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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淄人发[2005]118号《关于评选淄博市
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委、区属各中小学、机关各科室站:
现将淄人发[2005]118号《关于评选淄博市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积极鼓励接近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特级教师和教育专家的评选。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每人一袋,档案袋上注明各类材料名称及份数,务于7月20日前报教体局组织人事科,过期不再受理。
注:所有材料报打印件,申请表格从网上下载后,不要修改纸张大小。
关于评选淄博市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人发[2005]118号
各区县人事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及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法》、《教师法》,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为主旨,以教育初步现代化为总抓手,以新课改为契机,聚精会神抓教学、放开手脚抓质量、坚定不移抓改革、一心一意谋发展,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社会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为鼓励先进,根据2005年度市政府表彰计划,拟评选表彰一批淄博市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形式
此次拟评选表彰“淄博市特级教师”20名、“淄博市教育专家”10名、“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20个、“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30名,在2005年教师节期间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淄博市特级教师
五区三县各推荐小学教师2名、初中教师2名、高中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1名。
高新区推荐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各1名。
山铝、淄矿集团各推荐小学教师1名、初中教师1名、高中教师1名。
市属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各推荐1名。
2、淄博市教育专家
各区县、山铝、淄矿集团、市属高校、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有关单位各推荐1名。
3、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五区三县各推荐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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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推荐先进单位2个、先进个人2名。
市属学校各推荐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
市教育局推荐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6名。
二、评选推荐程序和标准条件
淄博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程序和标准条件严格按《淄博市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办法》执行,其他表彰
项目分别按照《淄博市特级教师评选办法》(见附件1)、《淄博市教育专家评选办法》(见附件2)、《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3)以及《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评选表彰工作,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此次评选工作的材料申报、审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群众路线,真正把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评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
各区县确定的淄博市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要经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后,在相应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各区县政府研究确定候选对象,同意后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推荐的候选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直接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候选对象,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表彰对象。
附件:
1、淄博市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2、淄博市教育专家评选办法
3、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4、淄博市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单位)公示(式样)
5、淄博市特级教师申报表
6、淄博市教育专家申报表
7、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申报表
8、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申报表
注:附件5、6、7、8申报表表样请从压缩文件“市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
人评选附件”中下载(填写时请不要修改纸张尺寸)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淄博市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一、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
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含职业中专)、教学研
究机构、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广大教师,原则上从教学一线的教师中评选。
二、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学高级、小学高级或高级讲师教师职务;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的文化业务知识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现代教育技术理论,有较高的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动向和本门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
(三)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能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善于培养学生正确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市及以上范围内执教过有较高水平的公开示范课,或在市及以上范围内举行过学术报告。
(四)正确运用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在班主任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或突出的专长,并取得显著成绩。
(五)在教育科学研究尤其在教学方法研究和教材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显著,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近几年在省以上学术报刊上正式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业文章3篇以上;在教育、教学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形成对提高本区域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总结。
(六)具有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培训教师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上,取得显著成绩和一定经验。
(七)在本区域范围内有较高声望,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或被评为省级教学能手、获得过全国优质课评选二等奖以上。
(八)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年度为优秀等次。
三、申报特级教师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2、3、4、推荐单位对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报告一式3份。(A4,打印件)《淄博市特级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16开,正反面打印,填写内容需打印不能手写)能够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获奖证明材料最多5件,论文、论著等最多5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近3年来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出具单位加盖印章)。
5、附件2:
能代表本人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最多2件。
淄博市教育专家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市属高校、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干部,包括校(院、园)长、副校(院、园)长、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师德高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教育理念先进,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和方向,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正式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管理文章3篇以上。
3、管理水平高,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有强烈地进取创新意识,治学严谨,管理经验丰富,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和较为成型的管理模式,在市内外得到推广应用。在单位任职期间所领导的学校或所主管的工作达到全省同类学校先进水平。
4、社会声望高,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人员曾被评为淄博市优秀校长或优秀学校政工干部;市属高校人员应在全省同类学校中有较高声望。
5、单位正职任职3年以上(或自任副职起满5年),单位副职任职5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年度为优秀等次。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1、各单位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以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
2、各区县人事局和教育(教体)局、市直有关部门,对推荐的人选认真组织考察,在本区县、本系统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初选名单,在相应范围内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县推荐的人选须报区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
3、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推荐的人选分别进行考察,并到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考察报告,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工作报告3份(A4,打印件)。
2、《淄博市教育专家申报表》一式3份(16开,正反面打印,填写内容需打印不能手写)。
3、任职文件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出具单位加盖印章)。
3、所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3份(A4,打印件,2000字以内)。
4、事迹材料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附件3: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的评选,以企事业单位为评选重点;所有在尊师重教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个人可参加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评选。
1、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条件
(1)积极宣传办好教育的重大意义,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
提供优惠政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在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对口支援以及捐资助学、增加教育投入,为学校排忧解难,全面推动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关心教师生活和健康、解决教师住房、医疗、工资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落实优惠政策及解决教师子女就业等方面做出贡献。
2、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条件
(1)积极宣传尊师重教的深远意义,热爱和关心教育事业,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方面堪称楷模。
(2)在关心教师生活、扶持贫困地区学生就学等方面事迹突出。
(3)积极为发展教育事业献计献策,尊敬教师、重视教育,在捐资助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各区县确定的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要经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后,在相应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各区县政府研究确定候选对象,同意后上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推荐的候选对象,经公示无问题的,直接上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推荐单位的推荐报告3份(A4,打印件)。
2、《淄博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3份(16开,正反面打印,填写内容需打印不能手写)。
3、所推荐单位、人选的事迹材料2份(A4,打印件,2000字以内)。
4、事迹材料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附件4:
淄博市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单位)
公示
(式样)
根据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淄博市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
进个人的通知》(淄人发[2005]118号)要求,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下列同志(单位)为推荐人选(单位):
淄博市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淄博市教育专家推荐人选: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推荐单位:;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月日。期间,欢迎师生员工、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市教育局3***01
月 日
组织人事科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市人事局2166510
二OO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