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妇女生存状况调查与思考(林)_农村教师生存状况思考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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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妇女生存状况调查与思考

根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2003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为12.93万人,其中农村老年妇女有

5.56万,占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54.3%,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中,农村女性老人几乎占三分之二(64%)。因此,农村老年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农村老年妇女问题。过去,农村老年妇女人数少,因为文化、社会地位、法律知识、自身素质等原因,农村老年妇女是一个沉默的弱势群体,几乎成为一个被遗忘的角落,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日益发展的农村老年妇女群体没有理由被忽略,应当成为老年人口中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领域。

近日,株州市妇联组织调查组,在一周的时间内,深入到攸县、茶陵等县乡村,采用走访相关涉老部门、问卷调查、召开村妇代会主任座谈会、到农民家中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农村老年妇女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

一、家庭养老是我市农村老年妇女养老的主要方式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养老内容,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我市农村老年妇女养老的特点:

一是与子女相互依存,发挥“余热”。在几乎所有的地方,女性的寿命要长于男性。农村老年妇女相对农村老年男性来说,在发挥“余热”方面工作量更大,时间更长。一方面,她们退居生产二线后,更多地承担了照顾孙辈、料理家务的责任。调查中有60%的农村老年妇女,在农忙时节需要充当“后勤部长”,负责一家人洗衣、做饭、喂养牲畜等工作,十分辛苦。即使到了高龄,也有不少农村老年妇女向子女继续提供帮助,调查中几乎有一半70岁以上的女性老人还在帮助子女看家。另一方面,97.6%的农村老年妇女靠家庭赡养,依靠老伴的退休金生活,集体供养及入住敬老院养老的老人仅占2.34%。这除了表明居家养老的巨大优势,人到老年,恋家、爱家,更乐意在家庭养老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是重要因素。

二是基本生活有保障,对现状满意程度高。由于生活水准提高,在我市农村,一般来说,老年人的生活温饱不成问题。调查中,80%的农村老年妇女对现状表示满意。她们都是从旧社会走过来的,对三年困难时期记忆犹新,只要儿女对自己不打不骂,满足她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她们就对现在有饭吃有衣穿的日子感到满足。近年来,有些地方采取了行政或法律手段巩固和强化家庭养老,制定了家庭养老公约。公约中一般规定了有赡养义务的人对年老体弱的父母,每年供应基本口粮、食油、藕煤、每月零用钱的数额。在目前家庭供养老人出现困难,而社会化养老制度又未形成的情况下,以社会舆论的力量强化养老尊老的习俗,这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攸县大同桥镇丁家垅村依靠群众的力量建起了养老院,办起了休闲山庄,以山庄收入弥补养老院开支的不足,对乡村集体养老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三是“分而不离”是农村老年妇女养老的主要方式。采访中,75%的农村老年妇女与成年子女分户居住,除非有重疾,一般情况下她们生活自理。有两种供养方式:一类是老人有劳动能力,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子女助耕助产;另一类是老人把责任田交给子女耕种,子女给老人提供口粮和生活零用钱。其中很多家庭采取“分而不离”的方式,即老年父母家庭与成年子女家庭,同住一个地区,相距较近,在生活和感情上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同时老人独自生活,一般是老俩口都健在,一旦丧偶或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时,就会和子女合居一起,复归家庭供养组合方式。

四是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农村家庭规模的逐步小型化使农村家庭养老的作用越来越小。在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对传统家庭和伦理道德的冲击日益强烈,人们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成了普遍现象,依赖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农村家庭养老的可能性受到冲击。再次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地区转移成为趋势。在调查中,有80%的家庭有子女在外务工。我们所到之处,接触到的基

本上就是老弱妇孺,少有青壮年劳动力,显得十分萧条。青壮年劳动力 “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长年在外务工经商,与“留守父母”的联系日益松散。尤其是近年,随着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弟就学等政策的松动,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带着老婆孩子同往,将年老体弱的父母留在农村。这种情况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在调查中有4位老人儿女长年在外务工,只是逢年过节寄点钱物,几年不曾回家探亲。这些“空巢老人”与“五保户”相比,养老问题更容易被忽视,她们不但日常生活照料、物质供应受影响,连精神慰藉也没有了,养老水平大打折扣。

