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会管理条例_团室管理条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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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团学会运作科学化、规范化,为我院学生工作创造一个良好 的制度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宗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第二章 会议制度

为协调团学会各职能部门及其内部的联系,规范会议进程,严肃会议纪律,提高议事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团学会会议分为书记处会议、部长联席会议(部长级例会)及扩大会议、各职能部门会议和团学会全体会议。

第四条

书记处会议

(一)书记处会议由书记和副书记参加。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列席会议;

(二)书记处会议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本会近期的工作方向、任务以及处理应急事件等;

(三)书记处会议由书记召集,并由书记指定一名副书记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归档;

(四)书记处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定无法出席的副书记必须写出书面请假申请并交由书记批准后,方可准假。书记因故无法出席时,可临时取消会议安排。

第五条

部长联席会议

(一)部长联席会议由书记、副书记、各部部长参加。部长因故缺席时可由其指定一名副部长代为参加,但缺席次数仍将作为考核奖惩标准之一记录归档;

(二)部长联席会议由书记召开主持(书记因故缺席时可由书记指定一名副书记代替),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考勤和记录归档工作;

(三)常规条件下,部长联席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即部长级例会,以总结前两周以来的工作情况,讨论布置近期的工作任务。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召集副部长及其以上干部及班长(或其他指定的相关的班委干部)共同参加。遇到临时或紧急性工作事务时,会议可由书记临时召集;

(四)所有应出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准时参加部长联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经反复核实,确实无法出席者,事前必须指定一名本部副部长代替参加,并在事前或事后须向书记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待书记在假条上签字批准方为准假,否则将被视为无故缺席。会议出勤情况将作为干部考评标准之一。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将按有关奖惩制度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将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撤消职务等处分。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会议

(一)职能部门会议由各部部长主持召开,部长副部长及部员参加。书记、副书记或办公室必要时可列席会议;

(二)职能部门会议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以便总结本部工作,讨论和布置近期的工作任务或针对临时性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和分配;

(三)所有应出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准时参加职能部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席者,事前须向部长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待部长在假条上签字批准方为准假,否则将被视为无故缺席。会议出勤情况将作为考评标准之一。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将按有关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四)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各部指定的副部长负责通知和记录,任期届满时送交办公室归档。

第七条

团学会全体会议

(一)团学会全体会议根据实际需要,由团学会书记处召集全体学生干部成员及部员参加,每学期召开1-2次;

(二)所有应出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准时参加团学会全体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席者,各部部长在事前须向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待书记在假条上签字批准方为准假;各部副部长及部员请假须向各部部长提交书面申请,待部长在假条上签字批准方为准假,否则将被视为无故缺席。会议出勤情况将作为考评标准之一。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将按有关奖惩制度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将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撤消部员资格等处罚;

(三)由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考勤、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

以上各类会议,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为必要时均可列席。第九条

各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以保证会议在民主、高效、和谐的气氛中进行,并适当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三章人事制度

为了推进团学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本会会员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尽量减少团学会人浮于事的现象,增强战斗力,提高团学会的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制度。第十条

录用与任免

(一)团学会书记处成员公开接受全院同学报名。报名同学须经团学会选举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成为候选人,然后经选举(选举方式以直接选举为主,需变更时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产生。具体职位分工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团学会各部部长、副部长职位均公开接受报名。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团学会书记处严格筛选,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需要择优录用;

(三)各班班团委员会成员为团学会各归口部委的当然成员;

(四)被录用的团学会干部实行任期制。依照任期内工作表现,经考核并经主管书记处成员提议,由书记处决定解职或续职;

(五)对经考核发现的、在任期内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的各部部长,经请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后,团学会书记处对其随时撤换,不受任期限制;

(六)在职部长及其以上的团学会干部,如出现一个学期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必修课(不含体育课)不及格,或受到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及以上级有关单位处分者,须自动辞职,由团学会书记处和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任命新的人选;

(七)各部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长向该部的主管书记处成员提议撤换,经书记处同意即可撤换;

(八)各部部员对该部部长负责。部长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部员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撤换,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撤换;

