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_广西民政厅正处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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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民发„2009‟196号
文件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一届“广西福彩杯” 民政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依法治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增强我区民政干部和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不断推进法治民政进程,结合全区民政系统实施“法制建设年”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举办以“关注民生,民政为民”为主题的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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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举办民政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 本次竞赛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认真组织好本次竞赛活动,对于增强全民关注民生、了解民政的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民间组织登记、军人优待抚恤与安置、自然灾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民主自治、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改革以及救灾物资捐赠、福利彩票发行等民政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进一步保障广大民政工作对象参与权、知情权,推进法治民政进程,建设“阳光民政”,强化民政为民的理念,提高民政部门及所属单位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竞赛问答要点、竞赛试题公布和下载
为更好地宣传普及民政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本次竞赛组委会将以海报的形式印发一定数量的《竞赛问答要点》和《竞赛试题》及答题卡,依托市、县(市、区)民政局发放到全区基层民政部门及所属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办和社区、村(居)委会,依托自治区和各级普法机构发放到各级党政机关和当地的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同时,在广西法制网站(http://www.daodoc.com)、广西民政信息网站(http://www.daodoc.com)和《法治快报》公布竞赛问答要点、竞赛试题和竞赛规则。参赛者可以从上述网站下载竞赛问 — 2 — 答要点、竞赛试题、答题卡或从《法治快报》上剪取竞赛试题及答题卡。
三、竞赛办法
(一)书面答卷
1.各级民政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乡镇(街道办)民政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村(居)委会辖区居民参赛,由各市、县(区)民政局负责复印竞赛组委会印发的答题卡(自行设计的答题卡视为无效)向上述人员免费发放或由参赛者在广西民政信息网站、广西法制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答题卡答卷。答题卡须由发放部门统一收集或由参赛者自行于2010年1月10日前邮寄给竞赛组委会评卷。
2.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人员、学校、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治快报》读者,可以从广西法制网站上下载或从《法治快报》上剪取答题卡(自行设计的答题卡视为无效)进行答卷。答题卡由自治区和各级普法机构统一收集或由参赛者自行于2010年1月10日前邮寄给竞赛组委员会评卷。
3.本次竞赛书面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试题为80题,参赛者须以2B铅笔涂圈答卷。评卷将由竞赛组委会通过电脑扫描方法进行。
(二)电视竞赛
由14个市民政局商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一支竞赛队和自治区民政厅直属竞赛队一起参加由竞赛组委会组织的民政法律知识电视竞赛笔试选拔初赛,通过初赛选出前6名
— 3 — 参加由广西电视台公共频道录播的电视竞赛,再决出冠、亚、季军名次及第四、五、六名名次。同时,通过电视竞赛现场以入围参赛者的身份证号码随机抽出书面答卷的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的获奖名单。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各级普法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民政法律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要把本次竞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确保竞赛顺利进行。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市竞赛组织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按照竞赛组委会印发的《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方案》要求,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12月30日前将本级的实施方案报竞赛组委会备案。
(三)广泛发动。全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本次竞赛,同时组织好直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民政工作对象参赛。民政工作对象参赛人员应达到当地民政工作对象人数的15%以上。同时,要走村串巷广泛开展张贴民政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蓝天计划)标识、中华慈善协会标识、广西风彩标识以及挂各种民政工作标语横幅的活动,吸引广大城乡居民参与,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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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总结。各地推进竞赛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竞赛组委会从2009年12月20日开始定期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各市竞赛组织开展情况,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请各市在自治区电视竞赛开赛前向竞赛组委会报送本地区竞赛组织活动总结报告。
附件:《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 5 — 附件
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增强我区民政干部和广大民政对象的法治意识,不断推进法治民政进程,结合全区实施“民政法制建设年”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举办以“关注民生,民政为民”为主题的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活动宗旨
通过举办竞赛,普及民政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关注民生、了解民政的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对民间组织登记、军人优待抚恤与安置、自然灾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民主自治、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改革以及救灾物资捐赠、福利彩票发行等民政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保障广大民政工作对象参与民政事务管理的知情权,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建设。
二、竞赛主办单位
竞赛由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主办,由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南宁市民政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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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竞赛组委会。为使竞赛有序进行,成立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陈利丹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 副 主成 王荣华 任:黄远山任:陈佳克黄焕光冯 志谭桂安苏绍荣员:刘社松叶伟青苏耀南潘志武黎 伟冼定同董小明李一焕任、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
派驻民政厅纪检组长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
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处长 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 南宁市民政局局长
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