二、农村老年妇女仍是一个脆弱群体

农村老年妇女与城市老年妇女的重大差异是她们无工薪,没有退休年龄的规定,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除了与其他妇女一样容易受到性别歧视之外,她们还会受到年龄歧视,成为双重歧视的受害者。农村女性老人一般比农村男性老人更贫穷,更容易患慢性病,也更容易受到歧视和忽略。

经济生活低保障、低水准。农村老年妇女在教育和就业上的劣势使得妇女们很难获得有固定收入的工作岗位。调查中,有15%的农村老年妇女其配偶有一定的固定收入,或为退休教师、工人、乡村干部,靠配偶的退休收入养老;15%的农村老年妇女依靠自己多年的积蓄、现在的劳动收入养老,70%的则是靠子女提供养老费用。在调查中,有35%以上的农村老年妇女月收入不超过50元。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的变迁削弱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近几年,家庭养老不能落实现象主要发生在农村老年妇女身上。经济上缺乏保障,不仅直接导致老年妇女的生活水准低于其他家庭成员,而且她们在生活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都难以解决。在农村,厚养小薄养老的现象还存在。许多老年人被游离在他们子女的家庭之外。在我市农村,很普遍的现象就是与儿女分开居住的老人,基本上都是儿女住着簇新的楼房,父母居住在闲置下来的旧屋,儿女看着彩电,用着现代化的家用设施设备,老人能有台黑白电视机就很不错了,生活水准与儿女相比相差比较悬殊。

疾病与贫困的困扰。妇女的寿命超过男性,高龄化程度较男性高,相应地发病率也高。农村老年妇女大都缺乏充分的医疗保障,普遍存在看病就医难问题。我们调查的农村老年妇女中,只有15%的人生了大病去医院就医;80%的人生病了不去医院,只是在家吃点药;有5%的人连药也吃不起,只能听之任之,苦度光阴。生病后37%的人医药费全部由自己承担;32%的人全部由儿女分担;与儿女共同分担的有26%;4%的人医药费由其他途径获得。有5%的农村老年妇女有儿女在外工作,比较富有,对未来的生活没有很大的担忧,而其他95%的老年农村妇女都不同程度地表达了对怕生重病无钱医治的忧虑。“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在农村不仅仅是一种观念,而且也是农村实际情况的一种反应。调查中,有57%的老人有两个以上儿女,赡养人多,相对来说每位儿女应分摊的赡养费用就少,儿子多的老人,一般来说,日子基本上过得去。而独子户或纯女户相对来说生活水平比子女多的老人低些,她们更难抵御各种风险,禁不起任何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的打击。有一位80岁的丧偶老人在独子患病去世后,媳妇即回娘家,留下一个两岁的孙女,自己身体又不好,家中一贫如洗,景况令人心酸。

单调的文化生活。旧社会重男轻女的传统剥夺了老年妇女受教育的权利,虽然她们中有不少人在解放后上过夜校、扫盲班,但由于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劳作中,不曾巩固所学到的文化知识,复又返盲。我们所调查的农村老年妇女中78%为文盲、半文盲。而过重的家务劳动又占去了她们的闲暇活动时间。由于文化活动时间少、生活圈子小,她们的生活内容单调、贫乏,她们的主要消遣方式为白天几个老年人凑一起聊聊天、偶尔打打麻将、“跑夫子”(一种纸牌),晚上有电视的家庭看看电视,没电视的天黑就熄灯睡觉,许多人感到空虚、孤独和寂寞。如今,空巢家庭增多、代际分离趋势发展,老年妇女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

依附性强,与家庭经济支配无缘。“衣食足而知礼节”。老年农村妇女依赖儿女养老,她们的生活状况与儿女的生活状况有着很大关系。一般来说,儿女收入高老人就跟着享福,儿女自顾不暇,老人跟着受苦。只有极少数的儿女只顾自己,对老人不管不顾,而这样的子女在农村社会舆论中普遍受到谴责。过去妇女生儿育女为家庭的人口再产生作出贡献,但是她们的劳动得不到社会甚至家庭的承认,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比男性老人低。在年轻的时候,有60%的农村妇女掌握家庭经济大权。随着年龄的增大,几乎全部从“一把手”的位置上退下来,靠儿女给点零花钱、油盐钱度日,再也无权插手家中的重大事项安排。一些身体尚健的农村老年妇女从事一系列生产辅助性活动,如庭院经济活动、手工生产、家庭副业等,以此获得一定的收入可以自由支配。

