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步行街招商模式_商业步行街招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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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步行街招商模式
针对步行街前期销售模式,为调和开发商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业主对租金收益的诉求之间的矛盾,我司提供以下操作模式可供参考。
一、统一标准补贴,回收三年使用权
细则:对所有商铺分别制定三年统一租金回报标准并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由开发公司按此标准统一补贴给业主。由商管公司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实际租金收益归开发公司所有。
优点:可以基本实现“统一招商”,可以基本按照前期规划定位进行招商、市场培育。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第三年有可能出现实际租金收益多于补贴标准,出现利润。
缺点:风险大,实际租金收益不确定因素较多(租金水平不确定、招商入驻率不确定、空铺期不确定等)。工作量大。税务支出较多。
二、实收租金返还
细则:制定《一铺一价表》并有业主认可,作为租金底价表。由商管公司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所有实际租金收益返还给业主。
优点:风险小,操作得当可以基本按照前期规划定位完成招商。缺点:有一定的税务支出。工作量大,谈判过程长,短时间内很难与所有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无利润出现。
三、客户资源嫁接 细则:招商部提供资源嫁接服务,招商部把意向客户资源分布提供给相应铺位的业主,由业主与经营户自行谈判并签订《租赁合同》。
优点:无风险。
缺点:无法实现“统一招商”,业态定位不可控、经营规模不可控、品牌组合不可控、租金水平不可控,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备注:以上三种操作模式均不考虑自营业主。
中心城招商部
2014年12月11日
《中心城步行街招商模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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