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洋神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章程_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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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洋神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着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企业生存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成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加强企业工程化研究平台建设,培养并聚集一批高素质的工程化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
第三条:本中心全称为:山东省多媒体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英文全称为: Engineering Technologies Research Center on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of Shandong Province(以下简称“中心”)。主管部门是济南市科学技术局,依托山东巨洋神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加拿大Safekey Systems Inc.合作组成。
第四条:为了规范与促进中心的建设、运作与发展充分发挥中心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职能 第五条: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第六条: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本公司的研发流程及技术特点,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及相关软件产品。
第七条:组织和运用行业内国外技术信息,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研发关系。
第八条:收集分析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第九条: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条件和学术氛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首先要使公司现有技术人员留得住、用得好,组织好在职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第十条:积极开展技术经营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以此产生的效益为技术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走中心依托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聘用职权
第十一条 “中心”设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以及办公室、开发部、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中心主任、委员由组建单位推选产生。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两个委员会的组成人数为9-15人。
第十二条:技术委员会的职责:主要负责研究开发方向、重点课题的立项和规划、经费预算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对研发部门进行指导。专家委员会的职责:主要负责研究开发方向、重点技术问题及项目开发情况进行咨询、评估。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会议由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定期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四条 主任领导中心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⑴ 依照法律和公司规划,决定中心的各项计划;
⑵ 决定中心内部机构设置;
⑶ 聘任或解聘中心管理人员;
第四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十五条 中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缴纳各种税款。
第十六条 中心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中心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纪律。
⑴ 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
⑵ 开展目标成本管理。
⑶ 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
⑷ 加强财务审计。
第十七条 中心各项财务活动由财务部门对其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 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第十八条 中心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十九条 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吸收优秀科技人才。中心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审核。第二十条 中心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保障制度。
第六章 聘用人员制度
第二十一条:聘用人员素质与要求:
1、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
(1)能掌握和应用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
(2)对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正确的了解,能协助领导找出公司生产、技术、管理等薄弱环节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3)精通本专业的技术知识,能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问题。(4)善于收集与运用国内外的新思路、新技术、新设备,以适应本公司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的需要,有开创一流产品的胆识和勇气。(5)工作中有效益观念,各项工作能从最佳效益考虑。(6)熟悉或精通本职业务,并能与同事和其它部门相互配合。(7)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
2、聘用人员可以是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是退休的专家,但必须是能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的专家和具有战略决策能力的专家。第二十二条:聘用人员时,本着互补原则。
1、各种专业结构合理,达到专业之间的互相补充。
2、层次间互补,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合理。
3、不同年龄的区间互补,老科技专家与中青年科技人员相结合,以体力、智力、创造力最最旺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第二十三条: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与使用
1、中心聘用的部分松散人员在项目完成之后可以流动。
2、有项目时,中心选择合适的聘用人员组成项目组,完成技术开发任务,任何部门不得阻止,必须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七章 建设和运行
第二十四条:企业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技术开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二十五条: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经费结算等工作严格按《技术创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创新计划及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及技术开发课题的选择论证等工作由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企业中心的开发经费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年度计划中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的技术开发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财务部应为中心设专门帐户,委派专职会计予以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心要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适用技术以便推广应用,应注重产学研合作和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中心的研发能力和水平。第二十九条:中心应成为公司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并在公司生产、营销、财务、企管等部门的配合下,推动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规范运行下断进步。
第八章 人才激励机制
第三十条:立足公司现有的人才资源,采取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现有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出成果,这是中心现阶段人才机制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一条:建立技术创新奖励制度,中心从公司投入的开发经费中设立奖励基金。每年根据课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投资大小予以奖励。
第三十二条:把课题成果、获奖证书、科技论文等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聘用、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积极提高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技术交流活动,使其加强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同时注重对技术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发挥其创新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关心技术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采取确实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解决技术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保证技术人员的平均收入高于公司普通职工,创造良好的技术开发和创新的新环境。
第九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中心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进行考核。
1、德:满分为10分。测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
2、能:满分为20分。测评专业知识、获得信息能力、预见和反映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3、勤:满分为10分,测评工作态度、科技事业心、积极性、责任感及出勤情况。
4、绩:满分为60分。测评工作实绩,对中心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书)及其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项目负责人要编写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总结报告或阶段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2)项目的详细内容(3)参加项目的单位人员(4)项目实施进度
没完成的项目要写出原因分析报告 第三十六条:考核与资惩办法
1、中心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定期对中心受聘人员进行考核。
2、中心受聘人员依据考核内容要求作出书面述职报告。
3、考核组依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实际表现及项目大小和经济效益评估结果,予以评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70-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4、中心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聘;基本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合格者继续聘用;优秀者予以奖励,连续五年成绩优秀的向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优先晋升职称。
第三十七条:中心应在年底前按照省科技厅制定的《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进行本年度工作总结,并结合本公司下年度方针目标制定技术开发和工作计划。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九条:根据实际需要,本章程可以修改,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第四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心。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委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