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出台文件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优秀)_干部选任规范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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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出台重要干部选任工作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老河口市结合本市干部管理实际制定出台了重要干部选任工作暂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完善,对重要职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老河口市重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重要干部为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政正职。该规定对这些重要职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是明确了在民主推荐之前,要发布职位空缺预告和进行初始提名。预告内容包括空缺的领导职位名称、数额、任职资格条件等;提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根据初始提名情况差额决定。二是在组织考察中进一步明确了考察组工作责任。建立考察责任追究制,要求考察组每名成员在考察报告上签字,对考察结论负责,对造成“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追究考察组全体成员责任。三是强化了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将干部离任审计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单列出来,明确此项工作由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会同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四是规定
市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研究干部工作时,可视情况邀请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列席会议的代表可以发表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民主。
《老河口市重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是依据把好《干部任用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对干部选任工作的一次完善和创新。它对重要职位干部的选拔任用作出了专门规定,对选任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完善,条目清晰,职责明确,便于操作。在这次乡镇换届工作中,该市以此规定为依据,共对5个乡镇办事处5名党政正职进行了提拔任用,取得较好效果。
(岁岁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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