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问答_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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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例举出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次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和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中国反不正当竟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由于商业贿赂行为违反了公平竟争的基木原则和商业道德,造成假冒伪劣商品乘虚而入,不仅损害了名优产品的形象,排挤竞争对手,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而,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竟争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竟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否则广告业主和广告经营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都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此外,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解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低价倾销违背企业生存原理及价值规律,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引发价格大战、中小企业纷纷倒闭等恶性竞争事件,甚至导致全行业萎缩的严重后果。
但是依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在下列情况下以低于成木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竟争:(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附带提供给用户和消费者金钱、实物或其他好处,作为对交易的奖励。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消弱其竞争力,为自己取得竞争优势的行为。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
5、(1)什么是商标权?列举商标权的两个特征。(4分)P291(2)简要分析商标权的三个作用。(9分)P291(3)指出我国注册商标的种类并简要解释。(12分)P292 5.(1)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对商标依法注册而取得的专用权。商标权具有排他性和延续性两个特征。
(2)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以方便消费者在市场上选择、购买。消费者熟悉商标后,可以凭商标知道该商品是哪家企业生产的。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好,消费者会继续购买,否则会选择其他品牌。因此,区别作用最企业与消费者都是重要的。
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质量好的商品会使用其商标的知名度不断扩大,知名度高、信誉好地商标又会使该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
企业的无形财产:商标作为企业的工业产权,与其他财产一样,是企业的财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更是如此,甚至是巨额财富。
(3)商品商标:就是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是相对于服务商标而言的。
服务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供服务时或在广告中用以区别其服务与他人服务的标志。习惯上,我们把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称为一般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4.(1)简述政府采购的概念。(5分)答案可能包括;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2分),以法定的方式、方法、程序((1分),利用财政性资金(1分)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1分)。
(定义最高5分,其他合理答案也可酌情给分。)
(2)列举政府采购与私人采购的五个不同点。(20分)答案可能包括: 政府采购与私人采购之间存在如下差异:
.政府采购所支出的资金是公共资金,而不是公司业主或公司法人的资金,因此只能 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开支。为此,这种采购要实行严格的预算限制,和公共审计程序;
.采购和分配的物品是为了采购机关或部门之用,通常不是用于制造或者转售目的;
.从事和管理采购职能的人员没有私人采购人员需要盈利的动机;
.采购过程一般在完全公开下进行的,所做任何事情都要记录。在私营领域,采购者 没有必要透露采购的要求、规格、来源、招标条款或支付的价款;
.采购程序事先经过严格规定,公共采购和物料管理者几乎毫无例外地在严格的法律 和管理限制下操作,与私人采购相比没有多少灵活性;公共官员、管理者受到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监督:
.政府采购对公众影响力更大。
(答出以上任意五点即可,每点4分。最高20分。)什么是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什么要件?详细说明投标人不得从事的四种行为。(25分)P207 P2114、(25分)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人。为了保证投标人中标后能顺利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中国的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通常情况下,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主体必须适格。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常,只有“法人或其他组织”才是适格的投标人。但是,如果依法招标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个人也可以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②能力适格。即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保证投标人中标后有相应的物质条件顺利履行合同。同时投标人还应当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当有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别规定时,投标人还应当满足这些特别规定的条件。
为了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国的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的主要形式有: 1标人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②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③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等等。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主要包括:
1标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标书,更改报价;
2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4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 ○5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2)投标人不得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即投标人不得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给予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财物或者其它好处。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生产经营成本是投标人报价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投标人估算投标价格的依据和最低经济底限。如果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势必导致投标人在中标后通过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高价转包等方式降低成本,捞回损失,或者中途以停工相要挟,向招标人提出加价等要求。因此,招标投标法严格禁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和承包商,通过骗取、借用他人的营业执照,或以“挂靠”的办法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伪造其资格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骗取投标资格,骗取中标的,都是不允许的。