人格与尊严受到挑战。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基本保障。农村老年妇女由于在经济上依赖儿女,习惯于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缺少为自己权利和尊严进行抗争的行动。而且,知识结构、收入、生活习惯等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农村老年妇女与年轻的儿女们相处起来难免会有一些摩擦,导致婆媳关系经常紧张,这成为长期困扰许多农村老年妇女家庭中的一大难题。近几年,老年人权益受侵犯的事件各地均有所闻。在受虐待、遭打骂、被遗弃,甚至被迫自杀的老年人中,多数是无配偶、身体差、无文化的农村老年妇女。在调查中,我们亦得知有些媳妇在给婆婆钱粮时冷言冷语,甚至恶语相向。在我们调查时,因为往往是同时对几个老年妇女进行调查,这些老年人顾及自己与儿女的“面子”,强作欢颜,说儿女不错、孝敬。在问及每年给钱粮的具体数额时有些人则说不出个所以然,支支唔唔,有两个人最后甚至以泪洗面。

总之,老年妇女的生产和工作能力因生理上的衰老而下降,经济和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立,成为社会的弱者。农村老年妇女承担了更多的照料家人的任务,而她们对家庭、社区和经济所作的贡献往往被忽略了。毫无疑问,提高农村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和自身的地位,已经成为摆在社会面前刻不容缓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几点思考:

中国广大农村生产力仍然较低,经济还比较落后,农村与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相差悬殊,医疗卫生水平低、养老保险制度弱。农村老年妇女过去为社会发展作出过自己的贡献,因此,她们有权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而不应当成为贫困者。《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指出:“发展的目标是在全体居民充分参与发展并公平分配所得利益的基础上,改善全体居民的生活。发展过程必须提高人的尊严,使不同年龄组的人平等分享社会资源、权利并且平等分担责任。每个人,不论年龄长幼、性别或信仰,都应各尽所能,各得所需。”。提高农村老年妇女地位、开发潜能的关键在于社会大环境的改善,主要包括:

一、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业兴则百业兴,农民富则天下富,农村稳则天下稳。农村老年妇女问题不仅是一个人道主义问题,而且也涉及到男女平等、社会发展、以及计划生育国策更好实施的问题。各级领导尤其是乡镇领导应加强对农村老年妇女工作的认识,将做好农村老年妇女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制定政策和发展战略时应当考虑到妇女的年龄差异,特别注意改善经常处于极为不利地位的老年妇女的处境,满足她们的特殊需要。应以乡镇、村为单位,根据老年人的爱好、兴趣的需要,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场所,使老年妇女老有所乐。

二、各部门应加强合作,保障农村老年妇女权益。民政、计生、卫生、保险等部门应加强合作,保障农村老年妇女权益。有关政策应向农村老年妇女中的特殊群体(如单身、无子女、寡妇、纯女户)倾斜,避免她们相对贫困甚至绝对贫困,努力维护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老年妇女的婚姻自由。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老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最低生活补助,并对贫困老人减免相应费税,提供医疗方面的优惠和照顾。继续对孤寡老人实行“五保”供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

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保险部门应开发相应的险种,帮助农村老年妇女有效地防范各种风险,使她们无后顾之忧。

三、各级妇联组织应对农村老年妇女更加关注。各级妇联组织要大力宣传,营造关心农村老年妇女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提高她们的整体素质,包括身体和文化素质,树立老龄意识,实现农村妇女的健康老龄化。积极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帮助她们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她们的所思所想所虑积极呼吁,及尽所能地帮助她们解决各种困难。要继续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根据农村的特点,开展评比“好婆婆、好媳妇”等单项活动。

四、大力倡导敬老尊老风尚,落实和巩固家庭养老。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急速发展,老年人口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口日益增多、社会养老还不完全普遍的情况下,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起着主导作用。我们要教育家庭成员为农村老年妇女提供足够的经济、日常生活、精神方面的支持,尊重并减轻她们的家务劳动,使她们继续享有尊严、地位和安全。要充分发挥农村现有的各种民间老年协会组织的作用,利用中秋、重阳、春节等亲人团聚的节假日,在乡镇、村的人口集中处出“家有老人”的红黄榜,表彰好的典型,批评不敬老不养老的人或事,利用舆论的力量,倡导敬老尊老风尚。

老年作为生命历程中的一环,是妇女在各个生命阶段地位和状况的积淀和反映。农村老年妇女群体福利和地位的提高和改善,最终取决于整个妇女群体福利地位的提高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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