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价格管理规范卷烟市1_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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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价格管理规范卷烟市场
随着烟草专卖管理的加强和卷烟销售网络的逐步完善,卷烟市场正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价格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卷烟经营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笔者认为发挥价格对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创新卷烟价格管理机制,是强化卷烟市场管理,提升卷烟市场规范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卷烟价格不统一和不稳定的客观现实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以来,对卷烟价格进行了几次大的改革和调整,一些省(市)实行统一批发价格后,科学的价格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地区市场全国化、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正在逐步形成,国际国内烟草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需要建立全国统一、开放、改革、有序的卷烟市场机制,而我国的卷烟价格管理机制仍存在许多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价格不统一
目前全国同品牌(规格)的卷烟不仅批发价、零售价不统一,而且调拨价也不统一。有的卷烟工业企业为了扩大省外销售,占领省外市场,同一品牌(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省外低于省内,且在配比上,畅销的名优卷烟比重省外比省内高。再加上全国没有实行统一的批发价格,同一品牌(规格)的卷烟批发价格销区省低于产区省,不法烟贩利用地区价差,与烟草公司个别经营人员相勾结,进行体外循环,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从中牟利。从而导致卷烟价格低的地区向价格高的地区回流。
二、是价格不稳定
各地实行的卷烟最低批发限价,对规范烟草行业内部经营行为,打击违法经营活动,促进卷烟销售,提高烟草行业经济效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最低批发限价容易造成地区之间批、零价格不一致。市场价格不稳定,掩盖了部分不规范的行为,给不法烟贩一可乘之机。因最低批发限价是动态的,随意性较大,市场行情好时,批发价格就上提,市场行情不好时,批发价格就往下降,又时在一个月内变动几次。批发价格不稳定导致零售价格不稳定,对此,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甚为反感。因而,极易动摇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和信誉度,影响了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非法经营提供了条件。在批发价格下降时,有经济实力的零售户就从各种渠道大批量购进卷烟,囤积居奇。在批发价格上升时,他们就以高于批发价、低于零售价的价格进行无证批发,从中牟利,这样,严重扰乱了卷烟价格和卷烟市场。
三、是零售价格不规范
各地烟草部门虽然制定了卷烟零售指导价格,但在实际执行中差异很大,既不统一,又不规范。多数卷烟零售户执行的是指导价格,而宾馆、酒店、酒吧、娱乐场所实行的是高于零售指导价格20%左右的自定价格,在烟草公司内部则高于批发价、低于零售指导价格的价格批供销售。零售价格不统一、不规范,既损害了守法经营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又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还助长了卷烟经营中的不正之风。如有的零售户,通过关系,在烟草部门批到紧俏名优卷烟以后,在市场上高价出售。
四、是价格不合理
首先是调拨(计税)价格不合理。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如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烟税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比重较小,不不存在行政干预,卷烟出厂价格和挑拨价格的制定是比较合理的,卷烟经销差价比较大,批发企业和零售户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其经营积极性很高。而在部分靠烟税增加财政收入的省市,为追求税收目标任务的完成,将调拨价定的很高,给烟草商业企业的利润空间很小,有的卷烟品牌基本上没有经营利润,而是靠名优品牌卷烟搭销。从而,影响了商业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和卷烟品牌的培育与提升。由于购销差价小,卷烟批发企业为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就通过提高批发价格来获取利润,导致批发价格的制定也不合理,卷烟零售户的经营毛利率更低。特别是一些新的品牌卷烟,由于定价不合理,加上营销手段上存在的问题,投入市场后,很快就被淘汰。其次是批发价格不合理,一些烟草商业企业,单纯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将批发几个定的很高,给零售户利润很小,据有关部门进行市场抽查,部分地区卷烟零售户的平均毛利率只有5%左右,有的牌子卷烟基本上没有利润。这样,严重挫伤了零售户的经营积极性,致使部分品牌卷烟的市场价格持续下滑,在这种情况下,在调整批发价格时,这些品牌的卷烟已失掉了市场信誉,动摇了消费者对这些卷烟品牌的忠诚度,严重影响了卷烟品牌的培育与扩张。
五、是监管不力
国家虽然制定了《价格法》,而《价格法》对卷烟价格的管理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烟草专卖法》对卷烟价格行为也没有进行规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价格的监管由物价主管部门负责,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执法权。而在实际工作中,物价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又怕越位。因此,对违反卷烟价格的行为查处不及时,处理不严格,助长了卷烟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卷烟市场的规范化程度。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利益主体多。至 2003 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厂 84 家,另有已取消法人资格的卷烟分厂 29 家,在各企业利益的驱驶下,价格水平不一致,也难以稳定。二是卷烟品牌(规格)多。至 2003 年底,全国在产卷烟牌号 582 个,实行全国统一批、零价格,工作量大,管理难度大,难以统一、平衡。三是行政干预。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在现行的财税体制下,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积累,加快本地经济发展,把烟税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将卷烟计税基价定得很高,导致全国同类卷烟的价格水平不一致。四是法制不健全。《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卷烟价格行为没有作出明确的规范,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好操作。
二、充分认识卷烟价格调控卷烟市场的重要作用
