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委托代理合同_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民 事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2016)民字 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因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下列案件一审阶段中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按照甲方的授权进行代理:
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2、诉讼标的:
3、审理机关:
4、审级: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理,包括(选择项):
□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 承认诉讼请求;
□ 提起反诉;
□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 提起上诉;
□ 申请执行;
□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包括且仅限于:送达文书、调查、文书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及时通知甲方,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受托代理事项,积极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对代理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对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星期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办案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乙方律师有建议权。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总额为(总额为)(大写)。乙方收取代理费后,须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1、一次性支付;
2、分期支付;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结清有关费用。第六条 办案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郑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费用。或者
甲方一次性支付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项工作费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办案费用。
4、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结清有关费用。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乙方或乙方律师的原因解除,甲方有权要求退还所有费,包括且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办公费用、甲方经济损失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5、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6、违反第三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7、违反第三条第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为止。
2、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项是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阶段终结(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决定、庭外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发送时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发送时视为送达。
3、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为书面打印文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文本添加手写部分内容无效。
2、甲方应付的所有费用,必须由乙方统一出具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致委托人的法律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委托江苏震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您的法律事务。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诉讼/仲裁、非诉案件均具有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
二、您的请求/申请/答辩/辩护意见,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被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国家机关支持的可能;或者某些陈述、辩解成为法律上的自认。
三、任何诉讼/仲裁/行政案件均可能由于公安、检察、审判、仲裁等各类司法机构、行政机关、诉讼参加人的行为、证据资料瑕疵、有关国家机关的指令、法律法规的变化、相关诉讼/仲裁程序的启动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案件结果受到影响;
四、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本律师事务所应当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后,您在交纳律师代理费时,本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
五、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序良俗之活动,不能要求承办律师保证获得胜诉结果,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向办案人员送钱送物等其它有违律师执业道德之行为;
六、承办律师应根据您的授权权限,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独立地从事代理活动;承办律师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职业道德标准,独立选择实现委托人目的的方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七、承办律师不得以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存在特殊关系为由承揽案件,亦不得以保证您委托的案件必然获得胜诉或无罪结果为前提承揽案件;
八、除委托代理合同约定费用外,承办律师不得以与办案人员沟通为由另行收取费用,您亦不得另行给付承办律师此类费用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办案人员或其上级领导沟通等不当行为;
九、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88965219,传真,电子邮箱。
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才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
我已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拟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编号为:(2016)民字0412号。
委托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