(九)以上各项人事任免均须报办公室备案并通告。第十一条

考核与奖惩

(一)本会实行任期考核。通过填写《团学会成员工作鉴定表》,以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决定奖惩、续聘、辞退等的重要依据;

(二)书记处的考核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各正副部长及各班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由书记处主持;各部部员的考核由各部部长主持;

(三)经考核评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学会工作积极分子若干人,由院学工办颁发“荣誉证书”、予以一定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并通报全院表扬;对表现不合格甚至有违纪行为者,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留职察看直至撤消职务等纪律处分。奖惩均记录归档;

(四)优秀学生干部由部长联席会议初评,最后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团学会工作积极分子由各部部长提名,由各职能部门会议通过,再经部长联席会议初评,最后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以上评选工作的评选标准包括:会议考勤、工作记录、归档情况、工作计划落实程度、工作成绩总结、工作态度及责任感、活动表现等方面。

第十二条

辞退与退出

本会一切成员均享有向本会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权利,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一)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并须经相关上级人员批准;

(二)团学会书记处成员的辞职,须由本人亲自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管老师递交书面辞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辞职;

(三)副部长及其以上级别干部的辞职须向团学会书记递交书面申请,经书记处讨论批准方可辞职;

(四)各部部员退出团学会需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并由部长转交书记。经书记处、该部部长讨论并通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辞职;

(五)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团学会书记处成员,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予以劝退或直接撤换。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其他团学会干部,经书记处讨论决议后可劝退或直接撤换;

(六)坚决杜绝来去自由、散漫的人事进出现象,反对无故辞职或退出。对那些没有得到批准辞职或退出,但实际上却推委工作责任、推脱工作任务的干部或部员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相关惩罚;

(七)以上人事变动均由办公室负责及时整理登记。第四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团学会档案管理规范化,对团学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团学会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特制定团学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团学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团学会的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资料、报刊及其他形式的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每月一次向书记处汇报情况,为团学会重要工作活动的进行提供咨询,保障决策科学化。

第十四条 团学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及人事调整文件)、工作计划及总结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活动资料类、团学会成员档案类、团学会奖惩档案类(集体/个人)、报刊类、摄影类和其他共九类。

第十五条 团学会各职能部门总任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包括经费预算的本部工作计划(经书记处认定为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制订),由书记处汇总为团学会工作计划,上交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归入团学会档案。

第十六条 团学会各职能部门在任期届满时须递交一份工作总结,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计划落实情况及经验教训,由书记处(或办公室)汇总为团学会工作总结,上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归入团学会档案。

第十七条 团学会各职能部门举行活动须提前通知办公室,活动后将相关资料(包括学生活动宣传资料、活动规则、活动参与者及活动结果等,重要活动须附活动总结及相片)装订成册后,送交办公室存档,资料送交应及时、主动、完整。

第十八条 团学会各项综合性的、大型的工作活动及各职能部门的重要活动均须落实专人进行摄影,分别由各部部长负责落实,活动后相片、底片须及时送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九条 团学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改由办公室负责主持和落实,相关文字材料由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条 团学会书记处会议由副书记记录,部长联席会议和团学会扩大会议由办公室记录,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副部长记录,均须由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一条 各级用于外联和团学会内部交流的刊物,包括院刊、院报及其它对院交流的刊物,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第二十二条 团学会成员档案包括“团学会成员登记表”和“团学会成员工作鉴定表”。“团学会成员登记表”记录团学会成员的一些基本情况,用于全体团学会成员的归档管理及日后的跟踪调查,团学会成员须自行如实填写。“团学会成员工作鉴定表”分“团学会干部(班长、团支书等)工作鉴定表”和“部员工作鉴定表”,用于对团学会成员的工作考核,采用“自我鉴定”和“上级评定”两种形式;书记处的“上级评定”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书记处填写,部员由部长填写。

第二十三条 团学会由于工作出色而集体获得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由办公室统一保存和管理,不得遗失。

