杂物的现象影响极坏,高声喧哗只为发泄情绪,但却会严重影响同学们休息,扰乱学校正常生活秩序。大学生应该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加强自我约束,自尊自重,争做精神文明的带头人。同时,上大学不比在家里,不顺心的事难免碰上,如对学校管理工作有意见时,不能感情用事,冲动处理,可以通过学生干部、辅导员、导师和各级党团组织反映意见,也可直接找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总之,不利于学校稳定的话不说,不利于学校稳定的事不做。
9、同居影响恶劣:某男生与某女生谈恋爱,女生公然搬到男生寝室与男生同住,给同寝室其他同学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学生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湖南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两生留校察看处分。
【点评】:男女相爱本属于正常的社会现象,即使是大学里的莘莘学习也不例外,但学生谈恋爱不注意场合和分寸,有悖于社会公德。大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属于宿舍成员的公共场所,男女生同居,本来就是校纪校规所不允许的,在学生寝室同居影响更恶劣。男女同学谈恋爱,应该注意公众影响,不要因为两人的暂时的快乐而妨碍和影响了他人正常的生活。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恋爱观,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感情,恋爱中的男女应特别注意自己在公众场合的言行,正确处理恋爱和自身发展的关系。
10、沉迷电游:某生刚入校时积极向上,自沉迷电游之后,白天上课无精打采,晚上在虚拟的网络游戏中寻找刺激,对各项集体活动漠不关心,整个人萎靡不振,网络游戏就是他生活的全部。老师多次对其进行帮教,但他却置若罔闻,一学期下来6门课程不及格,他也失去学习的兴趣和信心,向学校递交了退学申请。
【点评】:电脑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合理利用,就能成为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有力工具,成为学习和工作之余的适当放松;如果沉迷于此,把上网、玩游戏当作自己的精神追求,就会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还不利于身心健康。该生在跨入大学校门后,没有给自己确立明确的奋斗目标,生活很空虚,和别的同学相比,缺乏自信,得不到满足感,而电脑游戏正好能让他得到排解,在网络游戏中他失去了自我,也失去了来之不易的大学学习机会。
11、网上发布虚假恐吓言论是违法行为:某生是电脑爱好者,经常光顾论坛并发表言论,一日该生闲极无事,在学院论坛上发表了虚假恐怖言论,因该言论事关重大,引起了学院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该生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学校也对其进行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点评】:经全面调查:该同学平时在班上表现良好,没有出现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情况,犯错误的动机较为单纯,仅仅是为了开一个玩笑,在主观上不知道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事情的发生反映了部分学生是非观念、政治敏感性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在校大学生,首先要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生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学习,使自己在平时的生活中,能理性地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严格地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其次要深化诚信观念和意识,要让诚信深入人心,认识到讲诚信对自己的成长成才是至关重要的。最后要讲究网络文明,保证健康、文明的网络信息交流。
12、“回归心理”。我院大一某男生,19岁,入学两个多月,已请假回家数次。总是想家,留恋过去的生活环境,留恋中学生活,而且常常失眠早醒,白天心里发慌,不能安下心来学习。后来主动找到咨询老师诉说自己的烦恼。
【点评】:大学新生中经常会遇到这种心理问题,尤其是在中学没有住过学校和家庭条件较好的同学,反应更为强烈一些。刚入学,男孩子哭鼻子,也是常见的事。心理学上称之为“回归心理”。具体表现是迷恋过去,有一种希望回到过去的心态,主要是由于对大学生活不适应,对新环境的陌生造成的。如何克服呢?一是多与同学接触。人际交往有“自我循环”特性,越是敢于同陌生人接触,陌生感越是消失得快。特别是与同学交往中,互相交流一下初到大学的感受会发现,很多情感、心理活动是一样的,这种情感的共鸣,有助于心理上的沟通,会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二是培养业余爱好。整天紧张的学习会使人感到生活的单调乏味,培养一下业余爱好,参加相应的社团活动,能调剂枯燥的学习生活,结交一些新的朋友,消除孤独和寂寞。三是通过书信或电话与老同学、老朋友或家乡的亲人及时交流信息。
