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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和市本级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2年3月20日在广州市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 郭锡龄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广州市和市本级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1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按照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市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有效保证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资金需求。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6.19亿元,为市代编年初预算220.87亿元的111.46%,超收25.32亿元,比2000年决算数200.55亿元增收45.64亿元,增长22.76%。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130.77亿元,为年初预算120.27亿元的108.73%,超收10.5亿元,比2000年决算数110.8亿元增收19.97亿元,增长18.02%;区、县级市收入完成115.42亿元,为年初预算100.6亿元的114.73%,超收14.82亿元,比2000年决算数89.75亿元增收25.67亿元,增长28.6%。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2.63亿元,为市调整预算305.07亿元的95.92%,比2000年决算数240.72亿元增支51.91亿元,增长21.56%。其中,市本级支出完成140.07亿元,为调整预算149.76亿元的93.53%,比2000年调整决算数118.81亿元增支21.26亿元,增长17.89%;区、县级市支出完成152.56亿元,为调整预算155.31亿元的98.23%,比2000年调整决算数121.91亿元增支30.65亿元,增长25.14%。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2001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的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43.38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含上年结余)6.1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支出)22.95亿元,调入资金2.63亿元,全市财政总收入321.34亿元。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缴中央、省支出1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0.49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和国债转贷收入结余6.19亿元,调出资金1.84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302.15亿元。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19.19亿元,减除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12.2亿元及待结算资金1.77亿元,净结余5.22亿元。
2001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的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43.38亿元,区、县级市上缴收入3.49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含上年结余)5.6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支出)18.97亿元,调入资金1.71亿元,市本级总收入203.99亿元。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缴中央、省支出1亿元,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支出等39.57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0.1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和国债转贷收入结余5.67亿元,调出资金1.76亿元,市本级总支出188.17亿元。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15.82亿元,减除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9.7亿元及待结算资金1.77亿元,净结余4.35亿元。
2001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26亿元,为年初预算10.95亿元的139.36%,超收4.31亿元,比2000年决算数13.55亿元增收1.71亿元,增长12.6%,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1.8亿元,收入总计24.06亿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8亿元,为年初预算12.48亿元的46.31%,比2000年决算数10.53亿元减支4.75亿元,下降45.12%,加上补助区、县级市支出6.09亿元,支出总计11.87亿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12.19亿元,减除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5.86亿元,净结余6.33亿元。
(全市财政决算尚在汇编之中,上述各项数字以决算汇编并经省财政厅批复为准,届时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1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全市税收和非税收入同步增长,上缴中央、省的共享税种收入稳步增长。二是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对经营性、竞争性领域的支出逐步减少,教育、科学、卫生、社会保障和城建支出得到确保,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资金使用重点集中,到位率高,资金效益性不断加强。
为确保完成预算任务,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市本级预算内安排城市建设与维护资金23.9亿元,同比增长59.07%;拨付“九运会”专项经费1.1亿元,用于广州赛区经费和场馆维修支出;科学事业费支出1.42亿元,同比增长12.11%;教育事业费支出7.3亿元,同比增长28.17%;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4.31亿元,同比增长21.54%;卫生事业费支出5亿元,同比增长22.5%。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支出的增幅符合法定支出比例的要求。公检法司支出12.07亿元,同比增长7.34%,其中增拨110联动项目设备专款、信息网络和IC卡设备专款等公安专项支出1.17亿元。另外,落实资金2.2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次增资按时足额发放。
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市本级全年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5亿元,同比增长16.25%。其中,落实“两个确保”资金安排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6.4亿元,及时核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和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医疗救助金,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投入劳动力市场建设0.2亿元,建设市和区、县级市劳动力市场网络。足额安排经费,按计划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分两年安排补助金0.42亿元,较好地解决了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问题。全市全年共发放养老金36亿元,失业保险金4.2亿元,没有出现拖欠情况,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市本级还安排0.5亿元建立了社会保险防范风险专项资金。
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对市确定分两年安排的129户关闭、破产企业58 697名职工的政府资助资金9.9亿元,全部核拨到位。拨付政策性亏损补贴2.07亿元,扶持部分重点大型企业和公用事业企业发展。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已拨入基金专户1.8亿元,并按期消化粮食企业亏损挂账。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为主线,推动了“五大板块”重组、清产核资和资产授权经营工作。制定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年薪制等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市本级投入8.3亿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及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扶持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安排农口科研技术推广资金0.19亿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区、县级市农业“三场”建设资金0.28亿元,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推广水平。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本级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8.56亿元,其中偿还中央专项贷款2.15亿元。同时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做好地方金融机构和农金会资产处置及追收工作。全市对已停业整顿的城信社、农金会保全资产26.44亿元,占应收资产总额64.37%;已确权资产21.07亿元,占应收资产总额51.3%;已追收资产10.77亿元,占应收资产总额26.23%,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
(二)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大力推动财政改革
