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_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附件1: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
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具体考核工作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
一、考核对象
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的目标任务,以科
(一)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驻点时间等日常表现。
(二)科技服务与示范情况:帮助当地农业与工业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技术协会、做大扶强特色产业、培训农民的实施成效的情况。
(三)科技创业实施情况: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情况,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会同当地县(市、区)组织部门、科技局及有关部门对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考核。
三、考核评分参考标准
(一)综合表现情况20分。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态度分别为7分,驻点时间为6分。
(二)服务与示范情况50分。
(三)科技项目实施情况30分。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年度考核和期满鉴定相结合,分级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技帮扶项目的实施绩效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一)自我总结。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对照所承担的任务与职责,认真总结思想和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提出有关建议。填写《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
(二)入驻村、乡镇评议。入驻村、乡镇根据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在当地的工作业绩表现、群众反映等综合情况,对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提出评议意见。
(三)县(市、区)审核。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对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在当地的工作进行初评。
(四)各市审核。各市组织部门、科技局对各县(市、区)初评的意见进行审核,在符合“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评定等次原则的基础上,按综合得分多少确定考评排序,并严格按照省规定的评优指标提出评优审核意见。
(五)省级审定。省委组织部和省科技厅负责在各市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评定组统一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奖惩
(一)省优秀科技特派员指标按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总人数的30%掌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对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再次担任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
(三)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遇特殊情况任期内不能继续履行下派工作任务的,不参加考核。
六、本规定由省委组织部和省科技厅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