自治区民政厅优抚处处长 自治区双拥办副主任 自治区民政厅安置办主任 自治区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 自治区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处处长 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
— 7 — 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
梁愈军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 韦华云 自治区民政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韦少东 自治区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朱 永 自治区监察厅派驻民政厅监察室主任 梁维平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后勤服
务中心主任
梁丽玲 自治区老龄办主任
杜定华 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
秘 书 长:冯 志(兼)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处长 副秘书长:韦成香 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
杜定华(兼)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何理锋 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副调研员
副 主 任:莫 涛 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副主任科员
秦国华 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办公室主任
各地民政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成立相应的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主任由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自治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联系人:何理锋,0771-2831326,***;莫涛:0771-2831326,***8。
(二)竞赛专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评委组。负责初、决赛评分及协调与比赛评分有关的其 — 8 — 他事务,聘请总决赛的评委等工作。
组 长:朱 永(兼)自治区监察厅派驻民政厅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范永忠 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 成 员:刘社松、叶伟青、潘志武、黎 伟、冼定同、董小明、李一焕、梁愈军、梁丽玲
2.秘书组。负责竞赛所有文件资料的印发以及竞赛比赛场地的协调、联络和聘请公证员、评卷等工作。
组 长:陈佳克(兼)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 成 员:黄启成、邓子光、莫 涛、李政清、陆炳强、秦国华、韦百兴
3.命题组。负责编写本次知识竞赛问答要点、试题答卷及评卷、统分等工作。
组 长:江兴业 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成 员:何理锋、谭宝
三、钟荣平、潘 潇、班秀萍 4.宣传组。负责整个竞赛期间的宣传报导工作,包括在《广西民政》内刊、广西民政信息网站做专题报导以及到各地专题采集竞赛活动摄影资料等。
组 长:蒙昭平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民
政研究所主任
成 员:梁雄明、冼建林、黄光曦、李海俊
5.后勤保障组。负责参赛队员的食宿安排、车辆调度、聘请礼仪小姐、制作奖状奖牌、比赛场地布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 9 — 组 长:梁维平(兼)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后勤
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克富、罗海芬、黄江萍、谭文燕、黄 萍、杜定华、赵 兵、谭忠顺、申群新
三、竞赛举办形式
(一)书面答卷。
1.印发试题及答卷向全区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办)民政办以及村(居)委会发放,由各市统一负责收集试题答卷送交自治区竞赛组委会评卷。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以2B铅笔涂圈答卷,通过扫描方法评卷,满分者入围电视竞答竞赛抽奖。
2.通过《法治快报》,发动《法治快报》读者参加民政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法治快报》读者的答卷送交或由读者直接邮寄自治区竞赛组委会评卷。
(二)电视竞赛。由14个市民政局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派一支竞赛队和自治区民政厅直属竞赛队一起参加由竞赛组委会组织的民政法律知识电视竞赛笔试选拔初赛,通过初赛选出前6名参加由广西电视台公共频道录播电视竞赛,再决出冠、亚、季军名次及第四、五、六名名次。同时,通过电视竞赛现场抽出书面答卷的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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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赛活动内容
(一)民政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由竞赛组委会负责编写“关注民生,民政为民”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问答要点海报,由各市组委会依托县(市、区)民政局、乡(镇)民政办、街道办以及社区、村(居)委会免费向驻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发放,广泛发动宣传,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民政工作对象学习民政法律知识,吸引广大城乡居民参与,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各地要通过专题讲座、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民政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将对各地的竞赛活动进行专题采访和跟踪拍摄,并择优制成专题片,在广西民政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展播。
(二)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将与《法治快报》合作,在《法治快报》上刊登“关注民生,民政为民”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答题卡及竞赛规则,广泛邀请全区各级机关和社会各届人士参加竞赛,由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收集各级机关、企业事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赛的答题卡交竞赛组委会评卷。竞赛试题和竞赛知识要点及具体竞赛办法将在广西民政信息网站、广西法制网站上公布。
(三)举办总决赛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各地组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严密的逐级知识竞赛方案,竞赛的覆盖
— 11 — 面要涉及到市、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街道(乡、镇)民政办和社区、村(居)委会,并由各市民政局和依法治市办公室共同选派1支市级竞赛队伍到南宁参加全区电视竞赛笔试选拔初赛和总决赛。竞赛队伍由1名领队、3名参赛队员、1名司机,共5人组成,其中参赛队员中至少有1名女队员。各队参赛队员要统一着装,着装以简洁、有活力为宜。电视竞赛总决赛情况将通过广西电视台公共频道向全区播出,同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邀请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向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五、竞赛时间和初、决赛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评比表彰
竞赛结束时,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积极参与组织活动的先进单位、社区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证书。
(一)书面答卷奖。以答卷满分者为抽奖对象,用抽奖对象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电脑随机抽奖。
1.一等奖5名,每名奖金800元; 2.二等奖20名,每名奖金400元; 3.三等奖100名,每名奖金100元; 4.鼓励奖150名,每名奖金50元。
(二)电视竞赛奖。通过电视竞赛初赛和总决赛奖励成绩最好的前六名,同时设组织奖若干名。
— 12 — 1.前六名奖。
(1)冠军,奖金5000元;(2)亚军,奖金3000元;(3)季军,奖金2500元;(4)第四名,奖金2000元;(5)第五名,奖金1500元;(6)第六名,资金1000元
2.组织奖若干名:奖金总额8000元。
(三)成绩公布。本次竞赛的成绩将在广西民政信息网站和《法治快报》上公布。
第一届“广西福彩杯”民政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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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民政
法律
宣传
比赛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18日印发(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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