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守则_学生公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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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守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堂。为了搞好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为学生创造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守则。第一条 学生在公寓楼内要自重互重,团结互助,文明守纪,为创造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
第二条 公寓楼的管理人中负责公寓楼内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秩序维护、设施维修等项工作。每个学生都要尊重他们劳动服从管理,并支持他们的工作。第三条 认真执行《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向窗外或过道上倒水,乱扔东西;不向便池乱倒杂物;不在室内外墙上乱刻画;公寓楼内不准存放自行车。
第四条 认真执行《学生公寓公共设施管理办法》,禁止猛力关门窗,拖拉桌椅或家俱上乱写乱刻,若有损坏、丢失者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餐,按时上课,按时就寝,熄灯关门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要进行登记。第六条 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电熨斗、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电饭煲等电器用和炊煮用具。不准在公寓楼内使用明火(如蜡烛等)。第七条 严禁经商、传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公寓楼内从事修理、代售、代销等一切经营活动。
第八条 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和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院师生及有关人员探望学生,必须在值班室登记,未经公寓楼管理人中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寝室,任何学生不得留外人在自己的寝室过夜。
第九条 学生携带行李和大件物品离开公寓楼时,必须主动到公寓管理处办理携物登记手续。
第十条 公寓楼内所有室内家俱的摆放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变动。未经学院批准,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不得擅自到校外住宿。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外分。对无理取闹,制造事端,威助他人安全或进行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者,交由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学生公寓住宿程序
一、入住办理:
1、新生到班主任处领取住宿程序表。
2、到后勤服务公司交床上用品购置费等相关费用。
3、凭住宿程序表和床上用品收据到公寓楼值班室领取床上用品和领取寝室钥匙。
到班主任 交纳床上 公寓楼领 领取住宿 用品等相 钥匙及床 程序表 关费用 上用品
二、寝室调整:
1、学生寝室调整时间为学期末,需调寝室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系提交《学生寝室调整申请表》(可到后勤服务公司领取)
2、各院系研究同意后,在6月20日以前将调整方案报后报后勤服务公司审核.3、后勤服务公司审核通过后出具寝室调整通知,并在公寓楼公布寝室调整结果。
4、学生按调整通知到原公寓楼领取《学生寝室调整进出楼联系单》并办离室手续,交还钥匙。
5、凭公寓管理员签字的《学生寝室调整进出档联系单》到后勤服务公司办理盖章等有关手续,有物品损坏须交纳赔偿费用。
6、到调整后的公寓楼办理进楼手续,领取寝室钥匙。A、在规定时间内 所在院系审批 后勤服务公司
提出审请 汇总 审核 B、提醒注意:
完成公寓调整 到调整公寓楼
入住 办理进楼手续
1、学生寝室调整必须经学院、系批准同意,由后勤服务公司审核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调整,私自调换者,一经发现,上报有关部门,按违反校纪处理。
2、院、系要尽量控制调整人数,以利学生公寓楼的住宿的稳定。
3、寝室调整原则:必须在本系、本院寝室范围内进行。
4、为切实做好寝室调整工作,后勤服务公司保留对住宿学生的动态调整权。
三、退宿办理:
1、退宿的同学提前三天向后勤公司提出退宿申请,并领取《学生退手续单》。
2、到所住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带走所有个人行李和物品中。
3、交回钥匙,结清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寓管理员检查家俱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的,住宿同学必须交纳物品赔偿等费用。
4、退出所住公寓并后勤服务公司办理手续(如钥匙财产押金等)。学生公寓退宿办理流程:
A、需退宿的同学 到公寓楼领取 公寓楼管理员
提出退宿申请 退宿手续单 对家俱检查并
填写意见 B、提醒注意:
住宿同学因毕业,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终止学籍,因休学,停学等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办理公寓退宿手续。
学生公寓安全防火制度
为确保公寓内住宿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火警、火灾,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协助保卫处做好消防工作。
第一条 保卫处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警,火灾隐患,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第二条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禁止擅自挪用移动、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第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源等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行为。
第四条 公寓内不得存放或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微波炉、热得快等电器,以防引起火灾等事故。
第五条 遵守电器使用原则,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第六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楼。
第七条 公寓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燃点蜡烛,不准在公寓内燃烧废物,生火取暖。
第八条 学生公寓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学生公寓安全防盗制度
第一条 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的安全,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 妥善保管现金和贵重物品,寝室无人时随手关好门窗,钥匙丢失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员,以免发生物品丢失和被盗。数量较多的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手机随身携带。
第三条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未经值班管理员许可,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不得留宿他人。