5.(1)简述招标及投标的概念。C5分)P201(2)列举招标的两种具体方式并加以说明。(8分)P205(3)列举我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项目。(12分)P203 5.(1)简述招标及投标的概念。(5分)答案可能包括: 招标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或服务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投标人参加 投标,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行为;(3分)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参加投标竟争的行为。(2分)
(最高5分。)
(2)列举招标的两种具体方式并加以说明。(8分)答案可能包括:.招标分分)。
03}141Paner 6.r12p1答案及评分参考第3页(共4页)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2分)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C2分〕(最高8分。)
(3)列举我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项目。(12分)答案可能包括: 以下三类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境外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以上三点,每点4分。最高12分。
5.根据FOB国际贸易术语,买卖双方各自的主要义务有哪些?(25分)P173 FOB(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装运港船上交货,即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应当从该点起承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1分 FOB术语条件下,卖方的义务主要是:(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3分
(2)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3分
(3)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3分
(4)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3分
买方的义务主要包括:(1)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3分
(2)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3分
(3)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3分
(4)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3分
b)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列举五种不能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15分)P178(b)国际货物买卖是指营业地点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货物买卖行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它是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所称的”国际性“,指针对合同主体而言,而且是以、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为标志。也就是说,只要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在不同的国家,那么他们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便具有国际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供货方是出口商,或称卖方,受货方是进口商,或称卖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但并非所有的货物都可以成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货物的买卖不能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1)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供这种使用的买卖;
(2)经由拍卖的买卖;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的买卖;(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a)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4分)P178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普通的国内买卖合同相比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并做简要解释。(16分)P178(c)最重要的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公约是什么?中国加入该公约时做了哪些保留?(5分)P170
5、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b)(16分)具有以下特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一定范围的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
•国际货物买卖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风险性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具有多样性。
a)最重要的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3(1)简要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8分 P171(2)简要解释CIF的含义和特点,并说明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nterms2000)中,CIF术语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主要义务。17分 P1743、(1)(8分)
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用于确定买方和卖方在交货中的责任、费用及风险划分的一种国际贸易惯例。
(2)(17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主要义务: ⊕CIF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英文缩写,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以向买方提供适当的装运单据来履行其交付货物的义务。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采用CIF术语时,买卖双方各应承担下责任。
■卖方义务:
①提供合同所规定的货物及货物证明 ②自费租船或订舱
③以正常海运方法,经通常航线,将所提供的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港 ④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出口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货物出口的其他证件
⑤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将货物装船并及时通知买方 ⑥按合同规定办理货物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⑦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风险
⑧及时向买方提交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发票、保险单等单证 ■ 买方义务:
①接受卖方提交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单证,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②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③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及其他进口所需的许可证
④在合同目的港口的权利的情况下,如买方未及时把装船时间或目的港通知卖方,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及风险由买方承担
3、(1)国际货物买卖的概念是什么?(5分)P169(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0分)P178(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依据有哪些?(10分)
5.说明采购与供应合同中供应商的五种主要义务.(25分)P144出卖人的义务
(2)解释招标投标买卖的主要特点 4分
(3)列举说明五种无效投标的情况。3.(1)简述买卖合同的概念。(5分)P1292 2(2)指出买卖合同的五项法律特征。(20分)1293、关于特种买卖合同,请回答?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概念。(5分)P145(2)试用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6分)P149(3)拍卖的分类。(6分)P152
(4)样品在凭样品买卖合同中的效力有哪些?(8分)P1484、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请回答?
