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_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检察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临淄区检察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中,会同山东奥德隆集团与该村结成“亲家”,积极开展帮贫扶困、与学生结帮扶对子、捐赠图书和学习用具等活动,在得知该村南大街年久失修,每逢雨雪天气,出行难、行路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北伯村民的情况下,在全院开展了“我为新农村建设出把力”主题实践活动,全体检察人员踊跃捐款,将筹集到的30000元工程款及时送到该村。经过一个月的奋战,南大街全部得到了硬化,“泥水路”变成了水泥路,赢得了村民的拥护。
今年以来,临淄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区委确定的帮扶试点村北伯村开展了扶持资金整修道路、捐书赠书、举办养殖培训班等系列帮扶活动,在全区农村开通五条“绿色通道”,念好“五字真经”,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在“疏”字上下功夫,提高疏导能力,开通农民群众涉检信访的“绿色通道”。通过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加强与帮扶试点村、驻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开通案件受理举报热线、民行申诉受理热线和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线,推行一站式、全天候接访制度,实行首访负责制,及时上报“服务新农村建设简报”等形式,建立联系点、架设联系线、拓宽联系面,相继深入乡镇街道联系点3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1件次,妥善处理了2件集体上访事件,畅通了检农联系渠道。
二是在“保”字上下功夫,着眼于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开通服务农村民营企业的“绿色通道”。制定了依法查办涉农案件不轻易冻结农村企业的银行账户,积极整治农村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农民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服务农村民营企业的“八项承诺”制度,走访农村民营企业20余次,自觉接受监督。帮助建章立制30余条,同时帮助修订完善合同,堵塞经营漏洞,增强农村民营企业的“造血”机能,规范了20多家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是在“打”字上下功夫,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开通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绿色通道”。加大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的力度,集中打击盗窃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破坏山林、果林及坑农害农的犯罪,审查批捕各类涉农刑事案件123件,现已提起公诉197人。对该立案未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涉农案件,加强立案监督,追捕漏犯2人。同时优先办理涉农民行申诉案件,积极查办了22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在“防”字上下功夫,注重源头预防,开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绿色通道”。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控申、民行、预防等部门分类汇总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印成小册子,分组深入9个乡镇43个村庄,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400余份,进村以案释法。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以及在电视台开辟“时代广场——政法版”,悬挂励志人生公益广告等活动,建立流动和固
定的“法治宣传基地”,创新预防犯罪的新形式,接受咨询300余人次,解答疑难问题160余条,受教育农民2万余人。
五是在“扶”字上下功夫,拓宽服务界面,开通农村帮扶工作的“绿色通道”。敬仲镇北伯村地处偏僻山区,是区委确定的帮扶试点村,该院与该村结成“亲家”,以扶智力、扶财力、扶活力为目标,结帮扶对子、找发展路子,积极开展捐书赠书、捐款捐助、技能培训活动。全院捐赠农村政策读本、法律知识问答、人生励志、中小学生知识读本等书籍200余本,开展“我为新农村建设出把力”主题实践活动,筹集南大街道路工程捐款30000元,终于使南大街的“泥水路”变成了水泥路。还聘请农业专家传授种养技术,加快种养业的普及和发展。同时,帮助修建花园、篮球场等文体活动设施,使每一个村民都能过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小康生活。
韩敏检察长表示将按照区委“三位一体”帮扶试点村的要求,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同时,尽力为全村村民办几件好事,帮助北伯村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
一是加大面向农村的法制宣传力度。结合下派挂点村工作与下乡调研,组织党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送法进乡村,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村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为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做贡献;二是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对涉及侵害农民利益的,依法严查当事人的渎职行为,及时追究法律责任,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三是在履行
法律监督中发现有造成农村集体财产、村民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毁农、坑农的犯罪线索时,及时移交并督促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四是凡涉及农民利益及发生在农村的刑事案件,实行快捕快诉,依法及时打击,维护农村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五是对农民及农村的上访、申诉案件,优先办理,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做好调解、息诉工作,对合理合法的正当反映,通过法律途径帮助解决,促进农村的安全稳定。
2006年5月9日至5月17日,林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跃带领该院政治处、办公室、监察科的同志深入到林州市16个乡镇进行走访,一方面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一方面又及时的送法下乡,通过给当地的群众上法制教育课、分发《法律基础知识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及时的把常用法律知识传送到广大群众的手中。这次下乡活动,不仅使该院领导倾听了群众的呼声,以便更好的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使所访之处的群众普遍提高了法律意识,懂得了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为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依法治国建设的步伐贡献了一份绵薄之力是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切入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村群众、村干部和农村青少年为对象,通过走上街头设点进行法律咨询,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舆论宣传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使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三是以促进经济发展为落脚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积极维护
农村市场管理秩序,积极维护进城务工者及外来务工者的合法权益,为村镇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1、积极营造稳农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民行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处理好农民群众的涉法上访问题,把检察长接待日延伸到(乡镇)社区,积极疏导、排解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基层。在一次到三道湖开展服务活动时,村民刘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了检察官服务站,把申诉案件的整个过程说了一遍。检察长当即责成由控申部门深入复查核实,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最终协调有关部门纠错和返还了刘某被扣压的财产,使这起久诉不息的申诉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事态。当时申诉人刘某非常感动,说到:“做梦也没有想到,没出家门案子这么快就解决了”。事后,他专门送来了一面锦旗以表谢意。村民们都说:检察官进区社服务活动的开展“为我们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2、做好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初中毕业后流入社会的无业青少年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危人群、主要人群的特点,我们拓展了以往仅以学校为法制教育基地的习惯做法,选择社区作为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切入点,使青少年维权岗进社区,用“以案说法”、“身边事说身边人”的形式,送法进社区、进乡镇。与此同时,我们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探索防范新途径。与学校配合,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编写青少年犯罪预防讲课材料,到相关中小学上法制教育课;配合法院开好公开庭,并组织中学生旁听,使学生在旁听法庭审