加大部门预算改革力度。市本级选择市科技局、质监局、劳动社保局、水利局、教育局试行编制部门预算,一年来运行情况良好,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基本符合实际,试点单位没有出现追加预算的情况,专项支出预算管理得到切实加强,有效控制了行政成本。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意见。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市本级实现了机关在职人员和教师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由财政统发的目标,纳入统发范围的人数达4.3万人。从去年10月份起,对市直机关单位在职人员的岗位津贴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也实行了财政统一发放。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从去年5月份起实行集中支付后,实现了管理统一、财务统一、程序统一,保证了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开通政府采购网站,完善各项管理,提高了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水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从上年的6项增加到41项,全市集中采购额占全市财政支出4.2%。市本级集中采购总价值7.75亿元,同比增长3倍多,节约资金1.13亿元,节约率12.7%。
探索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编制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综合反映出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概貌,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使用,为下一步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奠定了基础。
(三)整顿、规范财经秩序,切实强化财政监督
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组织全市13 970家单位进行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市本级抽查了21家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核查了14家会计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已限期整改。
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检查。对全市29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的5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检查,涉及收费金额39.53亿元。检查表明,各单位均能凭《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并已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家、省、市关于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得到了较好执行。
组织清理领导干部借用公款、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市直机关资金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对全市领导干部借用公款情况进行了检查,回收领导干部借用公款0.46亿元;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查,撤销银行账户3 292个,有效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过多、过滥以及无证开户等问题;对市直机关各类资金进行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创造了条件。
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市本级财政委托评审的工程概、预、结算项目292个,核减不合理开支3.32亿元,平均核减率9.87%;评审土地开发成本项目10个,核减不合理开支2.3亿元,平均核减率18.75%;评审竣工决算项目38个,审核金额7.81亿元;评审工程项目招标标底50个,审核金额5.36亿元。
(四)按照财政改革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适应财政改革的需要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从以往按资金性质管理改为按部门管理,实行预算编制与执行分离,对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简化和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税干部队伍”的要求,依靠制度强化廉政建设工作,加大了培训和轮岗交流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2001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也存在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一是企业欠税情况仍然存在,截止去年末,企业欠缴市库税收近6亿元;二是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将不断加大;三是部分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02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2002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市人大有关决定精神,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障重点支出;加快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坚持财政收支平衡,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并考虑各项改革和政策调整因素对收入的影响,2002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228.71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收入,下同)增收24.5亿元,增长12%。其中市本级收入计划120.67亿元,比上年增收12.45亿元,增长11.5%;区、县级市收入计划108.04亿元,比上年增收12.05亿元,增长12.56%。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和专项补助,减除上缴中央、省各项财政收入,我市可支配财力预计为291.92亿元,其中市本级138.92亿元,区、县级市153亿元。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02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为291.92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支出计划,下同)增长11.35%,其中市本级支出计划138.92亿元,增长10.62%;区、县级市支出计划153亿元,增长12.02%。
(二)市本级一般预算草案
1.2002年预算安排原则
(1)财政收入增幅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相适应。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可支配财力安排支出计划。
(3)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加大支出结构的调整力度,集中力量保重点、办大事,有所为、有所不为。
(4)足额安排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津贴。
(5)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调整扶持企业政策。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2002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20.67亿元,比上年增收12.45亿元,增长11.5%。其中国税部门组织收入计划28.35亿元,比上年增收2.96亿元,增长11.64%;地税部门组织收入计划71.14亿元,比上年增收7.23亿元,增长11.31%;财政部门组织收入计划21.18亿元,比上年增收2.26亿元,增长11.97%。主要收入项目拟作如下安排:
(1)增值税21.62亿元,比上年增收2.16亿元,增长11.12%。
(2)营业税28.38亿元,比上年增收2.92亿元,增长11.49%。
(3)企业所得税13.7亿元,比上年增收1.26亿元,增长10.13%。
(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8亿元,比上年减少补贴0.27亿元,下降12.89%。
(5)其他收入21.65亿元,比上年增收1.4亿元,增长6.9%。其中,契税收入7.3亿元,比上年增收0.3亿元,增长4.28%;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14.2亿元,比上年增收1.11亿元,增长8.44%。
(由于所得税分享改革,中央要集中财力,省与市分担比例要相应调整,2002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已考虑由此影响收入的因素)
3.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02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0.67亿元,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和专项补助67.8亿元,减除上缴中央、省各项财政收入2.84亿元,市对区、县级市税收返还31.62亿元和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等15.09亿元,可支配财力预计为138.92亿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8.92亿元,比上年增支13.34亿元,增长10.62%。主要支出项目拟作如下安排:
(1)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计划安排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2.37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6.63亿元、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47亿元,分别比上年(调整后计划,下同)增加0.7亿元、1亿元和0.58亿元,分别增长41.88%、18.47%和19.97%。其中社会保险风险基金0.5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经费0.5亿元、“星光计划”配套资金0.4亿元、特困人员特殊医疗救助金0.1亿元。
(2)增加科技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计划安排科技三项费用3.86亿元(含科技风险投资资金1亿元),比上年增加0.3亿元,增长8.43%;科学事业费0.95亿元,比上年增加0.1亿元,增长12%。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3)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安排教育事业费3.98亿元,比上年增加0.36亿元,增长10%;教育费附加支出2.37亿元,比上年增加0.05亿元,增长2.14%;“麻雀学校”改造及示范性高中建设专项资金6亿元(含教育费附加支出0.8亿元、基本建设投资0.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4)增加农业投入,稳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2.97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增长12%;农业综合开发支出0.22亿元,比上年增加0.02亿元,增长12.01%;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1.16亿元,比上年增加0.12亿元,增长12%。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5)增加卫生投入,支持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安排卫生事业费3.15亿元,比上年增加0.34亿元,增长12%,确保医疗改革所需资金的落实。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6)增加政法投入,确保社会稳定。计划安排公检法司支出8.2亿元,比上年增加0.91亿元,增长12.56%(含增人经费0.16亿元);市公安局110联动项目资金1.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7)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计划安排行政管理费2.95亿元,比上年增加0.45亿元,增长18%。
