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企业专利代理费减备案系统注意要点_专利费减资格备案
服务型企业专利代理费减备案系统注意要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专利费减资格备案”。
费减备案系统注意要点: 1开始时间:
现行的费用减缓办法将于8月31日失效,9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费减办法(代理人应尽快将外单位的新申请报出,9月1日和9月2日系统升级,可能导致无法申报新申请),请各位在9月初自行升级一下CPC。
2、费减备案系统特点:
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完费减备案申请之后,会得到一个备案号,该备案号须至少隔一天才能用于专利的申请。
9月1日起提交的新申请中不需要再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与费用减缓证明,只需在请求书内勾选并填写费用减缴申请的备案号即可。
3、费减备案系统所需证明文件:
除了在备案系统填写备案申请之外,对不同类型申请人申请费用减缴的标准如下:
(1)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4.2万元);需要向代办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2)工矿企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向代办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信用代码)、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交纳税申报表)。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盈利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只需向代办处提交 法人证明材料 复印件。
4、费减备案系统所需信息:
(1)个人:预备案年度,国别或地区,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个人手机号码,年收入,个人联系地址
(2)工矿企业:预备案自然年度,国别,企业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经济情况,企业从业人数(可不提供),资产总额(可不提供),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注册地,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
(3)其他:与备案自然年度,国别,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注册地,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
5、2016年需要办理两次费减备案手续:
每年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由于2016年度需要办理2016年度与2017年度两年的备案,因此代理人在办理外单位费用备案时可以向外单位索取两份证明文件(2015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6、新的费用减缴比例:
申请人为个人或一个单位的,费用减缴比例为85%,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及单位的,在每个申请人均通过费减备案的情况下,费用减缴比例为70%。
7、证明材料提交时间的要求:
费减证明材料需要在备案申请填写之后的20个自然日面交或寄交给相应的代办处(具体的代办处是由个人申请人的联系地址或企业的注册地决定的),以代办处收到的日期为准,超期则申请作废,代办处在收到证明文件内会在1至2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批,此时在专利实务服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备案成功或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