第二十四条 团学会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外借。任何部门或个人如确需借用,须向办公室递交正式的书面借条,并征得办公室同意,重要资料的借出须征得书记同意。所借资料均须当天归还。任何因个人原因导致档案资料的遗失,都将追究其个人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团学会任职期满时,团学会档案送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并于新一届团学会成立后移交新一任办公室管理。

第五章学生干部工作汇报制度

为方便学院对学生工作指导和管理,以及方便团学会各部和学院各班进行工作交流和沟通,让学院能更多了解学生动态,特制定本项制度。第二十六条 各部部长和各班班长隔周向书记处成员汇报工作。第二十七条 汇报时间定在部长、班长例会上。

第二十八条 汇报以文字材料形式交给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整理后交辅导员办公室,由书记处审阅,各部可以查阅

第二十九条 汇报内容为两周工作情况、下期工作计划以及对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各班班长要汇报本班学生近期思想动态,有重要事情要找辅导员谈。

第三十条

各部部长和各班班长要认真做文字汇报材料,按时上交,尽量全面。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院团学会书记处。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团学会全体会议。如有一定比例的成员或部门提出修改要求,团学会书记处应根据需要作出修改决定。修改工作应在坚持民主、公开、高效的原则下由办公室主持。修改草案应交团学会全体会议讨论,过半数的成员同意方可通过,并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颁布实行。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各部职责;主席团:负责团学会的具体工作,审议各部的活动策划;定期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听取各部的工作汇报,统筹,调整`指导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团结干部增强团学会凝聚力,总结工作教训和经验,促进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传达上级领导指示`布置各部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及汇报工作,参与兄弟团学会`上级团学会的交流沟通.监督评审各部工作。组织落实既定工作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筹构有意义的活动,参与期末总结和评优工作。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作好会议记录(包括例会等各种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如会前通知,会场布置等),协助主席团进行大型活动的筹备和活动材料的整理备案,参与大型活动的策划和评审`管理帐务等。负责校内外接待工作和联系工作,协助主席团对团学会各部工作及对团学会成员的考核登记工作,协助各部门对班级考核登记工作,向上级部门介绍团学会成员的工作及表现。落实`和。.宣传部:宣传部是团学会的形象,它是团学会面向广大同学的窗口,也是广大同学了解团学会各部活动的平台。做好宣传部常规工作让团学会每一个活动都可以让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并扩大分部的影响力。要积极作好宣传发挥自主能力负责其他部的宣传工作,使各部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做好前期宣传及后期总接,通过书面海报等形式展开公益宣传向全校及社会树立我分部形象,体现我部风采。严格按照宣传部工作制度分部合作,工作流程组织进行各项工作,由部长统筹安排,进行调动协调宣传部工作的后期总结,让一切工作有条不紊高效率高质量的开展。

组织部:组织一些有意义`有影响的活动。通过活动能锻炼组织部成员及各团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的工作能力,促进各团支部的凝聚力,激发同学们的创新思维,如开展团组织大生活会和团日设计。开展一些团日常规工作,加强团组织与团员联系;负责组织关系的转换,团费缴纳,团籍管理,团资料的汇总整理;了解汇报团员的思想动态等.协助上级搞好团总支与党支部的桥梁工作;负责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信息部:报告学院`分部最新教学动态及工作内容。报告分部内先进事迹,宣传良好校园风气。反馈分部内及分部参与的各项活动和赛事情况,统计数据,搜索图片`文字等多媒体信息,.协助团学会各部开展工作,对活动作调查,做宣传。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致力于发现和培养同学们的文学修养,提高同学们的人文素质。负责向校广播站宣传我分部内的动态,将分部内有价值,有重大意义的活动`赛事`工作以稿件的形式投递到校内五大媒体(校报`新闻网等)。

青年支援者协会:围绕”奉献自己,服务社会”这一宗旨,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发动并组织支援者对具有特殊困难和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倡导良好风气,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志愿者提供更多服务社会的机会,让志愿者在服务中得到精神的升华,在实践中得到各种能力(如:表达协调能力等)的切实提高。积极开展与校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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