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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北航北海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辅导员:
我校201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将于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20日开展,并于2010年10月20日下午17:00以专业学院为单位将相关纸质资料上交至学生处。希望各位辅导员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1.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两项或者两项以上者,可视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
(2)无经济收入的残疾人家庭;
(3)父母年老,一方或双方无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者;
(4)父亲或母亲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高,且无其他经济收入者;
(5)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子女或城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6)家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且无经济资助者(如洪灾、水灾、车祸等);
(7)家中多人同时上学,经济负担沉重;
(8)中学时期受“希望工程”等社会资助且目前家庭经济状况尚无改观者;
(9)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学生在校月生活费男生低于240元,女生低于200元。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列为经济困难学生:
(1)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高消费餐馆就餐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打架等不良习气者;
(3)目前已配备中高档电脑、手机、数码相机、DV的学生;
(4)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如购买电动车摩托车、穿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等。
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时间、比例及程序
(一)认定时间
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20日。
(二)认定资格
凡符合标准者均可申请认定。(此次认定工作仅为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并不代表一定获得相关助学金)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首次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由本人填写《北航北海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农村生源的学生须递交由村、乡、县开据的“三级经济困难证明”;城市生源的学生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复印件或由街道办事处、县(市)民政部门开据的“二级贫困证明”。2007-2008级已通过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无须重开证明材料。
2.学生登陆广西学生资助网填写申请表
(详细操作见附件三:高校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流程)
点击网页右方的“高校贫困生申请”并选择首次填表(2007-2009级已通过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须重新申请的也选择首次填表,不选查询修改),填写《北航北海学院贫困生登记表》。学生填完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打印表格后将纸质表格交至大班辅导员处。
3.资格审查
辅导员按照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做好新入学贫困生的认定和原有贫困生的复核工作,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
4.班级民主评议
各大班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成立班级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成员5—7人,包括大班辅导员、班主任以及熟悉情况的3-5名学生干部。评议小组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内容包括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就餐卡消费情况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经济困难程度排列本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顺序确定评议后的名单。辅导员需在《北航北海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中评议小组组长处签署意见,专业学院学生科科长需在工作组组长处签署意见。
5.最终认定
以专业学院为单位将认定名单及学生提供相关纸质版材料送交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各专业学院名单并进行认定和复核,确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突然事件特殊困难学生的名单、数量,建立起高校贫困生档案数据库。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
通知
注意:
1、2007-2009级已通过审查被确认为贫困生的学生无须重开证明材料、无须填写《北航北海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但须重新申请、评议、认定,进行第2、3、4、5步骤的操作。对于今年初次申请的北航北海学院大学生,需严格按照1、2、3、4、5步骤操作。
2、以专业学院为单位上交学生处的纸质资料有:1.今年初次认定的学生:步骤1所提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北航北海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评议后签署盖章的《北航北海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此表为操作步骤2打印后所得的表);2.高年级重新申请认定的学生:评议后签署盖章的《北航北海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所有纸质资料上交至学生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下午17:00。
3、各辅导员提醒须申请认定的学生,利用本次国庆长假及时联系家长及生源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假期返校后,及时将材料交至大班辅导员处,以便假期结束后及时开展本次贫困生认定工作。
附表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二:高校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流程
附件三:办理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北航北航学院学生处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