理过程及进行法庭教育中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针对部分农村学校在法制教育、校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学习的良好环境;组织开展各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或制作宣传图版,或印发宣传资料,或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等,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深入人心。7月份,在省院和市院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激请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同志深入到那尔轰和花园口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检察官进社区(乡镇)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积极营造农村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我们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严肃查办个别农村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保护农村集体财产。同时,结合办案认真分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深入基层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专项预防,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构筑农村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防线,如蒙江村村民联名到检察官服务站,反映其村委会员对管理土地赔偿存在问题,经请示检察长批准后,反贪部门立即展开初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掌握了大量的证据,立案2起,不仅平息了上访人的不满情绪,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塑造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形象。
4、加强对“五种人”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实行假释、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登记表,汇同社区开展排查和回访,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实行“阳光作业”工程,即“四公开一跟踪制度”,就是通过检察官社区服务站公开条件、公开考核、公开名单、公开评议、跟踪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的方法,对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等审批工作,实行透明化的“阳光作业”。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树立了监所的良好形象,也预防了自身的职务犯罪的发生。
5、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播放录音、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图板等形式,不失时机地向群众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措施;宣传平安、诚信、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把社区服务站办成“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四下乡,做到形式新颖,图文并茂,引导社区和村干部、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文明诚信、遵纪守法等观念,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目前,发放“检民联系卡”、征求意见卡和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上百人。检察长到乡镇(社区)为群众上法制课5次。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座谈会10次。
三、围绕农民期盼,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检察官社区(乡镇)服务站的灵魂是“执法为民”。检察官社区(乡镇)服务站 成立以来,我们不断地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使其更加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体现“执法为民”这一目的,使之成为服务与社会主义新村建设的有效载体。
1、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为了加强检察官社区(乡镇)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克服随意性、无序性,确保长期性,不失信与民,我们建立了《检察官进社区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主管检察长、政治处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定期调度活动开展情况,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中长期活动计划和《社区服务接待薄》、《受案流转制度》,规定每周到服务站开展一次活动,将下乡接访中受理的控告、申诉、举报,全部一一输入微机,明确责任人,办理时限等,确保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完善与外部联动机制。我们重点加强与党委、政府,与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通过服务站发现的情况,及时予以分析、归纳、梳理、总结,通过调查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有关方面做好工作,当好参谋,服务大局。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社会热点的功能作用,使检察机关社区(乡镇)服务站成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的参谋助手。
今年以来,渝水区检察院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中,服务渝水区新农村建设。该院根据该区农村自身特点,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该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来抓,坚持以农村稳定为前提,以构建农村和谐为目标,立足检察职能,打击各种涉农犯罪,积极挽各种回经济损失,为该区的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构建“平安渝水”、“和谐渝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积极查办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
随着国家对“三农”的财政支出逐年在增加,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的农村基层干部经不起诱惑,利用职务之便,在建设道路、引水工程、征地拆迁、农业生产等重点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确保新形势下国家各项支农政策的落实,该院把查办农村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及时查处。今年年初,根据群众举报,该院就集中力量查办了经济开发区水西镇亭孜村委书记李某、村委主任胡某受贿案2件2人。今年2月,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一举将涉嫌挪用72万元征地款、潜逃半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渝水区城北办毛家村委会计杨某抓获归案。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该院在服务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取得较好的效果。如河下镇喜坑村村民王甲和王乙两家为在院外砌了一堵墙,发生争执,最后动手打了起来。王甲用菜刀将王乙父亲砍成轻伤甲级,王乙用铁棍将王甲的哥哥打伤成轻伤甲级。该院办案人员在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王甲和王乙原本是同宗亲戚,且两犯罪嫌疑人对所做的事情后悔不已,并同意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于是该院依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王甲和王乙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该院。并与镇政府共同努力,组织王甲、王乙家进行民事调解,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向两家人介绍了“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句古诗的由来和含义,最终促使双方冰弃前嫌,达成和解协议,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积极预防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预防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为此,该院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域向农村拓展,以地方党委、基层组织、农村工作主管部门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为依托,通过开展法制宣传、举办法制讲座、进行警示教育等多种举措,加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教育、制度、监督的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内外互动、左右协作的农村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保障廉洁高效的农村政务环境,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今年4月9日至15日,该院派员为该渝水区300余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上预防课。检察官结合该院在土地征用补偿,农村公路建设,矿产开采,林木采伐等工作中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从理论上的必要,实践中的需要上分析了为何要加强“村官”们的预防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从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常思贪欲之害,感情必须要用理智来调节、控制,切勿感情用事等方面提出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