13、人际关系不和谐。某生觉得大学生活不像她想象中的那么好,寝室中总有磕磕碰碰,班上同学的关系也不像中学时那么亲密,她找不到知心朋友,感到很迷茫。
【点评】:该同学的困惑,是大学生比较常见的。一方面,青年时期,有迫切的交友愿望。这是他们自我意识逐渐成熟和对社会的参与意识逐渐增强的标志。但是,另一方面,一部分大学生又存在着自我闭锁性。心理上不够成熟,不能包容同学之间的差别,不能适应他人的生活方式,有时候产生拒绝交往的心理。人际交往有一些基本原则:(1)尊重原则。尊重他人的人格,承认他人在交往中的平等地位,同时也要自尊,充满自信。(2)真诚原则。坚持以诚待人,真心帮助他人,理解他人,同学之间互相信任。(3)互助原则。双方互助互利,互相帮助,帮助包括物质和心理两个方面。(4)宽容原则。对交往中产生的误解和矛盾要能宽容待之,不要对他人要求过高,不能斤斤计较。
14、为什么越奋斗越自卑?我院某女生,来自于外地,高中时学习成绩一直不错,经过刻苦拼搏却没能进自己理想中的大学。来到我院后,她勤奋读书,成绩一直不错,在外人看来是成功而快乐的。但她却越来越感到自卑和焦虑,经常感觉压抑、沉闷、抑郁,与同学关系不太和谐。她经常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妥当,如别人有一点不满,即自责不止;学习认真努力,写一篇论文修改多次却仍然不满意;由于身材稍胖,每天几乎不吃面食;对自己的长相、衣着要求也很苛刻。这种感觉使她陷于压抑、痛苦、焦虑的心理状态之中,严重影响了学 习和生活。
【点评】:这位同学存在着明显的自我认知偏差。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正确认识自我,接纳自我,丢弃完美主义。完美的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各种缺点或不足。我们可以有一个完美的理想在心中,但不要时时去刻意追求。其次,应该多关注他人,不要过分关注自我。容易陷入自卑心理状态中的人,主要是缺乏集体情感。集体或群体的荣辱得失引不起他们的任何情绪变动,只有个人的成功失败才是他们关注的焦点。而现实是不尽如人意的,如果总是过分关注自我,期待自己事事都比别人强,那你总会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会感到自卑。但当你将目光多投射到别人身上时,你会为集体的成功而欢笑,为他人的幸福而欣慰,那你的快乐就会成倍增加,你的自信会增强,因为当你具备集体情感时,你会发现集体、他人的成功里也有你的努力。第三,应确立自我评价标准,不应以他人的评价作为行为准则。特别在意别人的评价的人,获得别人的赞美时,会感觉自己是有价值的、出色的、优秀的,心情会格外高兴;如果别人表示不满,就会反复反省自己的行为,期望自己能符合别人的要求。长此以往就变得异常敏感,而且常常无所适从,更增加了对自己的不满。她可以经常进行自我暗示,逐渐建立自己的评价标准,坚持自己的评价标准。一个成熟、自信的人不需要别人来肯定自己,只要是自己认为正确的路,就无怨无悔地走下去。这样,情绪就不会受制于他人,也可以避免恶性循环,使心理健康状态保持稳定。
15、被陌生人利用银行卡骗取钱物:我院一新生入校不久,在校内遇两个持某大学研究生证的女性,说银行卡被吞,有笔钱要转帐,要该生帮忙用卡转帐,并一起到一家商业银行办理转帐后,称手机没电,借用该生手机打了转帐确认电话,说要六小时后才能到帐,随即把卡还给了该生,并拿出一台手机要该生回校帮忙充电,借走了该生的手机,称第二天来校换手机并再借其银行卡取钱。该生回校后查明手机是模型机,银行卡上原有1000多元现金已被取走。
在湖南女子大学也发生了同样被骗案件,一女生被骗走5000多元。类似的案件已发生多起,行骗者进行了周密的策划,利用了在校学生,特别是新生单纯、乐于助人、缺乏警惕性的特点进行行骗。
16、几名学生在校外被某酒店保安殴打
9月27日凌晨1点多,我院刘同学、符同学、赵同学三人从桐梓坡路由东往西向咸嘉学生公寓走,并互相骂骂咧咧讲话,被某酒店的一伙保安误认为是骂他们,随即冲过来殴打学生,赵同学逃脱,符同学被追着打伤后跑回宿舍,刘同学被打倒在地,此事被正在巡逻的望岳派出所联防队员发现,予以制止,并报警,现在受伤学生已住院治疗,伤情基本稳定。发生这起事件的责任虽然在打人者(某酒店保安),但我院的3名学生也违反了校纪校规:一是没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按时就寝;二是酗酒。
目前学校周边社会环境较复杂,各方面不安全因素较多,加强学生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十分重要。请各系结合以上案例,自主组织对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遵守校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尽量避免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发生。另外,国庆长假将至,请各系加强假期间安全防范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