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影响导游对旅行社依赖程度提高_新旅游法对旅游的影响
新旅游法影响导游对旅行社依赖程度提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旅游法对旅游的影响”。
导游对旅行社依赖程度提高,不得不看旅行社的脸色吃饭。在旅游法实施之前导游收入有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带团补贴+佣金(即回扣),其中佣金占了绝大部分被比重。《旅游法》的实施,让导游一下子失去了收“回扣”的机会,变为主要由旅行社给导游发工资。旅行社对导游的控制力进一步加强。组团报价上涨,游客会对服务更挑剔,导游面临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新《旅游法》实施之后,境外游、国内游、省内游的价格都普遍大涨。比如新马泰游从4500元涨到9000元,价格翻了一倍。海南省内团队游的价格也上涨了30%—50%。如品牌环岛三日游原来是550元,现价为880元,涨了330元。游客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旅行社的产品,自然会对其服务质量产生更高的心理预期。但是导游实际收入的减少,又使他们缺乏工作热情,这对矛盾的存在让导游承受压力增大。
三 应对措施导游必须遵循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切忌顶风作案,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仔细研究寻找合适的定位。旅行社加快建立垂直分工体系。扩大规模,增强其自身竞争力,寻求更多更大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使导游有团可接、有事可做,拥有更稳定的收入来源 3导游薪酬改革势在必行.首先可以实行公对公的佣金制度旅行社需将计提的佣金计入营业收入,并为每位导游建立账户,每月可按约定从佣金中提出一定比例作为导游员收入的一部分。例如:韩国的任何商店都不会直接给导游回佣,而是按照顾客的购物金额按15%-20%支付给旅行社,旅行社再按照一定比例分发给导游。其次 普及导游小费制度。组团社必须要把游客的小费交给领队(国内游小费交给全陪),让全团游客作为小费分配的主导和监督者,小费实际就是一种非常明确的物质奖励。游客在结束旅行后根据导游服务的满意程度而决定是否付小费给导游,小费的额度以导游的服务为准绳,服务的越好,得到的小费也越多;反之,就有可能拿不到小费,这也达到了最优激励的目的。当然这一措施能行之有效的前提是我国的游客要养成给小费的习惯。最后要建立导游薪酬等级制度。导游薪酬与导游等级、服务质量、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激发导游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