(8)全力支持“到2010年一大变”工作。计划安排城市维护费5.61亿元,比上年增加0.53亿元,增长10.53%;安排市区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2亿元。
(9)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计划安排在职人员工资和岗位津贴23.1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11.6%;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6.63亿元,比上年增加1.03亿元,增长18.47%。
(10)加大援助西部和本省老区力度,扶持地区协调发展。通过继续压减年初预算0.7%,安排支助西部教育专项资金0.55亿元;扶持本省老区100间学校建设专项资金0.3亿元。
(11)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安排专项经费0.5亿元,用于补助区、县级市(按实际情况使用)。
(1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计划安排7.28亿元,加上压减年初预算3%计2.88亿元,共安排10.16亿元。
(13)预备费计划安排1.5亿元,比上年增加0.3亿元,增长25%。
(三)市本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纳入2002年市本级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包括:养路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新菜地开发基金、育林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府住房基金和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按上述范围,2002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4.09亿元,比上年实绩减少2.93亿元,下降17.19%(主要是上年集中清缴住房基金历年欠缴的1.5亿元,增大了去年基金预算收入实绩;今年起调低堤防费征收标准,取消墙体材料基金收费,减少了今年基金预算收入的计划安排);支出计划安排14.09亿元,比上年计划增加1.61亿元,增长12.93%,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实施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02年市本级全部机关事业单位按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和支出定额标准试编部门预算。其中,市科技局、教育局、质监局、劳动社保局、水利局、人口计生局、侨联、妇联、财贸干部学院、政协10个单位作为向市人大上报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
三、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完成财政工作任务
(一)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完成一是依法组织收入。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做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确保所得税收入比上年有所增长;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步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规范农村税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对部门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脱钩和收缴分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特别是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划生育等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费收入要全部上缴地方国库,完善对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管体制。二是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支出,保证政权机关运转,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所需资金,继续压减对一般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支出,强化预算约束。
(二)按照积极财政政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
要将财政政策的实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及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国债项目管理,使扩大内需更加有所作为。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认真实行鼓励扩大出口政策,支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确保新增调资政策落实到位。
(三)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推进财政体制创新
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开展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经常性支出定额体系,并对专项资金安排逐步实行财政评审、优选制度。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工作程序,扩大采购规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从上年41项增加到55项。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起动国库支付中心,构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实行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及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库集中支付。稳步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管理,逐步对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继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和外经贸等国有资产重组和授权经营工作,优化国有资产结构。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转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机制。探索公共财政体制下国有资本与财务统一管理的办法,加强对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的管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年薪制,建立健全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五)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按照积极探索和稳健操作的原则,规范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支出合理,提高基金的自我平衡能力。二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优先安排“两个确保”资金,足额安排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重残补助、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等社会救济资金,合理安排再就业、“星光计划”等重点项目资金,适当增加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专款,保证公共卫生经费。三是探索建立健全社会保险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增加社会保险金积累。四是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再就业的投入,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所需资金。五是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卫生、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六)继续整顿财经秩序,强化全社会的财政监管
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国库、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会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税收、非税收入的征管质量及国债、社保基金等资金的监督检查。大力宣传和实施《会计法》,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和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和财务数据质量。继续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促进其规范发展。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实质性推进综合预算,继续做好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对土地开发成本和工程概算、预算的评审,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抓好财政周转金、专项资金清理回收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财政资金流失。
(七)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主动应对入世挑战
一是抓紧学习和尽快掌握与世贸组织相关的规则,对我市现行财税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改革财政审批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推进依法行政。二是认真学习法律、科技以及市场经济知识,掌握新的财政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与财政各项改革结合起来,推进廉政建设关口前移,增强财政队伍拒腐防变能力,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四是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克服形式主义,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各位代表,新一年的财政工作和改革任务繁重。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财政各项任务,为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