马克思指出:“垄断是商品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价格的稳定和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卷烟价格管理是烟草专卖的重要内容,卷烟价格的稳定和统一,是卷烟市场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提升卷烟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就必须创新卷烟价格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稳定、统一的卷烟价格体系。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否实行了烟草专卖制度,其卷烟价格是非常稳定和统一的,并非自由价格。如法国,进口卷烟价格由政府制定,国产卷烟价格由政府同卷烟制造商商定,全国销售网点统一执行,没有地区差价。日本的卷烟价格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根据日本《烟草事业法》的规定,卷烟价格,包括卷烟零售价格都由日本大藏省统一制定和公开发布,并在全国统一执 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同品牌(规格)的卷烟,不管是在城市的超市、酒店、酒吧、娱乐场所,还是在农村、山区的零售店(柜),都是一个价格,若有违反,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匈牙利、希腊等发展中国家,卷烟价格也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和管理,并将卷烟零售价格标明在小包或封口花上,便于社会监督。国际上极大多数国家由于卷烟价格的统一和稳定,保证了卷烟市场的稳定和竞争有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以来,国家十分重视并加强了对卷烟价格的管理。1983 年 9 月 23 日,国务院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和 1984 年 9 月 10 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对卷烟价格管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之后,国家对卷烟价格又进行了几次改革和调整,从而,维护了卷烟市场秩序,维护了国家、企业、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了烟草专卖制度。
三、创新卷烟价格管理机制的对策
强化卷烟市场管理,必须创新卷烟价格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稳定、统一的卷烟价格体系,确保烟草专卖目标和宗旨的实现。1、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减少利益主体
要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关停、联合、兼并、转产重组,关停一批规模小、效益差的卷烟工业企业。在此基础上,在全国组建几个大型工业集团公司,取消卷烟厂的法人资格,使集团公司成为法人实体。这样,既为建立科学、统一、稳定的卷烟调拨(计税)价和批发价打下基础,又为整合卷烟品牌(规格)创造条件。
2、清理整合卷烟牌号,提高品牌的集中度
整合牌号(规格),做大做强品牌,提高品牌的集中度,是创新卷烟价格管理机制的重要条件。为此,应对现有的卷烟牌号(规格)进行彻底清理,对同类卷烟中产量小、信誉低、效益差、无发展前景的卷烟牌号(规格)停止生产,重点培育消费者欢迎、市场畅销的卷烟品牌,特别是要做大做强 36 个名牌卷烟。通过清理整合,使每一个卷烟生产企业只保留一至两个系列品牌,切实提高品牌的集中度,为制定科学、稳定、统一的调拨(计税)、批发、零售价格打下坚实的品牌基础。3、建立价格共同体,完善价格管理体系。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卷烟价格管理也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全国实行卷烟统一调拨(计税)、批发、零售价格,健全完善科学、稳定的卷烟价格体系。一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兼顾国家、地方、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卷烟出厂、调拨(计税)、批发和零售价格,以充分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和调节市场的作用。二是卷烟价格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和发布,报国务院备案,并在全国统一执行;由国务院或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授权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卷烟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全国实行统一的卷烟零售价格。在全国实行统一的调拨、批发价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的零售价格,在具体操作上,可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即:全国先统一 36 个重点品牌卷烟的零售价格,其它品牌卷烟的零售价格由各省(区、市)统一,实行一段时间后,再在全国实行统一的零售价格。同品牌(规格)卷烟,无论是大型商场、宾馆、酒店、酒吧、娱乐场所、个体零售商店,还是烟草公司内部批供的卷烟,都要执行统一的零售价格,并实行明码标价。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后,将卷烟零售价格标在小包或封口花上,以提高卷烟价格的透明度,保持卷烟零售价格的稳定和统一。4、健全价格法规,规范卷烟价格行为
国家虽然颁布了《价格法》,对价格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对卷烟等烟草专卖品的价格行为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法》及其《施行细则》只对卷烟代表品、非代表品价格的制定权限作了原则规定,而对卷烟价格行为没有进行规范。国家烟草专卖局于 2003 年 1 月 23 日 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系统卷烟价格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国产卷烟价格梯次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虽然对卷烟调拨价格和批发价格的制定和管理作出了原则规定,但这是行业内部的规范性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缺乏权威性。特别是对卷烟零售价格的管理没有进行规范,对市场卷烟价格管理没有约束性,没有形成价格共同体。因此,健全完善卷烟价格法规,全面规范卷烟价格行为,对提升卷烟价格管理水平和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国家、企业、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为此建议:一是要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修改补充,增加有关规范卷烟等烟草专卖品价格行为的条款。二是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WTO 总协定确定的非歧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原则,参照国际惯例,研究制定新的、切实可行的卷烟价格管理规章,不断完善卷烟价格法规。三是要深化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烟草行业全体干部职工和卷烟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增加卷烟价格的透明度,争取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的支持与配合,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卷烟价格的稳定和统一,变“要我这样做”为“我要这样做”,从而,推动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使卷烟稳价和统价工作收到成效,实现预期目标。
5、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卷烟价格管理水平
烟草工商企业要严格内部管理,模范地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不违法违规,不乱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执行卷烟价格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市场,深化卷烟工商企业和零售户,及时、准确地掌握卷烟价格执行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照章处罚。同时,要加大对卷烟市场的检查和整治力度,打击卷烟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为稳价、统价工作夯实市场基础,全面提升卷烟市场规范化水平。总之,卷烟价格管理的改革势在必行,这是异常复杂、艰巨的工程,需呀多少个部门进行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卷烟大市场的建立及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