第四条 对形迹可疑的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如有疑问及时报告保卫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 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职守。第六条 携带大件物品离开学生公寓楼,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第七条 寝室钥匙专人专用,不准随意转借他人,抽屉应随时上锁,信用卡等密码要注意保管,防止内盗现象发生。
第八条 寒暑假放假,离校时关窗锁门并及时贴上封条。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自觉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使公寓楼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根据《学生公寓守则》,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七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
2、不准从阳台向外乱扔杂物。
3、不准在墙壁上涂写、踢脚。
4、不准在公寓楼内打球、踢球或进行其他剧烈的体育活动。
5、不准在公寓楼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6、不准将垃圾放在寝室门外,要装入塑料袋,自带到楼外的垃圾筒中。
7、不准在公寓楼内养宠物。
二、寝室卫生“两做到、五统一”。
1、床上用品叠放整齐统一
2、洗漱且具摆放整齐统一
3、学习用品存放整齐统一
4、服装物品挂放整齐统一
5、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做到每天清扫寝室卫生,要求在上午第一节课之前完成。
⊙做到地面干净、窗明几净,墙壁蛛网,室内无异味,阳台无积水。⊙寝室内同学发现有传染病者及时报告管理员和校医务室。
三、值日制度
1、寝室卫生由各寝室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2、公寓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打扫。
四、检查制度
1、平时后勤服务公司随时检查“七不准”的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院、系领导。
2、学生寝室的卫生由公寓管理员和院维权部联合检查,每月按优、良、中、差等级记入《学生卫生检查评比记录本》,每月评出流动红旗寝室,和卫生最差的寝室,并张榜和通报学院学生处和各系部。
3、在卫生检查中坚持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普检中凡是卫生最差的寝室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如果连续两周普查中卫生已达到合格以上,则列入卫生抽查寝室。
4、卫生优的寝室为评为星级寝室的重要条件,星级寝室的成员在德育考评时适当加分;凡卫生较差的寝室的成员德育考评时适当减分,暂不列为党发展对象。
学生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一、每周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内务,做到有值日轮流表和值日制度。(1分)
二、垃圾在8:30分之前,由值日卫生送到楼下垃圾箱内,一律不准将垃圾扫出寝室外。(1分)
三、检查寝室“两做到,五统一”。(3分)
四、墙壁、桌椅门窗、灯具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蛛网,无涂抹。(2分)
五、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无烟蒂。(1分)
六、洗手间、阳台清洁,无杂物。(2分)
优10分 良9分 中8分 差7分以下
学生公寓家俱等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配备的家俱等公共设施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必须用品。每个学生都要妥善保管,精心爱护和使用,为加强管理,防止家俱等公共设施的丢失或损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公寓的家俱等公共设施由杭州梅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维修等事宜。
第二条 学生入住时应当检查家俱等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在一周内向杭州梅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修,不报修的视为检查无误同意接收。
第三条 学生公寓内属于学生个人使用的家俱等设施由学生本人负责保管。学生公寓内集体使用的家俱等设施由该寝室的住宿同集体保管。
第四条 家俱等公共设施如因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修,属于保管使用不善损坏,当事人按原价赔偿,查不清当事人的,由本寝室集体同学共同赔偿。第五条 学生毕业时,家俱等公共设施经杭州梅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验收,确认完好后,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按价赔偿。
第六条 学生因转学、退学、出国,寝室调换等原因需退宿的,学生应告知公寓管理员及时给予验收,验收无损后,凭管理员签字的退宿手续单到后勤服务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第一条 围绕“依法管理,学生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宗旨,以“清洁、整齐、文明、有序”为目标,给住宿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
第二条 负责公寓楼的治安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各种意外事故的预防。配合学院保卫处查处治安案件。
第三条 负责公寓楼的文化建设的导向,加强对公寓楼各文化宣传场所的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 做好学生在公寓楼内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五条 协助学生处做好公寓楼楼层团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充分调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六条 做好新生入住及实习生返校的接待工作,毕业生、实习生的安全离校工作。
第七条 负责公寓楼内的设施、设备、家俱等财产管理。第八条 负责公寓楼内公共卫生的清扫和寝室卫生的监督。第九条 负责本中心各类人员的安排,管理考核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工作制度
学生公寓维修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和学生公寓的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为搞好维修管理,特制订维修管理制度:
一、服务对象: 在学生公寓楼内住宿的全体学生。
二、服务项目:
1、电工:各学生寝室内的照明维修,如日光灯、插座、开关、空气开关等,学生公寓楼内公共场所照明。
2、水工:供水、排水的维修。如水龙头、阀门、蹲坑、浴室喷头、软管、洗脸等,以及厕所阻塞、下水道阻塞的疏通清理,保证公寓楼内的正常用水。
3、木工:门窗、室内家俱等。
4、其它:房屋漏水、零星维修等。
三、服务标准:
维修人员树立“上门服务,主动热情,及时修理,保质保量”的思想;合理分工,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做到“服务项目中1、2、3项等小修项目24小时内完成,大修项目3日内完成,如完不成必须有应急措施。”
四、公寓维修程序:
1、学生到公寓管理员值班报修,并填写维修登记本。
2、凡需要突击抢修的项目,如水管破裂等,由管理员负责通知维修工,实施抢修。
3、维修人员把维修项目抄写到维修录本上。
4、维修人员按维修记录本的记录准备材料,确定顺序,逐项维修,并做好记录。
5、凡人为损坏的维修项目,需先办理赔偿手续,然后进行维修。赔偿金额由维修工填写在维修登记本上。
6、验收工作由报修人负责,报修24小修后,报修项目若没修好,报修人要维修本上写明情况,并再次报修,直至修好。
7、维修人员不准刁难学生,在维修工作中不准态度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