1)举例说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特有条款(3个以上)?(5分)P183 2)简述《公约》对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问题的原则?(10分)P194 3)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救济措施?(10分)P198
6.(a)简要解释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10分)P31 P37无效合同具有如下几个特征:(回答其中的3个即可。(每个1分,最高为3分).P31 可撤销的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回答其中的3个即可,每个1分,最高为3分)
P37 3.什么是要约?说明构成要约的五个要件.(25分)P18 4.解释违约金和定金的概念和特点.(25分)P108 P74 3(a)什么是要约?(4分)P181
(b)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5分)P18(c)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于要约的生效分别采取什么原则?(16分)P21 3.(1)无效合同的概念是什么?(5分)P31(2)无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0分)P31(3)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10分)P32 4.(1)阐述定金的概念。(5分)P74(2)阐述定金的法律特征。(10分)P74(3)阐述定金的种类。(10分)P75 5(1)简要解释什么是违约行为 5分 P98(2)根据我国《合同法》中规定,详细列举并解释四种违约形态及各种违约的法律后果。20分P98 6 解释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含义并说明其构成要件和产生的法律效力。25分P583、(1)什么是合同权利?(5分)P111(2)指出合同权利具有的特点并简要解释。(20分)P114、(1)什么是可撤销合同?列举可撤销合同发生的原因。(13分)P37(2)简述可撤销合同的四个法律特征。(12分)P37 6.(1)简述无效合同的概念。(5分)P31(2)列举并说明合同无效的原因。(20分)P32
问题3(1)质押的概念。(5分)P69
(2)质押的种类有哪些。(10分)P69(3)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有哪些(10分)P70 问题4(1)合同变更的概念是什么?(5分)P80
(2)合同变更的特征?(10分)P80
(3)合同变更的形式有哪些?(10分)P81 问题5(1)合同解除的概念是什么。(5分)P92
(2)合同解除的特征。(10分)P92
(3)合同解除的效力有哪些(10分)P94
问题6(1)违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5分)P97
(2)合同法规定的违约形态(行为)有哪些。(10分)P98(3)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0分)P1054、(1)留置的概念。(5分)P71
(2)留置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0分)P71
(3)留置的成立要件有哪些?(10分P713、(1)无效合同的概念是什么?(5分)P31(2)无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0分P31(3)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10分)324、(1)定金的概念。(5分)P74
(2)定金的法律特征。(10分)P74(3)定金的种类(10分)P75
1.(1)根据我国合同法原则,论述华博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其与王某之间的合同。(18分)03614/Paper6/1201第2页(共8页)1 1 1 1(2)如果华博不能解除合同,论述其是否有权要求王某承担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7分)2.(1)论述华博是否有权要求王某双倍返还定金。(15分)
1、(1)大华和天成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15分)
(2)大华和磐石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如果存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10分)
2、(1)列举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并简要解释其概念。(10分)
(2)指出本案中下列行为分别属于合同商定过程中的哪个阶段。(15分)1)2010年2月1日,大华向天成的去函 2)2010年2月5日,磐石向大华的回函 3)2010年2月5日,天成向大华的回函 4)大华向天成的回函
5)大华对天成关于8000吨水泥的函
1(1)简要解释承诺的含义,列举承诺有效的五个构成要件9分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A和G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并说明理由 16分(1)简要解释要约的含义,并列举要约构成的五个要素。
(2)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解释什么是要约失效并列举要约失效的有效形式 5分
(3)结合上述案例,分析和阐述双方当事人的经验教训9分 2.(1)本案中,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15分)
(2)本案中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10分)1(a)本案中,宏达公司与绿叶公司在上海达成的口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5分)
1.a)什么是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简要解释无效合同的特征,以及无效合同的范围.(10分)(b)法院判决绿叶公司应向宏达公司支付货款是否正确?为什么?(10分)b)分析建筑公司A与建筑公司D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解释建筑材料厂B是否应当向建筑公司D履行合同义务.(15分)2.a)解释情势变更原则及其构成要件.(10分)1 b)分析如果当年11月底墙体砖的价格上涨为每块0.40元,建筑材料厂B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为什么?(15分)1.分析B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5分)
2.解释不可抗力的概念和范围;木案例中的暴雨事件对快递公司和B公司有何影响?(25分)问题1:(1)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25%货款,有权向甲公司提车的要求是符合合同约定的(5分)?
(2)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交车的义务?依据和构成要件是什么(10分)?
(3)如果甲公司拒绝履行交车义务,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 承担什么违约责任(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