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_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维护工业园区的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杜绝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乱停乱放现象,创建文明厂区,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三、职责
(一)济南、东营园区物业部保安队:
1、非机动车辆出入工业园区的检查;
2、非机动车辆车辆管理规定的实施监督;
3、行车指示;
4、公司车棚卫生的管理;
(二)济南园区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东营园区行政办公室:工业园区行车安全宣导。
四.管理内容
1.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停放的非机动车辆一律按公司指定的停放点停放,具体为,济南
园区:西门车棚、生产南门车棚、专家公寓车棚;东营特钢园区:南门车棚;东营石油装备园区:南门车棚;
2.进入非机动车车棚的车辆须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放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3.禁止在路口、车行道以及工业园区广场等地点停放非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的非机
动车辆造成损坏、丢失,其责任自负;
4.车辆停放车棚后,请务必锁好车辆,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由此造
成的损失其责任自负;
5.闲杂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逗留和玩耍,不准在非机动车车棚清洗和维修车辆,不得丢弃
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6.禁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在工业园区内行驶;
7.停放一个月以上且未见使用的车辆按废弃车辆统计,管理部门将及时对此类车辆整顿
处理,并不再对废弃车辆负责;
8.管理部门有权扣押违规车辆并视情节严重予以车主50——1000元负激励。
五.附则
本规定由管理部门负责,此规定下达之日起,废弃车辆车主须在3日内凭身份证件及工
作证核实认领,过期未领取,管理部门将不再对废弃车辆负责。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公室。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