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老干部特困基金管理使用办法_湖北省奖励基金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湖北省老干部特困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湖北省奖励基金办法”。

湖北省老干部特困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2011-07-25 【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建立湖北省老干部特困基金,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特困老干部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帮助老干部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第二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老干部特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特困基金建立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湖北省老干部特困基金,列入省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 省委老干部局负责老干部特困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帮扶范围与对象

第五条 湖北省老干部特困基金帮扶范围及具体对象为:

(一)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及遗属。

老干部长期身患重病、患危重病症抢救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造成生活困难的; 老干部配偶身患重病、医药费全部由个人负担,造成生活困难的; 老干部常年抚养痴呆、智障或严重身残子女,造成生活困难的;

老干部家庭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财产毁损、人员伤亡,造

成生活困难的;

老干部遗属无工作且身患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

其他原因造成老干部生活困难的。

(二)市州离休干部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洪灾、雪灾、泥石流等,经济损失严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原因造成离休干部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易地安置在外省(市)离休干部生活特别困难的。

第四章 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老干部特困补助金原则上在每年年末集中申报审批。对个别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老干部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可适时申报审批。

第七条 省直各部委办厅局负责其管理单位困难老干部及遗属的帮扶申报工作。填写《老干部困难申报表》、《老干部遗属困难申报表》报省委老干部局。各市州委老干部局负责所辖县(市)困难老干部的帮扶申报工作。填写《老干部困难申报表》报省委老干部局。

第八条 申报单位和地区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得到补助。

第九条 省委老干部局建立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及遗属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补助审批工作的准确性。

第五章 补助标准与发放

第十条 省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3000元。由省委老干部局将补助金拨给省直各部委办厅局,由各单位负责发放给老干部及遗属。

第十一条 市州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3000元。由省委老干部局将补助金拨给市州委老干部局,由各市州负责发放给离休干部。

第十二条 老同志困难情况特别突出的,补助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年5000元,避

免重复补助。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 老干部特困基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及更改用途,对未专款专用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责任并查处。

第十四条 省委老干部局负责对老干部特困补助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特困基金专款专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湖北省老干部特困基金管理使用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湖北省老干部特困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湖北省奖励基金办法 基金管理 办法 湖北省 湖北省奖励基金办法 基金管理 办法 湖北省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