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警察队伍的内涵式发展_论教育内涵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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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开创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内涵式发展新局面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 郑祥林
摘要:法院的司法警察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法律的实施。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发展和司法改革不断推进,司法警察的作用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对司法警察的执法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的队伍如何建设,如何发展,如何满足日益增长的警务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关键词:司法警察 内涵式发展
作为我国现有警察序列的一只,法院的司法警察作为保障司法安全的一只重要的准军事化力量,伴随着我国的法治建设,伴随着法院的发展,从无到有,逐年发展壮大,多年来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法律的实施。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警察的作用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对司法警察的执法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的队伍如何建设,如何发展,如何满足日益增长的警务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探索队伍的内涵式发展给目前的警队的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参考目标。
一、什么是内涵式发展。
内涵式发展主要是与外延式相对而言的。外延式发展强调的是数量的增长,规模的扩大,空间的拓展,主要是适应外部的需求表现出的外形扩张。内涵式发展强调的是结构的优化,质量的提高,实力的增强,是一种相对的自然历史发展过程,发展更多的是出自内在的需求。内涵式发展道路主要通过内部的深入改革,激发活力,增强实力 提高竞争力,在量变引发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的跨越式发展。
二、在目前的历史时期司法警察谋求内涵式发展的必要性。
应当说我国现代司法警察队伍还是一支比较年轻的队伍,从最初成立至今还不到20年的时间,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困惑。多年来对司法警察队伍进行改革的呼声从没有停止过,历届两会都有代表提出这个问题。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至于这支队伍怎么走,怎么改革,现在还没有确切的方向,一时间我们仿佛失去了方向,等待着被“安排”的命运,虽然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但是我们现在仍然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在等待顶层设计的过程中,我们仍然要谋求自身的发展,在现有形势下,内涵式发展的提出给目前的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无论司法警察队伍的最终归宿如何,我们相信历史必将赋予司法警察更大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我们现在就要做好迎接即将到来的责任和使命的准备,那就是不断提高队伍的自身素质,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迅速适应即将到来的变革。
三、人的发展是内涵式发展根本动力,是警队发展的内在需求。
司法安全是法院工作内在需求,但是对于司法警察队伍来说,是外部需求,司法程序需要安全保障,法律需要强制力量来保障,因此才有了司法警察这支武装力量的存在。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一种现象,那就是警务工作仅仅是满足于外部需求,满足于庭审保障任务的完成,不出事,满足于哪个庭室需要法警帮忙就派几个人过去,等等仅此而已,忽略了警队的内部需求。那么我们的内部需求是什么呢?那么既然我们存在了,我们自身有什么需求?我们认为人的发展是法警队伍发展的内在需求。虽然法警工作的内涵有诸多的方面,但是一切工作都应当是以人的主观能动性为前提的。人的素质决定了队伍的素质,一切工作应当以帮助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的。
司法警察的工作平淡、单
一、枯燥,从人的发展上讲这是很不利于人的发展的,是有悖于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观的,这也就是出现职业倦怠感的根本原因,也是法警队招不来人才,留不住人才的主要原因。长期机械单一的工作会扼杀人的天性,使人精神和行为上出现退行,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创造能力下降。在我们警队的具体表现就是思想麻痹、工作懒散、管理松弛、得过且过。很多人才其实就是这样给用废掉了,很多年过去了,发现自己除了提押、看管、安检什么都不会,一旦离开现有岗位自己一无是处。当然这里有很大的个人因素在里面,是很多人自己放弃了自我成长,安于现状所造成的。但是作为一个组织,没有很好的承担起在促进人的发展上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四、以促进人的发展为根本,不断提高队伍内涵。
那么作为警队如何克服法警工作本身的负面因素,促进人的发展呢?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观认为,教育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各个不同部门的一个共同的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的一代新人。因此作为警队承担起自己的教育责任是促进人的发展的关键所在。
1、充分发挥警队警训部门的职能。
虽然在法院有法官培训中心,教育处等部门负责全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但是由于缺乏对司法警察工作的了解,他们安排的培训没有针对性,甚至多年没有针对司法警察的专项培训。而现有的警训部门,特别是支队和大队的警训部门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组织训练走过场,应付差事的现象较为严重。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观方面是重警务轻教育,自己懒,不愿训;客观方面主要有警务工作繁重,相关人才缺乏,硬件条件不足,训练经费没有保障等等。我们认为这些困难其实都不难克服,只要我们有决心将教育培训工作搞好,对我们的干警真正负起责任,真正为他们的个人发展着想,就一定会赢得各种支持。
2、激活警训部门职能,应当从充实训练人才入手。
由于在培训上工作上缺少相应的人才,往往在开展训练时要从外面请武警、公安等部门的教官、专家来。这就明显的暴露出我们自身培训师资的不足。因此培养自己的教官和专家,是加强教育培训的关键。首先警队主要领导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学习,在警队中不仅要担任领导角色,更要担当起某一方面的专家、教师的角色。其次要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采取法警教法警的模式,遵循教学相长的规律,不断提高业务骨干的教学水平,不仅自身业务素质过硬,还要讲得出,教得会。要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鼓励。比如授予警队首席教官等荣誉称号,每次讲课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助等等,提高训练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3、应当创新培训内容和模式,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各项素质。
由于只注重业务技能的培训,使得司法警察的其他素质得不到有效的提高,政治素养、心理素质、领导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各个方面没有得到有效的培训。多样化的培训可以很好的补充警务工作的单一,有利于警员的心理健康和队伍的精神状态。警队除了要培养警务技能方面的人才之外还要注重培养政治理论、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专家。
4、创造丰富多样的警营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育警的作用。
每一种职业都会有自身特有的文化,文化是人的活动长期积累沉淀下来的东西,它具有客观现实性,但是文化也具有主观的可改造性。另外,文化有包容、感染、塑造的功能,作为一个刚刚加入一种职业的人来说,会感受到一种无形的文化的力量,他会受到这种文化的影响而有所改变。文化在塑造人的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也可以说文化是一种人类行为的巨大的惯性,是一种习惯,置身于其中的人们,无形中就被推向了这种文化的方向。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们的司法警察队伍也有了一定的历史积累,虽然目前我们的社会认知度还不是很高,但是我们应当树立起自己的职业自信心,在信息化社会,我们更应该发挥各种媒介,多方面宣传司法警察工作,提高司法警察的社会认知度,提高法警文化对外的渗透作用。对于每一个警队也要根据自身特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警文化,靠文化的力量提高司法警察的职业荣誉感、自信心、归属感和向心力。
综上司法警察队伍进行内涵式发展只要紧紧围绕人这个关键点,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育好人,为人的发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我们相信随着量变的进行,司法警察队伍一定能有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